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编号:分包2023-青岛一建地基解决专业分包协议发 包 人: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目 录1、乙方合法经营情况22、工程概况23、工程承包范围24、协议价款25、协议工期26、质量标准27、安全文明施工标准28、合作方式29、工程履约保证金210、驻工地代表311、甲方工作312、乙方工作313、材料、设备、机具供应514、安全生产515、工程质量与验收616、现场管理617、违约与违约金618、质量保修719、争议解决720、协议生效与终止721、协议份数722、补充条款7发包人(全称):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
2、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互相考察了解,甲方批准选定乙方为本工程的专业分包,乙方批准在甲方管理下承担地基解决施工。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乙方合法经营情况1.1 乙方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年检时间 年。1.2乙方资质证书号: ,发证机关 , 资质证书主项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资质年检时间 年。1.3 乙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发证机关 ,法定代表人 ,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4乙方工程项目委托人 ,全权负
3、责乙方在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各项工作。1.5 乙方入青施工登记备案证号 。2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3.1 分包内容:1.强夯:设备进出场、按设计规定布置锤位线、夯击、夯锤位移、施工道路平整、资料记录整理、实验等。2.换填:设备进出场、清理杂物、材料运送、搅拌、铺设、平整、压实、资料记录整理、实验等。 3.其他: 3.2 分包范围: 4. 协议价款 暂定(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最终以工程实际结算价款为准。5协议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协议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阶段性工期规定: 6质量标准: 合格。 7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青岛市
4、标准化示范工地。 8合作方式:专业分包,包工包料。9工程履约保证金9.1该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乙方承诺保证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并于协议签订前,将工程履约保证金 元交至甲方财务处。待乙方承包的工程所有完毕,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乙方凭竣工验收文献及结算书由甲方重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扣除相关罚款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9.2乙方应按照协议条款认真履行协议,因乙方因素导致施工过程中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无条件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根据协议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0驻工地代表10.1甲方驻工地代表: 。
5、10.2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11甲方工作11.1甲方负责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部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协议,组织实行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场地环境、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管理移交和交付使用、维修等向建设单位负责。11.2甲方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策划,编制方案,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等工作,准时提供技术交底。11.3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和各施工专业工种的施工衔接与乙方的配合等工程事宜联系与协调。11.4甲方组织审定乙方编制的月度工作量完毕记
6、录报表、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计划等,办理工程拨款。 11.5甲方指导乙方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所发生的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负责经济损失。11.6甲方刻制“项目部施工技术资料专用章”一枚,并经市公安部门审批备案,此章仅用于:工程联系单、工程施工技术方面催告函、工程进度计划表、工程工作量完毕登记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安全技术资料,超过上述范围资料和材料,盖章无效。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1.7施工过程中可随时检查、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材料使
7、用、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时提出整改措施。当甲方发现工程进度迟延时,有权督促乙方的施工进度。11.8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水源,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办公室、宿舍等生活环境卫生及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有权给予处罚。11.9核对标高及轴线位置,审核乙方上报的施工方案。11.10甲方负责提供地质勘探资料(详勘)一份,查明并提供施工现场及周边(施工所能影响的范围以内)具体的地下隐蔽物及既有建(构)筑物情况。11.11甲方负责建筑物轴线测放工作。11.1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施工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视其情节依据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2023
8、版)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12.乙方工作12.1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用量计划并征得甲方及工程监理认可。按双方核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及工程监理对进度和质量及施工档案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项目部的领导,遵守甲方项目部制定的项目施工管理等一切规章制度。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或再分包。若发生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2.2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说明及甲方的技术、安全、进度(周计划、月计划)交底,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协议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协议工期如期竣工。12.3做好工程的施工日记、分
9、项工程施工原始记录及验收记录。12.4乙方严格按照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乙方负责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技术交底,并按设计和规程规定认真组织施工。乙方应保证施工设备及人员的调配能满足施工的规定,保证在协议工期内完毕施工任务。乙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的检查,并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献和实验报告。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提供3套具体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12.5乙方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划布置现场、堆放材料、设立机械设备,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乙方负责承包施工范围内已竣工程的成品保护,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12.6本工程施工现场内各自的机械、材料、设备等和非本施工区域未经对方许可严禁
