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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工管理规章制度.doc

1、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招聘制度第三章 薪酬制度第四章 考勤与休假制度第五章 培训制度第六章 保密制度第七章 奖惩制度第八章 离职制度第九章 职工申诉与调处制度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协议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合用于我司全体职工。二、企业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合法权益。三、企业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增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企业凝聚力,构建友好稳定劳动关

2、系,提高企业关键竞争力,加紧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利益共同体。四、职工应当完毕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友好、创新团体理念,让新型友好团体理念成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则 (一)我司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公平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奉等不一样而歧视应聘人员。(二)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任人唯贤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取条件职工。二、招聘条件(一)企业不招用16周岁如下童工。应聘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符合对应职位

3、录取条件规定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和健康等条件。企业如招用16周岁至18周岁人员,将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二)劳动者应聘时,必须如实填写人员状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对应证件、证书等材料。如劳动者填写虚假内容或者伪造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使企业违反真实意思与其签订或续订劳动协议,属于欺诈行为,企业将按照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协议,无需支付经济赔偿。三、招聘流程(一)企业各部门需要增长人员时,先提出招聘职工申请,经 企业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自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状况,采用公布媒体广告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关联企

4、业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企业培训部甄选资料,核查应聘人员身份证,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四)培训部组织初试,初试可采用笔试、面试、网络测试等方式进行。初试合格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复试。(五)复试由培训部、增员部门共同组织,复试采用面试形式,由增员部门指定专家对应聘者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复试时复核应聘人员有关证明材料,复试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组织体检,并提交企业领导审定。(六)经企业领导审定人员,由增员部门与其联络,确定报届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四、入职手续新招聘人员报届时,应到企业培训部办理下列手续:1如实填写职工入职

5、登记表;2查对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一份留企业存档;3提交照片2张,用于入职登记表、办理工作证等证件;4查阅本规章制度,并签名确认;5、已经有社保卡提供社保卡号,没有提供数码回执一份及20元办证工本费(全额上交市制证中心);6办理企业规定其他有关手续。五、签订劳动协议(一)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种月内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协议,但不得超过一种月。劳动协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二)企业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状况,与其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协议期限在二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

6、协议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协议期内,试用期超过一种月,将在用工之日起一种月内签订劳动协议。(三)劳动协议签订后,劳动协议文本由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企业要组织职工签收劳动协议文本,并按规定进行公告。(四)其他未尽事宜,企业与职工可另行依法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名盖章,作为劳动协议附件。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劳动协议,与劳动协议一并履行。(五)企业已招用职工,原劳动协议期满前60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与否续订劳动协议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企业领导审定。符合劳动协议法第十四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条件职工,假如职工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企业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六)企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7、职工名册包括职工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络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协议期限等内容,其中用工形式写明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或者劳务派遣用工。企业可将职工名册交职工本人校对无误并签名确认后存档。(七)自用工之日起一种月内,经企业书面告知后,新招聘人员仍不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协议,企业将书面告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劳动酬劳,但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赔偿。(八)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种月内依法为新招聘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章 薪酬制度 一、基本原则(一)职工工资原则上由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绩效、津贴、补助等部分构成(特殊状况根

8、据实际明确)。(二)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参照政府公布工资指导线,联络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定期调整企业工资整体水平,同步根据职工个人工作体现、学历和技能变化状况定期调整职工个人工资,使职工工资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企业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用工企业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我司同类岗位劳动者实行相似劳动酬劳分派措施。用工企业无同类岗位劳动者,参照用工企业所在地相似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劳动酬劳确定。(三)企业定期与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视详细状况签订集体协议。职工工资不得低于集体协议约定原则。(四)企业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

9、供其本人工资清单;如职工加班,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对应加班工资。 职工领取工资清单时,应在上面签名。(五)企业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工资支付台账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职工签名等内容。工资支付台账至少保留二年。二、付薪时间企业实行工资按月发放制度,每月20号前通过银行代发,将工资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如碰到休息日,工资发放提前至近来一种工作日支付。三、计发措施(一)企业根据职工岗位性质、职责范围、个人体现等,与职工在劳动协议中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政府颁布

10、最低工资原则。(二)职工在工作日加班,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5倍支付加班工资。职工在周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倍支付加班工资。职工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倍支付加班工资。(三)绩效计发措施为:根据当月工作完毕状况,由部门按绩效考核原则评估等级,报企业领导审定后发放。(四)企业津贴、补助计发措施为: 由企业根据实际确定。(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1职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职工个人应当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现代扣

