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意见徐教职称20237号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各企事业办学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苏职称20232号文献江苏省中小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和省教育厅有关职称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经市人事局批准,现就2023年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规定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以教育法和教师法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优化教师队伍的职务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充足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发明性为目的,继续深化教师
2、职务评聘改革,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上层次、上水平,更好地为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献和规定规定开展。二、申报条件第一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及以上。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延
3、迟2年以上。(三)伪造资历、业绩,抄袭别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第二条学历、资历规定(一)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2.1979年终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终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23,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3.1979年终前高中毕业,1995年终前参与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教龄满2023,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4.大学专科学历,取
4、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5.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3.1979年终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终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23,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或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的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以下简称“小中高”),应符合
5、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3.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1979年终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2023,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第三条继续教育规定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完毕规定的进修任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在聘期内平均每年须达成72学时;申
6、报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在聘期内平均每年须到48学时。第四条外语规定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应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应掌握第二外语),参与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三)1963年(不含1963年)以前出生的中、小学教师。(四)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五)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规定参与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
7、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或参与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一)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二)参与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三)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中小学教师。(四)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乡镇及以下中学教师。(五)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学教师。(六)乡镇(不含乡镇)以下小学教师。(七)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相关规定。三、评审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第六条教育工作规定(一)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
8、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二)能胜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学生思想品德,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科技、艺术、体育等活动。所带班级(中队)或课外爱好小组的活动有特色,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第七条教学工作规定(一)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能胜任部分年级段的教学工作,熟悉所教学科教材的体系、结构及有关学科之间的联系,并擅长一定年级的教学工作。(二)完毕省、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因素而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
9、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三)教学效果优良。坚持实行素质教育,具有对的的质量观,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内容对的、科学,教学层次清楚,中心明确,重点突出,教学方法得当,能根据学生心理特点激发学生学习爱好,调动学生积极思维,寓德于教。教学效果好,在同年级、同学科中较为突出,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任现职以来,每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至少1次,并获得优秀等次(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等原始资料)。第八条教研科研工作规定积极参与教研科研活动,在教研备课活动中,善于独立思考,吸取新知识信息,对教材掌握有深度,具有创新意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任现职以来,在
10、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并获奖;或参与市(指设区的市,下同)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已正式出版的小学教育教学参考资料;或承担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研究,有课题总结,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取得一定成效。第九条指导在职青年教师工作规定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提供能反映指导在职青年教师过程的原始资料),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四、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第十条教育工作规定(一)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队教育管
11、理工作3年以上;或负责音、体、美、劳等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提供训练计划(有规定、有成员、有时间、有场合)及总结。(二)教育学生讲究方法,教育效果好,所带班级、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或所带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工作成绩显著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第十一条教学工作规定(一)具有本学科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任现职以来系统担任过1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并能独立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等工作。(二)完毕省、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因素而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应有其他
12、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三)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过程中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对的传授知识和技能,讲究方法,指导学法。教学上起到骨干作用,每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至少1次,并获得良好及以上等次(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第十二条教研科研工作规定具有创新意识,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过(或在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并获奖过)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或参与教改实验取得一定效果,其经验在校际以上范围内交流推广;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编写的已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参考资料。五、破格申报与
13、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条件第十三条破格申报条件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显著,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一)1979年终前参与工作,高中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2023以上,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须具有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条件)。(二)获得中师学历不满9年,教龄2023以上,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须具有破格评审条件中的1条必备条件。(三)1979年终前参与工作,中师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2023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
14、中学二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须具有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条件)。第十四条破格评审条件破格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在符合本意见之三(评审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或之四(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有下列相应条件:(一)能胜任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近三年来,在校级(不含)以上范围开过教学公开课、示范课(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在教学上起到骨干作用,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选、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因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必备条件之一)。(二)在班主任、
15、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取得突出成绩,所带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三)围绕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教育教学、教研科研论文(涉及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教育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四)参与编写经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较高质量的教育教学参考资料,并正式出版(本人至少承担其中1个章节不少于1万字)。(五)积极参与经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试点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取得显著效果,写
16、出有一定质量的实验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县、区)内推广使用。六、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第十五条教育工作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和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惜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性和思想实际,做进一步细致的思想工作,言传身教,注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崇高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学校及以上表彰奖励。第
17、十六条教学工作规定(一)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等工作。(二)完毕省、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因素而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三)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结合本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注意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培养,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是本学科公认的教