10、互相挪用、乱动和随便进出。施工现场、宿舍和卫生管理应规范化和标准化,在检查中未达成标准规定,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材料存放必须有防火措施,施工过程中若要动火,必须报项目部审批,并采用有效防火措施。12.7交工前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与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分包所涉及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12.8根据国务院六部委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告知规定,为维护和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乙方在收到甲方拨款后,应及时做好务工人员工资表,准时足额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因乙方未及时发放工资而导致的务工人员上访,其责任所有由乙方负责。按照
11、国家劳动法和青岛市公司职工工资支付规定,乙方必须与招用的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协议,用工劳动协议内容符合劳动法和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劳社202368号文献规定。乙方同务工人员所签订务工协议必须与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相一致。若在市有关部门组织监察中,所受到处罚,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12.9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双卡工作,按照青岛市建管局有关规定办理双卡,每月按规定上报应发工资信息和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12.10乙方签订本劳务分包协议时必须将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交甲方项目部备查,施工中操作人员必须佩带胸卡。12.11乙方应积极到本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办证率100%,
12、杜绝“三无”人员混入施工现场(乙方提供甲方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2.12乙方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12.13 在建设单位工程款暂缺时,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乙方要积极的筹措资金,保证在一月内工程不间断施工,以保证协议工期履约。12.14准时签收甲方转达的各类文献、变更、技术交底、奖罚告知等资料,不得拒收。违者罚款500元/次。12.15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根据现场试夯或本地经验拟定。根据地基土的性质拟定夯击遍数。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间隔;夯击点位置根据基底平面形式,采用合适的布置方法;编写强夯实验方案,现场试夯,并进行检测;施工前已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构筑物和各
13、种管线的位置及标高并采用必要措施,以免因施工而导致损坏;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进行监测工作,并做好具体记录;强夯后的地基竣工承载力检查应在施工完毕一定期间方能进行,承载力检查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实验,地基强度和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规定。12.16换填垫层应根据不同的换填材料选择施工机械;垫层的施工方法、分层铺填厚度、每层压实遍数等通过实验拟定;换填垫层施工应注意基坑排水,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工;若垫层底面不在同一标高,搭接处应夯压密实;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规定。12.1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批价事宜。13.材料、设备、机具供应 13.1本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及机械工具均由乙方提供。13.2材料进场后,须同时提
14、供检查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乙方共同验收或实验合格的,方准使用。否则,乙方承担因材料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等费用。13.3乙方进场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签署出场证书,均不得运出场外,否则给甲方导致损失的,甲方有权加倍追偿。13.4本工程所有检查、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3.5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选定的材料施工,对于乙方提供的材料实行封样制度:由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共同对样品进行封存,施工过程若发现乙方擅自更换材料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情况,乙方除所有返工外,还要接受甲方每发现一次一万元的罚款。 13.6乙方在雇佣、租赁或购买材料、机械工具前应积极向被雇佣方、租赁方、出卖方示明权利
15、义务的承受人为乙方,所产生的的纠纷一律与甲方无关。纠纷发生时,乙方批准甲方为保障自身利益,可先将争议数额从应付给乙方的各类款项中扣除,待法院判决后据实返还。14安全生产 14.1双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国家建设部 “一标五规范”及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做好施工的各项安全防护。乙方必须随时接受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在检查中必须达成优良标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因乙方管理和安全措施防护不到位,安全标准达不到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其责任和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4.2若出现乙方务工人员因自身病理因素(经法医鉴定)而发生死亡者,由乙方
16、与死者家属协商解决,与甲方无涉。若出现需要甲方先行垫付的情况,甲方可在支付工程款时将垫付资金扣回。后事均有乙方项目负责人承担和解决。14.3乙方在施工中要对施工工人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并做好岗前培训教育,提高安全自我防护能力。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检查,配置符合规定的劳动法防护用品和设施,严格执行甲方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14.4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告知甲方协助解决,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或停工整顿,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罚。14.5天天检查机械及钢丝绳情况。14.6工作场地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设立警戒区,夯点30米内不得
17、有非工作人员。14.7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成100%。在市建管局组织的工程执法监察中,因乙方施工作业操作人员证件不齐,违反工程建设执法程序所导致的经济处罚,由乙方负责。对导致本公司受到扣分处罚的,按10000元/分进行处罚。14.8甲方在施工现场设有食堂,乙方施工人员应统一在工地食堂用餐。乙方不得在甲方提供居住场合做饭及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14.9甲方施工现场VI标准图集(2023版)和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2023版)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15.工程质量与验收15.1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规
