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煤矿瓦斯防治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瓦斯防治的组织领导,特成立XXX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1、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煤矿 2023年5月1日 目 录 瓦斯治理治理技术方案 …………………………………… 1 防治瓦斯计划及安全措施 ………………………………… 8 一、瓦斯防治计划 …………………………………… 9 二、瓦斯治理安全措施 …………………………… 10 (一)矿井通风管理措施 ……………………
2、… 10 (二)防止瓦斯的措施 ………………………… 12 (三)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 13 (四)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 15 (五)排放瓦斯措施 …………………………… 17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 19 一、通风管理制度 ……………………………… 20 二、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 22 三、盲巷通风管理制度 ………………………… 24 四、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 25 五、测风制度 …………………………………… 26 六、矿井风量管理制度 ………………………… 27 七、瓦斯
3、检查制度 ……………………………… 28 八、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 31 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XXX煤矿 瓦斯治理治理技术方案 为认真贯彻贯彻上级关于煤矿瓦斯治理文献精神,扎实有效推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顺利开展瓦斯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全面提高全矿瓦斯治理水平,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防止
4、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提高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二、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三、总体目的 通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查找瓦斯治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贯彻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保证全矿的安全生产。 四、瓦斯治理基本规定 1、机构建设
5、 (1)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瓦斯治理工作,每月召开1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重大问题。 (2)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煤矿瓦斯治理的平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贯彻瓦斯治理相关政策措施。 (3)设立“一通三防”、安全监控等技术管理机构,推广瓦斯治理成熟经验与先进技术。 (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贯彻至各基层管理。 (5)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6)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安监、瓦检人员培训等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7)树立煤
6、矿公司安全诚信楷模,促进公司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2、保障机制 按规定建立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税前列支,所有用于瓦斯整治工作。 3、基础建设 (1)按照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建立通风系统及瓦斯治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2)矿井具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采区实现分区通风,按规定设立专用回风巷,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作业。 (3)建立矿井正规采煤制度,实现矿井所有采用正规采煤。 (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自动切换功能”,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 (5)按规定及时报送瓦斯治理相关材料。 4、突出重点 (1)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各项活动,建立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2)总结瓦斯治理成熟技术和经验并推广,依靠科技推动瓦斯治理体系建设。 5、加强管理 (1)把瓦斯治理工作纳入重点管理内容,制定管理计划、内容,完善瓦斯治理工作管理。 (2)加大管理力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加大力度,强力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3)对检查出的重大瓦斯隐患,建立专项档案,贯彻分级监控责任,跟踪整改善度和质量。 (4)对瓦斯隐患进行整改验
8、收,对整治不力、措施不妥的加大处罚力度。 6、明确目的 (1)提高煤矿公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能力,提高瓦斯治理技术水平,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化、制度化、科学化。 (2)保产增产的同时,大幅度减少瓦斯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7、基本规定 (1)采掘部署合理 ①优化生产布局。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依据瓦斯地质资料具体分析和预测矿井瓦斯灾害情况,充足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拟定工作面参数,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②合理组织生产。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能力编制生
9、产计划和组织生产。 ③坚持正规开采。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 (2)通风可靠 ①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巷道贯通前,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采掘部署合理。 ②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 《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运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现象。 ③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规定。 ④设立专用回风速符合《规程》规定设立
10、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没有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的现象。 ⑤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⑥局部通风机实现自动切换、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 ⑦按规定设立和管理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设备保持完好,并及时淘汰落后的设备。 (3)监控有效 ①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23)的规定布置、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②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③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
11、 ④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 ⑤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每隔10天必须调校一次。 (4)管理到位 ①建立健全以矿井重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设立瓦斯防治专业队伍,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③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如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等管理制度。 ④煤矿每年编
12、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⑤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⑥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五、工作规定 1、瓦斯治理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贯彻方案内容,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2、矿各科室基层管理单位要互相配合、齐心合力抓好全矿瓦斯治理工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努力。 防治瓦斯计划及安全措施 XXX煤矿 XXX煤矿防治瓦斯计划及安全措施 一、瓦斯防治计划 1、宣传发
13、动阶段,时间从6月1日至7月10日,矿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向员工传达瓦斯防治的意义和规定,进一步贯彻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告知》,运用星期五安全活动日组织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文献,运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隐患排查和整改阶段,时间从7月11日至11月1日。矿认真组织自查,检查要有针对性、重点性,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3、验收评选阶段,时间11月2日至12月31日。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对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评选,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除通报表扬外,给予单位202
14、3元的奖励,个人200—500元奖励,对于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单位4000元的罚款,对违章个人将根据其性质给予300—600元罚款,直至开除矿籍。 4、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办公会,进行分析、贯彻、实行防治瓦斯的具体工作,保证人、财、物按瓦斯治理方案进一步到位。 5、每月检查、督促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计划顺利进行,并经常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掌握技术知识。 6、每月按XXX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对“一通三防”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分,保证通风质量达标。 7、每周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排除,未排除隐患前严禁作业。 8、