18、学骨干。任现职以来,开过校级(不含校)以上的观摩课、示范课,并获得优秀等次(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等原始材料);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第十七条教研科研工作规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所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二)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必须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三等奖及以上
19、奖励)。论文内容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并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三)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2篇以上。(四)参与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五)主持或重要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成果奖,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第十八条指导在职青年教师工作规定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青年教师若干人(提供能反映指导在职青年教师过程的
20、原始材料),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七、破格申报与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条件第十九条破格申报条件(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参与工作,教龄满2023,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须具有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条件)。(二)高中(中专)毕业后参与工作,教龄满2023,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其中取得大专学历满2023的,须具有破格评审条件中的1条必备条件;取得大专学历不满2023的须具有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条件)。(三)高中(中专)毕业后参与工作,教龄满25年,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
21、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须具有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条件)。(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3年但局限性5年,须具有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条件)。(五)不具有本意见之二(申报条件)第二条第三款第3项规定的从事教学工作时间或学历规定,但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已满3年但局限性规定任职年限),破格申报“小中高”,须具有破格评审条件中的2条(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条件)。第二十条破格评审条件不具有规定学历或资历,破格
22、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任现职以来,在符合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有下列相应的条件:(一)在学科的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经验丰富,形成较为系统的教学体系和一定的教学风格,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二)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所带班级或本人获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三)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本人承担不少于一半)。(四)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内容有新意,有
23、较高的理论水平,并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五)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一等奖的论文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3篇以上。(六)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点教研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或获得过市级以上教研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七)对教育教学的某一课题进行进一步研究,积极组织参与教改实验,经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论证,已取得明显效果,并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八)开过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
24、并获得高度评价(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九)在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上获奖;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上获一等奖。八、有关政策性问题(一)评审范围1、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范围是申报之日在编在岗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少年宫、教研室、电教馆等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长期在中小学工作(到1994年终教龄达2023以上),因工作需要调入教师进修学校任教的教师,也可以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已办理退(离)休手续和申报之日已达成退(离)休年龄的教师不属于申报范围。2、对市、县(市)、区教育(文教)局的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
25、、勤工俭学办、校办公司等事业机构的有关人员评聘中小学教师职务,采用以下过渡办法:(1)对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可继续保存;(2)对曾担任过中小学教学工作(原则上晋升中级职务应不少于5年、晋升高级职务不少于2023),已评聘了中小学初、中级教师职务,并且在1997年6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的告知出台之前调入上述机构工作的人员,可以继续申报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3)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其别人员可以结合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专业),分别申报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3、民办中小学的专职教师参与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由学校通过各级“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机构申报,申报
26、前需先办理人事关系代理。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与这次申报评审:(1)2023年1月1日至今有无端旷工行为的,或请病、事假至今累计超过2个月的。(2)目前已不在教学岗位上,或2023年度兼任教学工作量局限性60课时的(所任课程必须是按教学计划开设并列入学校课程表的课程。按规定属于评审范围内的校外教育事业机构中的教师除外)。(二)中小学教师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三)中小学推荐申报的岗位职数原则上不得突破经人事部门新核准的岗位职数(空缺岗位职数的1/3);局直属单位必须持新的徐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手册申报高、中级教师职务。(四)对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
27、任职资格人员的论文进行鉴定及答辩,同时对教学能力进行测试。论文未经鉴定者和教学能力未经测试及测试不合格者不得申报中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五)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般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六)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其工作特点,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一半;上述人员教育管理研究论文和本专业学术论文可累计计算,但至少有1篇为本专业教学论文。(七)城乡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
28、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才干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八)对长期(一般2023以上)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其教研科研的论文级别可适当减少一个档次,评选获奖(县级及以上)的优秀教案,也可视作教研科研论文;其表彰奖励方面的规定可适当放宽一个档次,其他方面的规定不得减少。(九)1979年终以后参与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规定的合格学历,才干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1966年终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才干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1956年终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才干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上述人员不实行学历破格。但考虑到农村教师队伍的实际,在县(不含县)以下中学
29、工作的教师,具有大专学历且成绩突出的,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十)专职从事教研科研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到基层学校开设或指导教学示范课,并作专题讲座2至3次;承担本级及以上的教研科研课题,其教研科研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对全省(市、县、区)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具体而广泛的指导意义。专职从事教研科研工作的人员正常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应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正常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5篇。专职从事教研科研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0、,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得少于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得少于3年。(十一)专职电教研究人员必须紧密结合教育实际,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地具体指导电教实验(示范)学校的课题研究;每年撰写电教教材稿本至少5篇,或设计、制作、编辑电教教材至少30分钟,并在市及以上范围推广使用。(十二)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习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九、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保证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质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31、中,进一步贯彻教师法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的管理权限,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的管理职能,坚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苏职称20232号)的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评审权限,严厉评审纪律,维护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严厉性。(一)规范评审程序。各类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和组织办法开展评审工作,要发扬民主,增长透明度。学校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选拔,择优推荐,严格贯彻“四公开”制度:即学校应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岗位职数与任职条件;申报人应由学校组织在学科
32、组(年级组)以上范围公开述职并进行测评;学校应将申报人材料在指定期间、地点公开展示;学校应将推荐结果在校内张贴公示。未做到“四公开”的单位,一经查实,推荐结果无效。在“四公开”的基础上,可采用听课、答辩、笔试、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科学评价,将符合任职条件的拟聘人选报相应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为了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可在评审中增长笔试、说课、面试答辩等环节,全面、客观地了解申报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二)严格评审纪律。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报送的评审材料要层层把关,保证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违反政策
33、、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要追究有关领导及个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查处;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的检查,保证评审工作的严厉性、公正性。(三)严格评审权限。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要在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不得扩大评审权限。扩大评审权限评审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一律无效。(四)规范管理权限。各县(市)、区在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和中学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开评前须将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组建方案报市人事局职称办和市教育局职称办,并于评审结束后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在单位范围内出示7天后上报市教育局职称办备案。十、评审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批准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2362号,苏财综202361号)规定,中学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份200元。评审费请及时交纳,不得欠交。请各单位严格按职评工作规定和规范程序抓紧组织实行,按附表规定期间报送评审材料。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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