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编号:广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房屋买卖)示范文本制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九月须 知1本协议合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存量房买卖的经纪服务活动。2当事人订立协议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3协议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协议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4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信息,可登陆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网站(.com)查询。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房屋买卖)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个人姓名: 国籍/
2、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证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注册证号: 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注册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买卖的经纪服务,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1出售房屋情况:见附件一。2拟购房屋
3、情况:见附件二。第二条 提前告知事项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书面告知甲方房屋买卖,以及房屋所在地的限购政策等相关事项。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甲方署名(盖章)确认。第三条 证件查验及留存为保证本协议顺利履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进行查验:1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2房产权属证书 3房产权利人委托书 4 。甲方允许乙方留存以下证件的复印件用于办理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1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2房产权属证书 3房产权利人委托书 4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原件及留存的证件复印件负有保密义务。第四条 经纪服务具体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涉及下列第 项
4、:1提供与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征询。2发布房屋买卖的相关信息。3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4指导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5代办产权过户手续。6 。第五条 委托买卖价格1甲方规定 出售 / 购买 房产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最终成交价格以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为准。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 分期付款 / 按揭付款 / 其他方式: 第六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拟定(只可选一项):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批准延期外,期限届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5、之日止。3 。(二)甲方 承诺 / 不承诺 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为独家委托。第七条 经纪服务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 元,费用涉及 等。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及委托期届满之后 个月内,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应当支付约定的经纪服务费;但甲方能证明该项交易与乙方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第八条 经纪人情况由 乙方指派 / 甲方选定 的 房地产经纪人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提供经纪服务。经纪人员姓名: 注册号: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出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二)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毕经纪服务事项。(三)甲方 批准
6、/ 不批准 由第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共同完毕甲方委托的事项。(四)甲方有权选择乙方为完毕经纪服务事项对外发布的信息及其发布方式,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五)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应当查看房产及有关证书、资料,并编制房产状况说明书。(二)乙方对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三)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对外发布房产出售的相关信息。(四)乙方应积极、努力依法完毕甲方委托事项,并如实向甲方说明办理情况。(五)乙方收取费用应开具合法规范的发票,不得收取除双方约定的经纪服务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六)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的证书
7、、资料原件。(七)乙方不得隐瞒真实的房产交易信息,赚取房产交易差价。(八)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一)因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乙方导致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二)甲方如未能准时将约定经纪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直至经纪服务费支付完毕日止。(三)甲方承诺为独家委托的,在独家委托期间,甲方与第三方就该房产签订房产交易协议的,应当按经纪服务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四)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经纪服务费;给甲方导致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未完毕甲方委托
8、的经纪服务事项。2乙方服务未达成协议约定的标准,或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改变房地产经纪服务内容、规定和标准。3未经甲方批准,由第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共同完毕甲方委托的事项。4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擅自发布房产出售信息。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法规,损害甲方利益。(二)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依法承担责任。(三)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协议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协议份
9、数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甲方: 乙方: 经纪人员(签字): 经纪人员注册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甲方委托出售房产基本情况1房产坐落: 区、县 路、道、街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内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朝向: 。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是否有电梯:是 否2.房产使用性质:住宅 商业 写字楼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 砖混 。装修情况: 精装修 普通装修 毛坯房。3.产别:私产 公产 公司产 。房屋类型:商品房 房改房 经济合用住房 其他
10、 房产权属证书号码为: 。房产共有权证号为: ,共有人 批准出售房产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 。4房产所占土地性质:国有划拨 国有出让。是否缴清土地出让金:是 否该房产土地使用年限到 年 月 日止。5该房产建造年代: 年。6该房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7是否抵押:否 是。是否出租:否 是;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他权限限制: 8装修(家具)是否议价解决:否 是。9房屋是否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是 否。10房屋有无占用户口:有 无。房屋有无占用小学学位:有 无。11可交房时间: 12也许影响本房产交易的其他事项: 附件二甲方委托购