15、瓦斯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经常进一步井下现场,负责检查,认真执行瓦斯治理方案中的具体规定,保证安全生产。 二、瓦斯治理安全措施 (一)矿井通风管理措施 1、矿井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2、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重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重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重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1次运营记录。重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
16、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4、改变重要通风机的工况时,必须有煤矿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通风机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营。 5、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因素停止重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重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由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所有撤出。 6、各单位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平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重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重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 7、重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有反风
17、功能,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8、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 9、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10、没有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严禁在独头巷道运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至少两个安全出口,严禁采煤工作面运用采空区通风。 11、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墙、风窗。进回风井之间和重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永久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立永久风门
18、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并必须互相连锁。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规定。 12、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13、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14、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且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人批准后实行。 (二)防止瓦斯的措施 1、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方针,使全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防止为
19、主”的思想,宣传瓦斯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2、入井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均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配风,合理分派风量。 4、测风人员要准时测定好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做好测风报表,杜绝井下供风量局限性和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 5、严格通风设施设计并加强施工管理,如有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6、巷道贯通,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7、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局部通风管理的有关规定。 8、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
20、锁” 放炮制度,严禁违章放炮。 9、瓦斯员要杜绝空班漏检,若发生瓦斯超限,立即按规定予以解决,要特别注意检查并解决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冒高点的瓦斯。 10、彻底消除电器设备失爆隐患,杜绝引爆火源。 11、严格管理安全监控设备,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做到对井下和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12、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达成 1.0%时可以立即发出报警,瓦斯浓度达成 1.5%时可以自动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13安全监测工做好瓦斯等传感器的平常标校、维护工作。 14、进一步完善矿井隔爆设施。 15、健全井下通讯设施,
21、保证抢险救灾信息传递工作正常。 1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17、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解决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作业。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照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做
22、好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5、在采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6、强化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失爆。机电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工作面上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8、瓦检员有绝对的停产、撤人的权利,瓦斯超限可立即停产解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9、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成 2%,体积0.5m3以上的积聚现象必须按《规程》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溜子也必须立即停
23、止运转,瓦斯浓度降到 1%以下方时可开工。 10、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 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并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用措施,进行解决。 11、每次出现以上第九、十条情况时,瓦检员必须做好瓦斯解决结果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仔细交接采面瓦斯情况,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2、上隅角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采空区浮煤必须攉干净,严禁浮煤压入在老塘内。 13、上隅角每班由瓦斯检查员负责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在上隅角离顶300mm、离邦200mm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定),连续检测气体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按上
24、述一至十条执行。 14、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10天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15、严格贯彻“一通三防”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6、安监人员必须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计划配风,局部通风机严格按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安装使用,杜绝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和掘进工作面迎头风量局限性。 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专人挂牌管理,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风,任何人不得随
25、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或断开风筒,严禁损坏局部通风设施。 3、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规定接撤风筒,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等。 4、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自动切断供风巷道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5、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因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巷道口设立栅栏,并悬挂警示牌板,严禁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解决。
26、 6、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和班组长的便推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随身携带,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成1%时严禁放炮。 7、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10天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保证迎头风量。 9、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电气问题,电工要及时解决。 10、掘进作业严格贯彻执行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五)排放瓦斯措施 1、重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在井口设立全断面栅栏
