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项目订货协议协议编号:BYGS-MS(20 )号买 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卖 方:重庆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购货单位(买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单位(卖方):重庆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保证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买卖双方充足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1. 定义本协议下列词语应解释为:(1) “协议”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及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献,涉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参考文献。(2) “协议价格”系指根据协议规定,在卖方全面对的地履行协议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 “货品”系指卖方按
2、协议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品、机械、仪器及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 “服务”系指协议规定范围内需卖方承担的运送、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 “买方”系指购买货品的招标人。(6) “卖方”系指提供协议货品和服务的投标人。(7) “项目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品安装的地点。(8) “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所提供货品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 技术规格和标准卖方所供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议标文献及技术协议中规定的标准相一致。3.专利权卖方须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3、任何第三方假如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也许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4. 包装规定卖方提供的所有货品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于长途运送,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品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品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5. 包装标记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样标明以下各项:(1)收货人;(2)协议号;(3)到站;(4)货品的名称、品目号、箱号;(5)毛重/净重(公斤);(6)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凡重达两吨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
4、运送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品的特点和运送的不同规定,以清楚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6. 装运告知6.1 卖方应在货品装运完后48小时内以电报、传真或电传告知买方协议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发票金额、运送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及货品在运送和仓 储中的特殊规定和注意事项。若货品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必须将具体的情况告知对方。6.2 卖方装运的货品不准超过协议规定的数量和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6.3 卖方负责将货品运抵买方项目现场,运费含在协议价内。7
5、. 保险a) 货品的运送保险,由卖方负责投保并承担全额的保险费。b) 卖方承担货品到达目的地交付给用户以前的一切风险。8. 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8.1 协议供货明细价格表序号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商名称1冶金铸造起重机Yz16/3.2-13.5m-9m-A71580000580000重庆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合计:580000 元整安装、调试、运送、现场吊运等费用含于总价中。 本协议以人民币付款,协议总价大写: 伍拾捌万元整(¥580000 整)。8.2 卖方应按协议规定,于2023年10月5日前将货品运抵买方指定的项目现场,并与2023年10月10日完毕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
6、交货以后卖方应把下列单据交给买方,买方按协议规定审核后付款。10.2.1发票 : 卖方收到买方90%货款前开具协议全额增值税发票;10.2.2具体的装箱单;10.2.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测证书和数量证明书;10.2.4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品发运。8.3 买方将按如下计划安排付款:(1)货品所有制造完毕后,由卖方负责运抵买方项目现场,经买方及施工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协议总价的60%;(2)货品安装调实验收合格试生产3个月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协议总价的30%;(3)剩余协议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
7、量异议,买方向卖方一次性付清。9. 随着服务9.1 卖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1)负责货品的现场安装和调试。(2)承担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一切质量保证义务。(3)负责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9.2 随着服务的费用已含在协议总价中。10. 质量保证10.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规定。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品在对的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期限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货品安装调试运营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品运抵买方现场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
8、任何局限性或故障负责,其费用由卖方承担。10.2在质量保证期内,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规定不符,或证明货品有缺陷,涉及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12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11. 检查11.1买方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具体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一份证明货品符合协议规定的检查证书,检查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献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查。制造商检查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查证书后面。11.2货品所有运抵买方施工现场后,卖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清点货品,办理有关手续,买方按照协议规定组织人员验收。 12.
9、 索赔12.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告知后7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买方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缺陷的货品或部件。假如卖方在收到告知后72小时内没有填补缺陷或排除故障,买方有权依照本条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批准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批准买方拒收货品,同时返还买方已付货款,涉及运送费、检查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保管和保护被拒收货品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并补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2)根据货品的低劣和受损限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批准减少货品价,并补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3)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品,直至达成协议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同时卖方
10、应相应延长更换货品的质量保证期,并补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12.2假如买方提出索赔告知后10个日历日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告知的10天内或买方批准延长的时间内,按买方批准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协议尾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局限性部分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可采用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协议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 延期交货13.1 卖方应按照协议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3.2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延期交货将承担误期补偿责任:补偿费按天迟交货品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
11、收。但违约损失补偿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品或未提供服务的协议价的10%。假如达成最高限额,买方有权终止协议。14. 不可抗力14.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儿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称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14.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邮或传真告知对方,并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献用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连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和谐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
12、步履行协议的协议。15. 违约终止协议15.1假如有下列情形,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所有协议。 (1)卖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批准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所有货品,且误期补偿达成最高限额; (2)假如卖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假如买方认为卖方在协议的竞争或实行中有不合法行为。15.2 假如买方根据上述13.2条规定终止了所有或部分协议,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品类似的货品,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品所超过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协议未终止的部分。16. 争端的解决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和谐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
13、白银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7. 转让与分包除买方事先书面批准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所有转让其应履行的协议项下的义务。18. 告知协议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告知都应以书面或电邮、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9. 协议生效及其它19.1 本协议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卖方向买方提供相称于协议总价10%的履约保函后生效。19.2 假如修改协议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19.3本协议、招标文献、投标文献、投标澄清函、技术协议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4 本协议一式八份,买方执六份,卖方执二份。购货单位 (买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法 人 代 表: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税 号: 供货单位(卖方): (公章) 法 人 代 表: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税 号: 签订日期:2023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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