1、木栈道土建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总造价: 元四、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五、承包方式:1、 由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工程造价的承包方式实施承包。2、 以工程竣工并且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给予甲方的工程结算款为准,甲方向乙方提取总工程款 的管理费。六、付进度款的形式: 七、甲方责任:1、提供施工图纸。2、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水源、
2、电源。3、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4、协调处理乙方与建设单位及其他施工队的关系。八、乙方责任: 1、乙方工地施工所用临时用水管线及临时用电线路,由乙方自行负责安装使用。所用水费、电费由乙方缴纳。2、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3、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4、按照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施工,保证施工工期。5、施工完成后进入施工养护,保证竣工验收交付建设单位前无工程质量事故。 九、施工安全及质量: (一) 质量: 1、关键施工工序乙方必须设立专职负责人,并认真做好质量的自检与互检;所有施工用机械、材料、配件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和检验。 2、在施工全过程中,乙方必须认真
3、做好施工记录和施工日记,将各种参数填入记录表中,并作为竣工资料必备内容的一部份。 3、当发生质量事故时,乙方应及时提出事故报告,并与甲方、设计人员共同拟定处理措施。 4、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需求随时提供以下资料: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抽样检查或检验报告;代用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施工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验或率定报告;各工序施工记录。 (二) 安全: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未经考核不得上岗。 2、现场电器设备和电路应由专人负责并经常检查,与施工脚手架接触部位的电线必须有可靠的措施保证线路不漏电。 3、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4、 4、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6、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质量安全事故、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及人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完成工程,以及经甲方同意延迟工期外,每推迟一天罚款 元。 3、乙方迟延不能完成工程,或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十一、其他事宜: 1、乙方生活、住宿所用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由乙方自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执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十三、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并通过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条款终止。发包方: 承 包 方:负责人: 负 责 人: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