11、其他款项。 四、特殊工时工资(一)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该周期内合计法定工作时间部分,视为加班,企业按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5倍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职工,企业按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倍支付加班工资。(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岗位职工,依法不合用加班工资规定。企业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合适方式,保证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毕。五、特殊状况工资(一)职工依法享有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

12、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二)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依法参与下列社会活动,企业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1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3当选代表出席乡(镇)以上政府、党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召开会议; 4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 5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依法参与工会活动;6职工代表参与集体协议协商活动;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三)因职工过错导致企业直接经济损失且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后,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扣除赔偿费后月工资余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原则。企业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其应承担赔偿费用经按月扣除后仍未

13、足额,企业可在职工离职时规定其一次性清偿;职工无合法理由拒绝清偿又不依法提出权利救济,企业可从其离职时领取各项货币性待遇中抵扣。六、福利除准时足额发放工资外,企业向职工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房、图书室等多种文娱设施。 第四章 考勤与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企业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共42小时制度。工作时间安排由企业根据实际确定。实行特殊工时职工休息措施,由企业充足征求职工意见并公告后确定。二、考勤(一)职工必须遵守企业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二)所有职工出入企业(包括上下班、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必须考勤。(三)考勤采用人工记录方式。详细为: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

14、记,每天做考勤。三、加班管理(一)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报部门领导同意;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二)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外,职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条件下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不过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四、休假(一)周休息日职工每周休息2天(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二) 国家规定全体公民放假节日: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15、);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全体公民放假假日,假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按照国家规定在工作日补假。春节等重大节日,企业根据实际可将其他周休息日调休。(三)国家规定部分公民放假节日及纪念日: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部分公民放假假日,假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按照国家规定不补假。(四)带薪年休假:1职工合计工作(含在外企业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休假5天(不少于5天);满不满,年休假10天(不少于10天);满,年休假15天(不少于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3职工合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企业

16、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协议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证明材料确定。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不享有当年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有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2)职工请事假合计20天以上且企业按照规定不扣工资;(3)合计工作满1年不满职工,请病假合计2个月以上;(4)合计工作满不满职工,请病假合计3个月以上;(5)合计工作满以上职工,请病假合计4个月以上。5企业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其中包括企业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即需额外支付2倍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企业可在每年年初(或

17、上一年年终)结合生产经营需要与职工约定当年度(次年)年休假计划,职工应当遵守。企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不过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企业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五)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有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岁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长10天。(六)产假:1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长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种婴儿增长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种子女)增长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长产假35天。2产假期间予以男方看护假10天。3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应根据医务部门意见,予以十五天至三十天产

18、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予以四十二天产假。(七)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予以3天以内丧假。职工配偶父母死亡,经企业领导同意,可予以3天以内丧假。(八)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应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五、医疗期(一)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与工作年限和在我司工作年限,予以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如下,在我司工作年限五年如下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2.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我司工作年限五年如下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如下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如下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如下为十八个月

19、;二十年以上为二十四个月。(二)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企业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或者集体协议约定/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企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原则百分之八十。六、请假(一)职工请假1天如下,需提前填写书面请假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请假超过2天,需提前填写书面请假单,经企业领导签字同意。紧急状况不能提前填写书面请假单,应当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请示 企业领导同意,并在休假后补填书面请假单。企业同意后书面请假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职工签收并送 人事部门备存,另一份交职工本人。(二)职工超假期应提前通过电话请示企业领导同意,并在休假后补填书面请假单。(三)职工请事假未提供劳动期间,企

20、业可以不支付工资。 第五章 培训制度 一、基本原则(一)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职工培训权利,组织开展职工入职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技能、职业技能鉴定、思想道德、军体、实操等教育培训工作。(二)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完善内部职工职业培训和技能实训平台建设,设置内部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协助职工实现岗位成才。(三)企业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及鼓励机制。企业组织和鼓励职工以企业或者个人名义参与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开展企业内部职业技能竞赛。对职业技能竞赛中体现突出职工,实际工作中业绩