18、定以及甲方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查,并按甲方的规定返工、返修,甲方可视情节对乙方进行处罚。由乙方因素导致的质量事故及返工、返修,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费用。15.2实行样板领路制度:工程开始前必须做出样板,样板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后,方可展开大面积施工。若未经验收,私自展开,除将已竣工程返工外,每发生一次罚款1万元。1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验罢手续,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得自行隐蔽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书面告知两天内未到现场检查
19、,乙方可自行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予以生效。 15.4竣工验收: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毕所有协议工程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竣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经整改后评估仍未通过的延误,均视为工期延误。乙方施工结束退场前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组织各方进行验收,经初验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书面告知乙方或修复。15.5各种资料必须同步整理,乙方按照国家、省、市档案管理规定整理,资料整理应齐全有效,否则可不支付工程款。15.6产品保护:乙方在施工期内应尽力做好上道工序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和本道工序移交之前的产品保护工作,因保护不利或成品破坏时
20、,修复、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6.现场管理16.1各项目具体开工和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交底日期为准。16.2甲方提供已有的设备和脚手架、宿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6.3甲方提供施工、生活用水、电源,乙方设表计量,不能设表计量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按工程造价1%由乙方承担。16.4乙方应指定 为现场专业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并向甲方上报其书面授权书。16.5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16.6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带领协议外人
21、员出入现场。17. 违约与违约金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义务,给对方导致损失的,按协议约定补偿相应的损失。17.1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的工程总工期及分期形象进度计划施工;若因乙方自身因素未完毕节点施工进度计划,除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甲方的处罚外,甲方有权按每迟延一天罚款2023元。若乙方采用措施完毕其后的节点施工进度计划,此部分罚款甲方返还乙方。17.1.1因乙方因素不能准时开工,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因素不能准时开工在开工日起3日前告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17.1.2当工程量追加、天气、地下隐蔽物、基坑周边环境、工作面、结构重大修改、承包范围调整等对工
22、期有实质性影响的情况时,事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规定,经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或调整。17.2质量违约责任:因甲方因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因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规定,若因乙方自身因素未完毕节点施工进度计划,除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外,甲方扣罚乙方结算值的10%,并无条件负责修复、整改至合格并承担所有费用。乙方在此期间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在接到告知后5天内无条件撤离现场,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23、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7.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约责任:在工程施工中,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及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VI标准图集(2023版)和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2023版)施工。若因乙方因素导致工程达不到协议约定规定,除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处罚外,甲方将扣罚乙方结算值的5%。17.4计划报表和竣工结算资料提供违约责任:乙方严格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交各类报表和竣工结算资料,若每发生迟延一次,处罚1000元,因乙方提交报表导致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
24、予顺延。若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超过最终结算值的5%,乙方须按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审计费用。17.5每发生一起民工上访事件扣罚乙方5000元,每发生一起群体上访事件扣罚乙方1-10万元。17.6假如因“双卡”工作不到位被青岛市建管局通报批评,每次甲方将给乙方1-5万元的经济处罚。17.7乙方需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若乙方出具假发票,每发现一次扣除发票额的10%作为罚金,且乙方需及时更换发票;若乙方拒不更换假发票的扣除发票额的25%作为罚金。17.8若因乙方因素出现有损甲方声誉的情况(如媒体曝光等)视情节轻重扣罚乙方1-10万元。17.9乙方未完毕协议中约定的施工内容自行停止施工或是甲方认为其
25、在预定工期内无法完毕施工内容,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协议,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主管施工员及项目经理现场确认完毕工作内容,甲方造价合约部核定后,双方按照已竣工程造价的70%结算。18.质量保修: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30天内付清余款。18.1乙方按照GF19990201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保修。其保修期限从工程正式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8.2甲方预留乙方工程结算价款的 5%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20日内无息返还剩余保修金。18.3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告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进行维修。因乙方未在24小时内未派
26、员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将以双倍维修费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支付甲方安排人员的维修费用。因乙方因素导致住户损失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甲方保存对乙方诉讼追责的权利。18.4保修期间甲方按下列方式与乙方进行联系,如乙方地址变动或联系方式变动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或乙方接到告知不予维修的,甲方可委托别人维修,发生的费用按双倍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局限性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电子邮件必须真实有效,此电子邮箱将作为甲乙双方公司来往公函及法律信函的专用邮箱,任何告知或信函、附件等均受到法律保护,发件箱内邮件显示邮件已到达即视为公
