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垃圾清运外包协议书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230223197104291034 一、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二、本协议期限为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协议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岗位职责和劳动工作量,确定乙方的劳务承包费总额为一年26400元(大写:贰万陆仟肆佰整),按月支付(次月7至12日支付)。乙方凭发票可到物业财务部领取当月工钱,财务部收到发票后予以付款。四、工作任务 1、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清运尚品街卖场内生活垃圾,标准为冬季每天 4 次,分别为上午11:00、下午14:00和17:00、晚上21:00之后把卖场垃圾清走,始终保持项目无大量
2、生活垃圾留存。夏季为了垃圾不在商场存留过长,清运的时间段和收垃圾次数要比冬季相应增加。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4、乙方在为甲方清运生活垃圾的过程中,应遵守各种安全法规、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五、劳动纪律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设备和公共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3、2、乙方不能及时清运甲方生活垃圾, 或甲方电话联系不能15分钟内到达现场,造成卖场形象受损。甲方可视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每次对乙方处以100200元违约金在月底结算承包费时扣除,直至解聘。六、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 5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2、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4、甲方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法律、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5 日通知对方。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八、本协议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九、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