21、突出、技能水平高优秀技能人才予以多种奖励,并建立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制度。二、岗前培训(一)新入职职工,安排为期7天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基本状况、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技能、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军体、安全规程、实操等,促使新职工在短时间内熟悉企业状况,提高工作技能,尽快合用新岗位,发挥个人所长。 (二)对于刚从农村到企业工作职工,企业组织“从农民向职工、从农村向都市”转型教育培训,鼓励农民工参与各类教育培训。三、在岗培训(一)企业关怀职工成长和发展,每年根据职工详细岗位安排为期3-5天岗中培训,协助职工提高技能水平。(二)支持和鼓励职工参与学历教育、技能教育与培训,考

22、取有关证书,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考取到学历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职工,企业报销部分学费等。(三)企业与技工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合作,为工作体现好、积极好学职工提供对应培训。四、转岗培训(一)企业根据状况,可以依法对如下职工安排转岗培训:1申请转岗并经企业同意职工;2不能胜任工作职工;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职工;4因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协商同意转岗职工。(二)企业对转岗职工安排为期5-7天培训,促使职工尽快胜任新工作岗位。五、专业技术培训(一)企业为职工提供专题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前,与该职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其中培训费用5000

23、元如下,约定服务期为 2至3年;培训费用超过5000元,约定服务期为4至6年。培训费用包括企业为了对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有凭证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用于该职工其他直接费用。(二)劳动协议期满,不过企业与职工约定服务期尚未到期,劳动协议续延至服务期满;企业与职工另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与职工解除约定服务期劳动协议,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协议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1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2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导致重大损害; 3职工同步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我司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司提出,拒不改正; 4职工以欺诈、胁迫手

24、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反真实意思状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 5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违约金数额不超过企业提供培训费用;企业规定职工支付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培训费用。 第六章 保密制度 一、保密义务全体职工均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给企业导致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保密内容在企业,需保密内容包括:(一)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措施、配方等,详细由企业根据实际确定;(二)经营信息:保安服务协议、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三)其他波及到保密信息。三、保密措施(一)企业秘密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25、(二)秘密文献资料等应寄存在有保密设施文献柜中;借用文献资料等须经企业领导同意。(三)职工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献资料等。(四)职工不得私自拷贝、复印、摘录企业秘密,更不得向外传播。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经企业领导同意,并妥善做好保留和保管工作;对不再需要保留和保管文献资料等,应按规定返回管理部门或根据规定进行销毁。(五)职工发现其他职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我司人员有窃取秘密行为或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企业领导汇报。职工发现企业秘密已经泄露或有也许泄露时,应当立即采用补救措施并向企业领导汇报。(六)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本人保管涉密文献资料或其他物品,按规定移交给所在部门保密

26、员或者企业有关部门,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四、竞业限制(一)企业可以与下列人员约定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条款:1企业高级管理人员;2企业高级技术人员;3部门内勤、保密员等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二)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后,上述约定了竞业限制人员在约定竞业限制范围、地区、期限内,不得到与我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其他企业,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两年。(三)对竞业限制人员,企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按约定金额予以其经济赔偿。竞业限制人员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按照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第七章 奖惩制度一、奖励(一)

27、企业设置如下奖励措施:口头表扬、书面表扬、发放奖金、提高工资、晋升职务等。其中每季度奖励分在5分内,或者1个自然年内奖励分在20分内,予以口头表扬;每季度奖励分在5分10分,或者1个自然年内奖励分在20分30分,予以书面表扬;每季度奖励分在10分15分,或者1个自然年内奖励分在30分 40分,发放一次性奖金;每季度奖励分在15分20分,或者1个自然年内奖励分在40分60分,提高一级工资级别;每季度奖励分超过20分,或者1个自然年内奖励分超过60分,晋升一级职务。对于杰出奉献,可由企业负责人集体决定予以更高奖励。(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1分奖励分:1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无投诉

28、、未出现任何责任和安全事故;2工作体现突出,得到用工单位书面表扬。(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2分奖励分:1防止灾害事故有功; 2每季度全勤。(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4分奖励分:1提出可行性提议,一次性为企业节省元以内,或者每月为企业节省300元以内;2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3完毕任务好,受到市、区通报表扬。(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8分奖励分:1提出可行性提议,一次性为企业增长经济效益5000元以上,或者每月为企业增长经济效益500元以上;2技术革新,为企业增长经济效益1万元以上,或者每月为企业增长经济效益5000元以上;3维护企业利益,为企业争得荣

