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现状 from 踩蘑菇的老虎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产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的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保护,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现状令人堪忧。本文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重要性;执法现状 ;建议 一 引言 通过上“知识产权”这门公共课,我对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了对知识产权有更深入的学习,我查阅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书籍和网上的资料,使我对知识产权有了相对比较系统的认识,并同时,对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有了全面的了解。我深深意识到,我国应制定相应的措施来扭转在国际知识产权战争中被动的局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二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21世纪人们已经进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所谓知识经济亦称智能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在知识经济的时代科学技术发展,新的发现和发明层出不穷,有力地推动了世界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3、同时也对人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变革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这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产权保护对知识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知识经济的建立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经济的最本质特征是知识经济是以人才和知识等智力资源为资源配置第一要素的经济,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信息等智力成果为基础构成的无形资产投入为主的经济。 智力成果从其实质意义上讲,是人类利用已自己掌握的知识,技能等,通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取得的成果,或者说是通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得到的直接 产品。知识、科学技术等为代表的智力劳动成果本身是无形的,但是可以通过有形物品表现出来。这种无形的劳动成果与有形物品相结合便体现出了无
4、形劳动成果的价值。所以说这种无形劳动成果是有价值的。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律所确认的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因此,确认知识产权的前提条件就是承认人类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是一种财产。也可以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就是一种承认智力成果是财产并应该予以保护法律制度。 因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成为知识经济建立必需的法律条件。 2.知识经济的正常运行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 智力劳动成果必需与有形资产等物质条件相结合才能发挥作用。智力劳动成果,往往是以知识产权的形式转化为一种资产即无形资产,来投入经济运行的。知识产权是知识、科学技术等智力劳动成果转化为资产、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知识产权在将知识、科学技术转化
5、为资产和生产力的过程中起到不可代替的作用。没有知识产权做保护,智力劳动成果转化成资产和生产力就没有安全保障,当资产得不到保障时便不会有人贡献出智力劳动成果,生产力便不会快速发展。 知识经济的发展必然走向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就意味着知识、信息的流通。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将转化为人才、信息的竞争,更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进而形成知识产权贸易,知识产权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和竞争手段。所谓知识产权贸易,包括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贸易,它包括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让和知识产权产品贸易。近年来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为主要形式的无形商品贸易大大发展。 三 产权保护的执法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科学
6、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并且越来越迫切。对此,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已基本形成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保护体系,这个体系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国际规则、门类比较齐全;同时参加了一些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和协议。第二,建立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通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依法查处侵权案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建立了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是定期与外商投资企业沟通情况,了解他们对保护知识产权、改
7、善投资环境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第四,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由吴仪副总理担任组长,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很短的时期内能做到这一步,确实不容易,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特别是在立法方面所做的努力,已得到了世界的公认。 尽管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从国内形势看,情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惩罚力度不够与部分保护标准超越发展阶段并存 一方面,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部分地区执法不严,某种程度上存在地方保护现象;执法机构的执法水平和力量有限,国内只有少数法院具有较高的专利案件审理能力。另一方面,有些保护标准超出了我国的发展阶段,与国情脱节。比
8、如TRIPS并未对软件最终用户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各WTO成员方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阶段,选择软件最终用户应负的责任。目前,只有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许多经济比较发达的成员方只是将侵权界限延伸到经营性最终用户。而我国新修改的软件法对最终用户的责任要求超过了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采用了最高保护标准,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这样不仅增加了国内广大非经营性用户的成本,而且提高了执法的难度,使得自己背上了“执法不严”的包袱。 2.缺少维护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措施 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授予知识产权所有者一段时间的排他性权利,换取其公开技术,以促进社会利用创新成果
9、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柄双刃剑,适度保护将促进技术创新,过度保护将导致垄断,因此,需要相应的法律制约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许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利用反垄断法来制约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如,美国有《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欧盟有《技术转让规章》,日本有《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中的反垄断指南》等。但是,我国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面对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我们没有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措施来保护消费者和国内企业的利益。 3.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缺乏系统性,制度建设滞后 我国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的主要问题:一是职务发明权属政策重雇主轻发明人,过多强调雇主
10、利益,对职务发明人的地位和作用重视不够,奖励报酬得不到落实。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义,导致大部分职务发明人难以获得应有的报酬,员工的创新积极性不高。二是公共资源的知识产权管理重保护轻扩散。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责权利不清,知识产权名义上归国家所有,事实上由承担单位所有,成果利用和转化无人负责。三是在对政府资助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放权过程中,强调了承担单位的利益,忽视了公共技术资源的扩散责任和监督管理。 4.多头分散管理,缺乏协调和预警机制 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涉及各行各业,贯穿于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管理部门很多,除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授权、注册和登记管