27、文送达成乙方公司并已了解公文,此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发送相关文献至该电子邮件后,即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文献。19.争议解决本协议签订地为青岛市市北区,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起诉。20.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交付,价款结清后,除有关工程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21.本协议一式 六 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22.补充条款22.1工程款的结算方式: 22.1.1协议签订后,不再执行有关新的关于费用等的政策性调整。22.1.2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按实结算。22.1.3综合单价:强夯 元/平
28、方;换填垫层 元/立方。综合单价涉及完毕该工程所需的所有工日、机械台班、材料及其他相关税费等,单价一次包死,涉及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所有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以上综合单价是根据乙方自身公司情况拟定,任何情况下,包干单价属于乙方自身风险,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整,也不因施工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政府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导致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应诚信履约。实际施工时乙方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等为由增长费用(除符合协议约定好的设计变更等因素涨价外),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以上违约情况,乙方每提一次,则给予协议额1%的处罚,超过三次,或影响工程进展正常进行的,视为乙方无力履约
29、,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无条件退场。给甲方导致严重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导致的损失。22.1.4现场签证:严格执行甲方的签证管理制度,采用甲方的签证表格。若分包人未在需签证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上报签证单,逾期不予办理,视为分包人没有需签证内容。项目部收到分包人报送的签证申请单后,于2日内初审完毕,并递交项目预算负责人。预算负责人从经济方面进行审核,将意见于2日内反馈项目部。以签证单日期为准,分包人在办理完签证单14日内上报签证价款结算。预算负责人收到结算书14日内审核完毕,并出具经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签证结算审核书;签证单原件、签证单依据资料、签证结算审核书,为办理分包人结算的依据。项
30、目经理审核完毕签字确认,价款在1000元以下的,预算负责人签字;在10005000元的除预算负责人签字外,还需造价合约部处室负责人签审,5000元以上的报公司造价合约部部长、分公司或控股公司经理、总经济师签审。控股公司造价合约部部长和总经济师可不签审。22.1.5竣工决算:乙方在竣工后10天内上报甲方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结算书、签证单、批价等),甲方相关部门应在20天内完毕审计结算工作。分包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应在分包单位完毕分部分项工作内容后7天内提交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收到分包结算资料后7天内完毕会审,转交甲方预算员进行结算。甲方预算员于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2023版)规定的时限内完
31、毕结算报审核处。审核处在7 天内完毕审核返回甲方项目部会签,甲方项目部于2天内完毕会签返回审核处,审核处组织甲方集团各部门会签。会签完毕经加盖集团公司预(结算专用章后生效。未履行一建集团会签程序(造价合约部、分管经理、总裁签字齐全)的一律无效。项目部人员(包含项目经理)未按照签证管理办法或者清工签证管理办法乱签证的、不执行会签程序私自在分包结算上签章的、未经公司授权私自批价的、未经公司授权私自设立奖励办法的、私自补充协议单价的情况无效。22.1.6本协议价款中的费用已涉及税金,甲方给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税凭证并出具真实合法的工程款发票,若未按规定期间提交,工程款不予支付。22.
32、1.7本工程结算,若业主委托进行审计,乙方应及时参与和配合(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并提供相应结算资料,超审减额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接到告知后因乙方不积极配合导致未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完毕审计,批准由甲方全权负责结算审计工作,乙方对审计结果予以认可,同时按照审定值的千分之三支付甲方参与审计的服务费。22.2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1如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均达成目的,经业主与甲方、乙方共同确认工程量且在建设单位支付相应工程款的前提下付款。工程结束后,付已完毕产值的70%,乙方提供结算30日内完毕审核,结算完毕后付至80%,验收后半年内付至90%,余款在地下室封顶后1年内付清。22.2
33、.2如乙方无端完不成预定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目的则不支付进度款,甲方可采用一切措施直至终止协议,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22.2.3若发包人资金不到位,双方风险共担。22.2.3原则上甲方不向乙方班组支付工程款,若出现特殊情况确需甲方向乙方班组或工人支付工程款则乙方下属小班组工程量结算及人工费欠款需由乙方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方可生效,否则一切工程结算及欠条我方均不认可。22.3其他:本协议的组成部分:(1)工程签证管理办法(2023版);(2)资金收支审批制度;(3)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2023版);(4)施工现场VI标准图集(2023版);(5)精
34、品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图集(2023版);(6)分包队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2023版) 甲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真): 签约时间 20 年 月 日乙方:(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传真):签约时间 20 年 月 日附件一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青一建集字【2023】33号)一、目的:明确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提高签证办理及时性,维护集团经济利益。二、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分公司及控股单位。三、职责3.1项目部:协调与发包人和分包人的关系,负责办理总分包工程签证,项目经理是总分包工程签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3.2造价合约部:协助项目
35、部办理总分包工程签证,计算和审核签证价款。3.3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审查及审核签证,达成一定额度的签证分公司经理及控股公司经理应予以确认。四、签证办理程序4.1总包签证4.1.1项目部在需签证事件发生当天,由技术负责人起草签证后,转交项目预算负责人,预算负责人收到签证初稿后修改完善,反馈项目部。4.1.2项目部根据预算负责人意见留好照片、告知、变更等资料。4.1.3签证单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盖章后,项目部递交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4.1.4若监理或发包人审核不及时,项目经理应催促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审核完毕。4.1.5监理或发包人审核完毕,反馈项目部后,项目部应及时存档并递交预算负责人二份。4.1.