29、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六)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由职工所在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审定。发放奖金、提高工资由职工所在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初审,企业重要负责人决定。晋升职务以及更高奖励,由企业负责人集体决定。(七)企业设置全勤奖,每人每月30元。(八)企业设置优秀职工奖。企业每年按照5%比例评比优秀职工,对每位优秀职工一次性发放 元优秀职工奖金。二、惩处(一)企业设置如下惩处措施:口头批评、书面批评、扣发奖金、降薪、降职、严重违规解除劳动协议。(二)每季度惩处分在 5分内,或者1个自然年内惩处分在10分内,予以口头批评;每季度惩处分在5分10分,或者1个自然年内惩处分在 10分20分,予以

30、书面批评;每季度惩处分在 10分 15分,或者1个自然年内惩处分在20分30分,减发奖金。每季度惩处分超过10分,或者1个自然年内惩处分超过20分,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协议,无需支付经济赔偿;但惩处分在5分10分,职工本人申请并经企业领导同意,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协议实行降薪、降职。(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1分惩处分和口头警告处分:1上班着装不整洁,随意混穿制服;2上下班不签到;3工作岗位不卫生、整洁,发现烟头、纸屑;4. 没有认真填写执勤登记、交接班记录;5.当值时间仪容仪表不端正,看书报;6.不遵守宿舍值班制度;7.向窗外、楼下扔杂物,随

31、地丢垃圾;8.宿舍内有蜘蛛网,东西摆放混乱,室内不清洁;9.不遵守作息时间,影响他人休息;10.没有完毕当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思想汇报、读书笔记。(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2分惩处分和严重警告处分:1.当值时吃零食,抽烟,打电话,打游戏机,睡觉;2.酒后当值;3.当值时服务态度粗暴、生硬;4.在有关记录薄上乱涂画;5.私自调换班次;6.没有办好交接班手续;7.上班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8.衣装不整进入办公场所;9.宿舍内使用电炉,乱接电线,安装床头灯、插座;10.本执勤点受到企业通报批评;11.本单位没有训练学习计划,多种记录不完善,记载不属实;12.二次违

32、反制度予以口头警告。13.中途离岗办事,但未导致影响或损失;14.无端不参与训练、学习、培训;15.不遵守规章制度,徇私舞弊;16.被服务单位或顾客投诉,经查属实;17.不执行请、销假制度;18.未经同意,私自留探访亲友过夜或私自在外过夜;19.旷工半天;20.严重警告处分2次;21.不认真进行“四防”检查,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4分惩处分:1.私自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和合法财物;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3.参与打架、斗殴;4.不服从班队长安排和管理;5.损坏服务单位或企业财物(按价赔偿);6.不遵守作息时间,宿舍内大声喧哗,放高音喇叭,酗酒,打闹,打

33、麻将;(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8分惩处分和解除劳动协议处理:1.盗窃公私财物;2.参与其他非法组织,教唆、纵容他人违法、犯罪;3.参与赌博或嫖娼、卖淫、复制、贩卖、传播、收看淫秽录相和其他淫秽物品;4.酗酒闹事,调戏妇女,乱搞男女关系,打骂群众,导致严重后果;5.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导致影响或损失;6.滥用保安警械,导致后果;7.运用职权行贿、贪污、挪用赃款赃物、敲诈讹诈、招摇撞骗;8.因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判处徒刑或治安拘留;9.不认真进行“四防”检查,工作失职,导致事故、案件发生,导致经济损失;10.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虚报或隐满事实,导致损失;11.上岗迟到、早退

34、、脱岗,多次警告不改;12.遇紧急状况临阵脱逃或畏缩不前、袖手旁观而导致生命财产损失;(七)口头批评、书面批评由职工所在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审定;扣发奖金由职工所在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初审后,由企业领导决定;降薪、降职、严重违规解除劳动协议,由企业负责人集体决定。(八)职工每迟到、早退一次,除予以惩处分外,同步减发全勤奖 元;每旷工半天,除予以惩处分外,同步减发全勤奖20元。职工每月迟到、早退、旷工超过2次,不发当月全勤奖,且不得参与所处季度(当年)优秀职工评比。第八章 离职制度 一、协商解除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其中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协议,按规定支付经济赔偿。二、企业依法解

35、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协议,无需支付经济赔偿:1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2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3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导致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者其他重大损害;4职工同步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我司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司提出,拒不改正;5职工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反真实意思状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致使劳动协议或者变更协议无效;6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种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并依法支付经济赔偿:1职工患病或者非

