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HLHP-YN2016-技技 术术 咨咨 询询 合合 同同 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委托方(甲方):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及地点:签订时间及地点: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委托事项:1、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 工程内容: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 万元。2、服务工作内容 (1)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项目审批权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2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概况、环境影响识别、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论证、总量控制及结论。(3)乙方受甲方委托,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并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环境常规因子监测和专家评审工作。(4)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提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满足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评估资料齐全,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二、委托费
3、用:2 1、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 年 1 月 31 日计价格200212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费用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编制费:元,监测费:元,评审费:元,其他:)。2、甲方因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因提交资料有较大出入,以致造成乙方编制工作需返工,或使乙方无法按时完成项目环评编制时,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应按乙方所增加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用。评价项目时间要求加急等其他特殊情况的,评价经费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三、付款方式: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
4、费用的%,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2、乙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费用剩余的%,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四、完成时间:1、甲方提交全部有关资料、文件及首付款到账后,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编制完成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式 份;2、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若甲方未能按期提供乙方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量增加或延期的,则完成时间顺延。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五日内提交全部有关资料、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在乙方开展项目现
5、场调查时给予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2)项目若涉及公众参与调查,甲方负责完成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并对调查意见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3(3)在正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尽快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4)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经费。2、乙方责任(1)乙方所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乙方对所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根据评审意见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评价工作范围的部分进行补充和完善。(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委托方案,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6、。(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公众参与调查所需材料(现场公示、调查表等),配合并协助甲方完成公众参与调查工作。(4)按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四条约定乙方应按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六、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并不承担乙方已耗工作量的相关费用。2、若因项目选址、公众参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等项目自身因素造成该项目未能通过评审,以及项目其它的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进行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并不退还已收甲方评价费用。七、上述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相互支持”的精神,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条款后,本合同即行终止。若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4 甲方:乙方: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康林 联系人:联系人:谢立灏 地址:地址:江北区五里店重庆咨询大厦 1105 电话:电话:13888814430 传真:传真:023-68710961 邮编:邮编:400023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