27、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重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审批。 2、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3、局扇因故停止运转,不管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一方面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工配合进行。 4、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5%时,可由瓦斯检查员直接进行排放,但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5、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请示主管领导,由总工程师制定排放瓦斯安
28、全措施,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6、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向矿调度室报告,由总工程师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集团负责人批准,并由矿山救护队组织进行排放。 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成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斯检查员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瓦斯积聚要报告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8、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采用控制风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
29、人员、设立警戒。 9、排放瓦斯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必须执行由外向里逐段排放,或采用其它手段控制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 10、排放密闭区内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矿提出专门的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由矿分管领导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 11、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除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顺序,一方面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1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进行瓦斯排放。
30、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XXX煤矿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一、通风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重要通风机械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涉及电动机),其中一套备用,并保证重要通风机正常运转。 2、重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率在无提高设备时不得超过5%。 3、重要通风机必须有反风设施,必须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重要通风机的供应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 4、反风设施施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应进行一
31、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时间连续不少于2小时,当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也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5、装有重要通风机的重要通风口,应安设防爆门,每6个月至少检查维修一次。 6、新安装的重要通风机在投入运营前,必须进行扇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7、严禁运用重要通风机房作其它用途,重要通风机房内必须按装水柱计、风量、电流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安装矿井负压、风量、瓦斯传感器,使负压、风量、瓦斯变化情况反映在模拟盘上,以及以地面电缆(线)安装通到调度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 8、重要通风机平常管理与操作,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每小
32、时应将通风机运转情况填入专项记录,发现有异常变化时,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 9、重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因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重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足运用自然通风。 10、至少每月检查一次重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制定措施,给出数据,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机电队配合执行。 1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2、所有通风设施的构筑,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13、进、回风井和重要通风巷道之间每个联络巷道中,必须砌筑永久挡
33、风墙,需使用的联络巷道,必须安装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的风门,防止在反风时风流短路。 14、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矿井转入或改变一翼通风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要不断改善通风系统,保证巷道畅通无阻,采用合理的减少通风阻力的措施,使用情况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所需。 15、由设计、生产、通风等部门严格把关,消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 16、合理调配风量,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17、通风部门在条件具有的情况下,负责具体调整工作,严防有害气体及温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
34、中的有关规定,为井下生产发明良好的气候条件。 18、所有的回采工作面,都应考虑设计尾巷原则,对于不能设计尾巷的工作面也应考虑后部掘送专用巷道进行负压瓦斯牵制。 19、矿井通风系统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多煤层同时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多层系统图,矿井应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 二、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与采空区、老窑的贯通措施以及有也许和老窑区、小窑破坏区贯通的措施,(必须先探明情况),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通风队负责贯通时
35、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 炮掘面相距20米,机掘面相距50米,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告知通风队,通风部门事先必须做好贯通时的系统调整及瓦斯检查工作。 (2)地测部门下达告知书后,调度每班必须向通风队通报掘进进度,通风部门每班掌握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并报告当天值班负责人。 (3)对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且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立警戒,保持正常通风。 (4)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立警戒。 (5)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
36、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解决瓦斯,只有在两个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立专人警戒。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每次放炮后,瓦检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及附近,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假如有异常,应立即解决,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进行该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需要做风门或调节时,在贯通前必须完毕设施工程,在重要进、回风巷之间严禁临时代永久工程。 (7)贯通的巷道属于重要通风巷道,并直接影响矿井通风
37、系统时,总工程师必须负责贯通的指挥工作,通风队长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工作。其它贯通,通风队必须派队干现场指挥,保证施工安全。 (8)贯通后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形成正常的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营,同时要检查回风流,作业地点以及相关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通风设施,以及风流状况。假如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解决。 (9)参与贯通的部门应明确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立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立警戒,同时要进行风量测定。 3、未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采空区、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一旦打透,按事故追查解决。 三、盲巷通风管理制度 1、凡是井下6 m
38、以上不通风的独头巷道称为盲巷,在安排生产时,应避免出现盲巷 2、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导致盲巷时,生产部门必须书面告知通风队,说明导致盲巷的因素和时间,通风队在接到告知后要立即安排进行管理。 3、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采用临时密闭或设立栅栏,对永久报废巷道采用永久密闭进行盲巷管理。 4、密闭要设立距盲巷口6m范围内,并按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密闭前设立栅栏(距盲巷口不超过2m),说明牌、瓦斯检查牌、警标,按标准悬挂并齐全完好。 5、通风队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账,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定期检查,注明导致盲巷的因素、时间、长度、管理方式等。 6、盲巷密闭前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写
