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09022合同编号 :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中国电信公司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第 10 页 共 10 页填 写 说 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
2、约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六、如有必要,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
3、同恪守。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1技术服务的目标: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2.1技术服务地点: 。2.2技术服务期限: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提供技术资料: 。3.2提供工作条件: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4.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4.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4、 。4.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银行地址:户名:账号:第五条 保密5.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及/或其他权利。5.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接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5.3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
5、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5.4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5.5本保密条款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5.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各方向其关联公司提
6、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第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第八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8.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 侵权处理9.1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指控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和/或其
7、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 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指控自行和/或与甲方共同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及(2)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配合乙方工作。在甲方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将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9.2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8、(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3)甲方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服务成果。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 日,甲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费总额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10.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技术
9、服务费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0.4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10.5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的各项责任之累积,不得超过技术服务费总额;乙方对甲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或后果性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数据属甲方所有,甲方应负责数据备份,乙方对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10.6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和法律规定外,乙方无须对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
10、,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2.1发生不可抗力。12.2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
1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3.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4.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4.2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5.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15.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
12、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15.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5.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5.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15.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
13、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 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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