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清扫服务协议协议编号:202301-SC-03协议签订地:乐山市沙湾区甲方: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乙方:乐山市沙湾区诚信装卸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德胜第一大道、第二大道、第三大道,公司2#门岗内与分厂接口主干道,轧钢厂(二工区)前停车场及新轧路、水泥路,第三大道彩砖行人通道,烧结厂原料车间(10线)场地、物料打包、道路垃圾等固废的装卸清理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进场规定: 一、乙方应向甲方抵押有效的固定资产证原件,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与甲方本合作终止。 二、抵压固定资产证名称:(沙湾区房私共字第0020243-1号)。三、固定资产所有人:四、乙方承诺本
2、固定资产证件有效以及抵押行为合法,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合作,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条 结算标准: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装卸费用合计为50000元 。 第三条 结算方式:一、每月10日前甲乙双方结算,乙方应向甲方开据合格的装卸服务发票。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及规定:一、负责甲方德胜1#、2#、3#大道(注:1#大道从6号门岗至水泥厂炉渣堆放进出口处、2#大道接口动力路(部分)至5号门岗接口103省道处、3#大道含质管部前场地至4#门岗前接口103省道处以及3#道桥头起至装备部1号库房道路接口轧钢一区道路)新轧路、水泥路及公司2号门岗交叉口接口分厂主干道路外接103省道,钢轧厂(轧钢二工区
3、侧、销售中心前)停车场及公司旧料场(大十线)堆料场公共区域并按甲方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相关具体规定进行工作。二、道路区域人员安排:1号大道路段安排清扫人员4名(含新轧钢路段);水泥路段安排清扫人员1名;2号大道路段安排清扫人员5名(含停车场区域);3号大道路段安排清扫人员7名; 2号门岗交叉路口处安排清扫人员2名,负责卫生清扫管理人员1名。烧结厂(原料车间)具体负责(大十线清扫人员10人)装卸清理工作监督管理,甲方5S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道路区域清扫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在岗及路面卫生未清理干净一次考核乙方100元次。三、道路区域卫生标准:路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积水、对抛洒物随时清扫。道路
4、两侧排水沟保持完好、畅通、无堵塞、绿化带内果皮箱、主道石栏杆、照明电杆、(蓝色部分)天天清理维护并保持外观整洁。绿化带内抛洒掉落炉渣、原料、矿石、杂物、生活垃圾等随时清理,保持干净整洁。每周安排一次对道路区域绿化带、树木、公司2号门岗炼钢挡墙进行洒水冲洗,甲方安排洒水车、乙方安排人员共同协作。每季度安排主干道责任区域内的照明电杆柱清洗一次(甲方安排车辆、乙方安排人员)。如遇甲方重大活动或接待时、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调配完毕服务工作。乙方清扫人员必须按规定作装上岗,严禁迟到、早退、根据工作特性调整作业时间:(夏季为6:30-17:30 冬季为7:00-17:00)上述各项工作在甲方文明
5、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每项对乙方进行100-500元不等的考核并在当月装卸费中扣除。四、乙方承诺无条件随时保障人员到岗工作,按甲方文明生产管理规定保质保量完毕装卸工作任务,因乙方装卸工作因素给甲方导致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5000元不等的考核。第五条 为了保证乙方作业的安全性,乙方须向甲方作安全承诺并对安全负责。第六条 乙方应与其提供的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并购买相关保险提供相应劳保用品、清扫工具。(甲方根据公共道路特性提供相应的清扫用品:冲水管、手推车)。且保证不得因其与员工间的劳资纠纷而影响或妨碍甲方正常生活经营活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如乙方
6、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资质证明,不具有履行本协议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导致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补偿责任。第八条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视对甲方的影响限度规定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至100000元不等,如违约金局限性以填补损失,还应补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在劳务费中直接扣减。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 方: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乙 方:代表人: 代表人:电 话: 电 话:盖 章: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