39、在检查牌上。 7、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8、盲巷密闭、栅栏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 9、通风队每周对盲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管理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 四、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掘进工作面所用的局部通风机功率应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匹配。所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 3、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
40、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4、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 5、掘进工作面与瓦斯电、风电、主备风机切换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因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所有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启动局部通风机。 五、测风
41、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配备足够的测风工坚持正常的测风工作。每10天对矿井重要大巷进行测风,采区的进风、回风风量,采掘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根据实际需求随时进行全面的测风。因井下风量调整或重要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因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的变化时,由通风部门领导安排测风工及时进行全面测风。 2、采煤工作面测定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掘进工作面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 3、安装局部通风机前测定局部通风机前的全压供风量;更换局部通风机后及时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压总回风量。 4、重要通风机的外部漏风量至少每半年测
42、定一次。 5、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面以及通风巷道的风量,矿通风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增长测风次数。 6、所有测风结果要及时填写到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和台帐上,数据规定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因素并向通风调度报告,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 7、矿井重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的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牌。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校正,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校正。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期间、测风工填写到测风牌和测风记录
43、本上,数字齐全清楚。 8、风量测定结果每旬报矿技术负责人等,每月以报表形式报公司通风部门。当矿井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矿井风量管理制度 l、根据每月的生产计划和矿井通风状况,编制合理的矿井配风计划。 2、矿井配风计划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3、通风报表必须按规定进行填写,数据真实、准确,上报。 4、井下重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并符合规程的规定。 5、测风站要设记录牌板,牌版的内容有:测风站断面、平均风速、风量、大气压力、空气温度、瓦斯、二氧化碳、测定日期以及测定人员等项目。 6、井下所有的通风巷道或地点的风量每旬至少
44、全面测风一次。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现场的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及时填写旬报,上报给有关领导。 7、重要大巷要实行每十天至少测风一次。采煤工作面和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规定随时测定进风巷和回风巷的风量,并记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手册上。 8、巷道中风速必须通过验算,不得有无风、微风或超速巷道。 9、作业地点每人每分钟供应风量不得低于4m3/min。 10、采煤工作面回撤期间天天测风一次,工作面进回、风都要测定,风量要满足风速和稀释瓦斯的规定,并将测定结果填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 11、巷道贯通前、系统调整后、扇风机倒机或改变叶片角度后都必须进行测风,测风结果必须填写记录并及时向
45、有关领导报告。 12、发现风量与配风计划差别较大要及时分析因素、检查系统,并及时调整设施状态。 13、矿井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14、测风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15、使用合格的测风仪器、仪表。 七、瓦斯检查制度 1、我矿由总工程师负责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由通风队长负责贯彻贯彻,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2、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规定为: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排放瓦斯专用尾巷,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二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每班
46、指八小时工作制)。密闭及也许涌出或积聚瓦斯的机电峒室、巷道、煤仓、已采区、无人工作区域等地点的瓦斯检查及检查次数由总工程师在本矿“矿井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至少应检查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割煤机附近尾巷等处的瓦斯;掘进工作面至少应检查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处的瓦斯。 3、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工作面及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必须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 4、通风队长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区域、拟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 5、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
47、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1.5m长的胶管。 6、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路线、地点、时间和内容认真检查所负责地区的瓦斯情况,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检查图表和牌板上。 7、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告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超过规程的规定期,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报告。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瓦斯检查员的命令,不得迟延,更不允许超限违章作业。 8、瓦检员每次检查瓦斯时,都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 9、瓦斯检查员必须了解所辖区域的通风系统,掌握风量变化、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监测装置完好等情况,发现问
48、题及时向调度请示报告。 10、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瓦检员每班报告三次,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 11、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签字交接。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或未解决完瓦斯超限时,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12、通风队长、班长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检员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解决问题。通风队值班领导、通风班长、每班班后必须审查巡回检查图表,通风班长在图表上签字后交通风调度,值班调度员必须核对台帐、图表。 13、通风队值班人员,必须班班审阅瓦斯台帐,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9、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并制订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进行解决。当班发生的瓦斯超限必须当班报公司调度,同时报告解决瓦斯超限所采用的措施及解决结果。 14、矿长、总工程师必须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通风队必须每日审查通风瓦斯日报,每旬至少一次审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发现问题,采用措施进行解决。 15、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每季对瓦检员的定员情况核定一次,人员不够的由矿长负责配备。瓦斯检查人员应由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于一年,初中以上文化限度,经公司安全培训中心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16、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空班漏检,凡出现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的行政处分。 八、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1、瓦斯员在井下检查瓦斯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对照”原则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2、通风队和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矿总工、矿长,并做好解决措施。 3、瓦斯报表要按技术规定报总工程师、矿长,经各级主管人员签字生效后存档。 4、瓦斯日报表每班必须报送矿长、总工程师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