36、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工作;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协议签订时所根据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企业与职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协议内容到达协议。(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淘汰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淘汰局限性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企业在履行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程序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报后,可以淘汰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赔偿:1企业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协议后,仍需淘汰人员;4其他因劳动

37、协议签订时所根据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协议无法履行。三、职工解除劳动协议(一)职工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企业。如职工未提前告知企业而给企业导致损失,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二)企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协议,企业按规定支付经济赔偿:1企业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3企业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4企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职工权益;5企业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职工在违反真实意思状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致使劳动协议或者变更协议无效;

38、6企业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职工权利,致使劳动协议无效;7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协议无效;8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职工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职工人身安全;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其他情形。四、劳动协议终止(一)除劳动协议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协议即行终止。劳动协议期满,有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企业将续延职工协议期至对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职工在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协议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二)劳动协议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企业按规定向

39、职工支付经济赔偿:1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协议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协议,职工不一样意续订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期满;2以完毕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协议因任务完毕而终止;3企业依法终止工伤职工劳动协议;4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三)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依法终止劳动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无需支付经济赔偿。五、流程及手续(一)对于解除劳动协议职工,按如下流程办理:1职工所在部门提出初步意见,书面征求人力资源部意见;2将解除劳动协议职工名单及理由,书面征求企业工会意见;3报企业领导审定;4依法

40、向职工本人发出解除劳动协议告知书。(二)对于劳动协议即将期满职工,按如下流程办理:1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协议期满前40天将即将期满职工名单送职工所在部门,所在部门5天内对职工工作体现作出综合评价,并提出与否续订劳动协议意见及理由;2人力资源部将职工基本状况、与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条件、职工所在部门意见及初步意见,报企业领导审定。3对于不续签劳动协议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协议告知书;4对于续签劳动协议职工,提前30天与职工协商续订劳动协议,协商一致签订新劳动协议,协商不一致在劳动协议期满之日终止劳动协议。(三)对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职工,办理如下手续:1企业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在解除或

41、者终止劳动协议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工资;2企业按照劳动协议法规定,出具解除或者劳动协议证明书,写明劳动协议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日期、工作岗位、在我司工作年限等状况;3企业在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有关手续;4办理其他事宜有关手续。(四)职工应当及时办理如下工作交接手续1. 交还所持有企业财物(含企业发给个人钥匙、工作证、装备、工具等);2返还向企业借取个人预支款;3返还经办业务各项资料(包括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电子文档等);4办理其他事宜有关交接手续。如按规定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赔偿,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给职工。(五)按照劳动协议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企业对劳动协议文本、工

42、资支付台账等资料保留二年备查。 第九章 职工申诉与调处制度一、平常渠道(一)企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民主管理机制,推行厂务公开、平等协商、职工代表巡视等制度,召开民主恳谈会、劳资协商会、职工议事会,保障职工对波及切身利益事项享有知情、体现、参与、协商和监督权利。(二)职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企业人力资源部、工会或者其他部门提出意见和提议;对实名提出意见和提议,人事部、工会或者其他部门在研究处理后答复职工本人。(三)企业在公共场所设置企业重要负责人信箱,职工可向重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和提议。(四)企业设置每月企业负责人会面日制度,每月上旬指定期间和地点,由企业重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轮番面见职

43、工,职工可当面反应问题、提出提议。二、举报投诉(一)职工在尊重事实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企业或人力资源部、工会举报投诉。职工举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人力资源部、工会受理,也可投入企业重要负责人信箱。(二)对于职工实名举报投诉,接诉部门原则上在10日内作出调查处理,并答复职工本人;重大事件可以延长30日。(三)接诉部门必须为举报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有关人员将由人力资源部或企业从严处理。(四)对举报投诉其他职工滥用职权、损害企业集体利益、徇私儛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举报投诉人,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力资源部向企业申报予以举报投诉人奖励。三、争议调解(一)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协调互动平台,成立由职工代表和企

44、业代表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工代表由工会组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担任。(二)职工与企业间发生劳动争议,优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接到调解申请后2天内安排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充足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陈说,耐心疏导,协助其到达协议。(三)经调解到达协议,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四)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到达调解协议,职工或者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章 附 则一、本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准。法律、法规、规章有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二、本规章制度与集体协议有抵触,以集体协议为准。三、本规章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四、本规章制度确定后以公告形式公告告知全体职工。职工可以通过借阅途径查阅本规章制度全文。工会或者职工认为本规章制度不合适,有权向企业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五、本规章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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