11、买房产基本情况1.拟购房产所在区域: 区、县 路、道、街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朝向: 。2房产使用性质: 住宅 商业 写字楼 。3拟购价格: 元。4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 分期付款 / 按揭付款 / 其他方式: 。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三 补 充 条 款-附件2协议编号:广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房屋租赁)示范文本制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九月须 知1本协议合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存量房租赁的经纪服务活动。2当事人订立协议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3协议
12、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协议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信息,可登陆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网站(.com)查询。房地产经纪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个人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证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注册证号: 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注册证号: 根据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租赁的经纪服务,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1出租房屋情况:见附件一。2拟承租房屋情况:见附件二。第二条 提前告知事项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书面告知甲方房屋租赁相关事项。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甲方署名(盖章)确认。第三条 证件查验及留存为保证本协议顺利履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进行查验:1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2房产权属证书 3房产权利人
14、委托书 4 。 甲方允许乙方留存以下证件的复印件用于办理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1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2房产权属证书 3房产权利人委托书 4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原件及留存的证件复印件负有保密义务。第四条 经纪服务具体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涉及下列第 项:1提供与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征询。2发布房屋租赁的相关信息。3介绍承租人并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4指导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5代办房屋租赁备案手续。6 。第五条 委托租赁价格及期限1甲方规定 出租 / 承租 房屋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小写 元/月)左右。最终成交价格以房屋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为准。
15、2房屋租赁期限 月,租金 按月 / 按季 / 按年 / 其他方式: 结算。第六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拟定(只可选一项):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批准延期外,期限届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日止。3 。(二)甲方 承诺 / 不承诺 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为独家委托。第七条 经纪服务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 元,费用涉及 等。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及委托期届满之后 个月内,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应当支付约定的经纪服务费;但甲方能证明该项交易与乙方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
16、除外。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出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二)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毕经纪服务事项。(三)甲方 批准 / 不批准 由第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共同完毕甲方委托的事项。(四)甲方有权选择乙方为完毕经纪服务事项对外发布的信息及其发布方式,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五)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应当查看房产及有关证书、资料,并编制房产状况说明书。(二)乙方对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三)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对外发布房产租赁的相关信息。(四)乙方应积极、努力依法完毕甲方委托事
17、项,并如实向甲方说明办理情况。(五)乙方收取费用应开具合法规范的发票,不得收取除双方约定的经纪服务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六)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的证书、资料原件。(七)乙方不得隐瞒真实的房产租赁信息,赚取交易差价。(八)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一)因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乙方导致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二)甲方如未能准时将约定经纪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直至经纪服务费支付完毕日止。(三)甲方承诺为独家委托的,在独家委托期间,甲方与第三方就该房产签订房产交易协议的,应当按经纪服务费的 %向乙方
18、支付违约金。(四)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经纪服务费;给甲方导致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补偿责任:1未完毕甲方委托的经纪服务事项。2乙方服务未达成协议约定的标准,或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改变房地产经纪服务内容、规定和标准。3未经甲方批准,由第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共同完毕甲方委托的事项。4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擅自发布房产出售信息。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法规,损害甲方利益。(二)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依法承担责任。(三)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9、: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协议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协议份数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甲方: 乙方: 经纪人员(签字): 经纪人员注册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甲方出租房产基本情况1房产坐落: 区、县 路、道、街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内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朝向: 。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是否有电梯:是 否2房产使用性质: 住宅 商业
20、写字楼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 砖混 。装修情况: 精装修 普通装修 毛坯房。3房屋类型:商品房 房改房 经济合用住房 其他 。 房产权属证书号码为: 。房产共有权证号为: ,共有人 4.该房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5可交房时间: 6家私家电清单:名称数量品牌及型号名称数量品牌及型号沙发餐桌茶几餐椅名称数量品牌及型号名称数量品牌及型号电脑台电视机电脑椅影碟机床音响床头柜空调电视柜煤气炉衣柜抽油烟机窗帘微波炉灯饰消毒碗柜冰箱热水器洗衣机其他补充:7其他事项: 附件二甲方委托承租房产基本情况1拟购房产所在区域: 区、县 路、道、街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朝向: 。2房产使用性质: 住宅 商业 写字楼 。3拟承租价格: 元/月。4付款方式:按月付款 / 按季付款 / 按年付款 / 其他方式: 。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三补 充 条 款-公开方式:积极公开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印发 校对:林小瑄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