36、6预算负责人收到签证单后,于7日内做出该签证结算价,按照总包协议约定期间报发包人审核。双方核对完毕,作为工程结算依据。4.2分包签证4.2.1若分包人未在需签证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上报签证单,逾期不予办理,视为分包人没有需签证内容。 4.2.2项目部收到分包人报送的签证申请单后,于2日内初审完毕,并递交项目预算负责人。预算负责人从经济方面进行审核,将意见于2日内反馈项目部。4.2.3以签证单日期为准,分包人在办理完签证单14日内上报签证价款结算。4.2.4预算负责人收到结算书14日内审核完毕,并出具经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签证结算审核书;签证单原件、签证单依据资料、签证结算审核书,为办理分包人结
37、算的依据。4.2.5项目经理审核完毕签字确认,价款在1000元以下的,预算负责人签字;在10005000元的除预算负责人签字外,还需造价合约部处室负责人签审,5000元以上的报公司造价合约部部长、分公司或控股公司经理、总经济师签审。控股公司造价合约部部长和总经济师可不签审。4.2.6办理完毕,送达分包人。五、签证办理规定5.1以协议为依据、证据充足、资料齐全、合理合法,加强单项签证的管理,一事一签。5.2总包签证必须统一编号,第一份为回执联,规定监理或发包人在回执联上签收,并在项目存档;其他(根据规定提供份数)为报送联,报监理或发包人收,建立形成可追溯性责任体系。5.3分包签证必须统一编号,并
38、一式三份,第一份在项目存档;第二份递交分包人;第三份递交项目预算负责人。5.4项目部应将所有总分包签证按照办理时间顺序编制目录。5.5总包签证单格式发包人或监理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必须使用一建集团统一标准格式。5.6分包签证单必须使用一建集团统一标准格式。六、罚则:以上管理规定各项目部必须严格遵照实行,公司将结合月度绩效考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按下列规定处罚:6.1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签证各扣罚5分,予以通报,未办理的分包签证补办无效。6.2未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办理签证,扣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各5分,予以通报,已办理分包签证无效。6.3未按规定整理签证台账,扣项目经
39、理及相关负责人各3分。6.4因把关不严,导致发生不合理的签证导致损失的,扣罚项目经理损失额的10%,扣罚分公司经理损失额的5%,扣罚预算员损失额的3%。6.5因项目经理责任心不强,导致不合理的签证增长,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出除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按照集团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及补偿制度进行相应行政处罚。七、本办法自五月一日起实行。附件:总、分包签证单格式 四月三十日施工现场签证单工程名称协议名称申报日期 年 月 日施工单位签 证 内 容部位及签证因素工程价款增减的计算依据青 岛 一 建预算负责人: 造价合约部:施工员: 分公司或控股公司经理:项目经理: 总经济师:年 月 日分包单
40、位 项目经理:年 月 日 一建分包签证 号填制说明:1、工程价款增减的计算依据:(1)工程量计算依据二个测绘人员签证现场丈量数字、测绘图纸、设计文献;(2)单价、费率依据:协议上有约定的按工程承包协议,否则双方洽商价格并填入签证单。2、预算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签字确认。3、签证规定:(1)一事一签,一事一单,随发生随签,不得后补;(2)以签证单日期为准,分包单位在办理完签证单14天内上报签证价款结算,青岛一建项目预算负责人收到结算书14天内审核完毕,并出具经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结算审核书;(3)估计价款在1000元以下,项目预算负责人签字;在10005000元除预算负责人签字外,还需造价处长签
41、审,5000元以上报造价合约部部长、分公司或控股公司经理、总经济师确认;(4)签证单原件、签证单依据资料、结算审核书,为办理分包单位结算依据。附件二 关于使用资金收支审批单的告知(青一建集字【2023】15号)集团总部、核心层各单位及各项目部:为规范公司行为,加强集团管理工作,减少公司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在集团核心层范围内使用“工程项目资金收支审批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批单”),具体内容与工作程序如下:一、付款原则:1、依协议或协议付款,无协议或协议不付款,如有特殊情况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办理。2、无审批不得付款;3、以开具发票方式收取工程款的项目,在支付项目分包工程款与劳务费时必须取得分包发票与完税凭证复印件。二、审批原则:部门负责人与项目部审核相结合的原则。三、业务流程:1、工程项目收到工程款后,根据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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