11、理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和版权局集中管理外,其他诸如植物新品种、进出口的知识产权管理、科技项目和成果管理、药品、农产品知识产权管理等,分别由各职能部门管理。但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下,因缺少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政策和管理之间不衔接,不能形成合力,最终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统起来。同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缺少沟通渠道,信息不畅。一方面,企业遇到的问题不知道该找谁,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因为不了解情况,不能及时参与有关事件的协调和处理。结果是,企业遇到的一些知识产权国际纠纷未能及早引起重视和采取有效措施,延误时机,最终酿成损失。 5.立法程序透明度低,征求意见不广
12、泛,与产业界联系不够 国际机构和外企反映,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程序透明度较低,缺少公开征求意见的环节。国内企业和基层部门反映,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征求意见的范围不够广泛,不能充分反映产业界和消费者的意见。立法部门往往从法律和专业角度考虑的多一些,对产业竞争和发展考虑的少一些;对供应方考虑的多一些,替消费者考虑的少一些;有些规则和保护标准与实际脱离。 6.工业产权分散管理,行政管理与执法一体化 国际上大部分国家是按照工业产权分类,实行专利和商标统一集中管理。据有关方面对国际上86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设置情况的统计,1997年70%的国家和地区采取专利和商标集中管理的模式
13、23%的国家和地区采取专利、商标和版权集中管理;只有极少数国家采取三家分散管理模式。与国际上大部分国家相比,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的主要特点是: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分开管理,行政管理与执法一体化,自成独立体系。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和版权局集中管理,行政执法由对应的省市机构分头负责。目前,我国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人力和物力都相对不足,专利和商标分开管理,分散了人力物力,降低了效率。同时,授权管理与行政执法一体化的体制不利于监督和制约。 7.保护经费不足,适用人才短缺 知识产权执法和行政管理部门都存在人、财、物不足的问题。仅就知识产权 局
14、系统管辖的专利行政执法来说,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经费收支两条线,专利申请和维持费上交中央财政,行政执法经费实际上由地方财政支出。而大部分地方把知识产权部门当作普通的行政机构,只拨行政费或事业费,没有行政执法专项费用。少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地区从地方财政中划拨一部分资金作为专利行政执法经费,但都是临时性措施,没有制度化和专项化。 四、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温家宝总理指出,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是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自主创新是支撑一个国家崛起的筋骨。只有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才能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概括起来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提升我国国家整体竞争力的根
15、本之道,是我国企业应对跨国公司挑战、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生存之道,更是保护我国知识财产,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的必由 四 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1.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分系统分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在“五五”普法中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增强各界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造成强大声势,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应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树立以下四种意识。一是培养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并把专利知识列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采取一切必要
16、的手段和措施,不断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和企业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把知识产权贯穿于技术创新全过程,把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经营战略结合起来,运用专利进攻与防御战略,大幅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和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提高品牌意识。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投入,在扶持原有的品牌做大做强的同时,进一步培养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新品牌,提高商标保护意识,积极培育全国驰名商标。四是树立全方位保护意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种形式和途径来全方位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2.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
17、罪,着力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氛围 按照国务院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通知的要求,扎实抓好我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侵犯商标权、销售 伪造或擅自制造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打击盗版教材、教辅、软件和非法音像制 品的违法行为,打击专利、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同时,采取积 极有效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倡导广大消费者尊重他人知识产 权,购买使用正版图书、正版软件和音像制品。一是要优化舆论环境。以提高全 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目标,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知识产权 宣传教育,大张旗鼓地组织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二是要优化政策
18、环境。专利政策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促进专利活动、 规范专利行为而采取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政 策和措施的总和。要通过政策引导,形成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三是 要优化法制环境。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司法、行政两条途径,及 时处理专利、商标侵权纠纷,严厉打击假冒、冒充专利、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行 为,有力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同时强化知识产权执法 手段和执法力度。四是要优化服务环境。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鼓 励发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在专利代理、专利信息、专利实 施中介、专利战略研究咨询、专利评价评估等方面,提供全面、快捷、合法的服 务,
19、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初期的科研开发人员提供办公场地、 开发条件、 资金筹措、人员培训、研究发展指导等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迅速 转化为商品并形成产业。 3.切实加强国家层面知识产权宏观战略的对策研究 一是要加强对美、日等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情况的跟踪研究,及时了解知识 产权发展动向与竞争态势。二是客观分析知识产权竞争的优劣,制定与自身发展 相适应的切合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战略。三是把知识产权战略切实纳入到地方、 行业及企业的发展战略当中去。四是选择一些重点领域( 如电子__信息、机电一 体化、新材料和中医药等领域 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运用工作,并在培育和 形成新的科技优势后,尽快
20、将其提升为知识产权优势。五是鼓励企业对引进技术 进行消化、吸收、创新,进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改变企业长期以来重引进不重 消化吸收二次创新,重模仿不重创造,重成果评定和产品鉴定不重知识产权确权 的状况。 4.加强建设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我们应当密切注视与高科技企业相关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政策相关的国内外 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 W T O 、国际电信联盟 I T U 等国际组织和论坛的动 态消息, 及时了解国际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 对那些可能导致我国高科技产业 灾难性后果的以及那些可能危及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重要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 危机进行鉴定和识别。尽快完善《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
21、法规, 增大对反知识 产权垄断的保护力度,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范, 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既充分发挥其鼓励创新和促进传播的积极作用, 又不致被 滥用来限制竞争。 5.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事业单位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主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分类指导, 编制相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办法示 范文本,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参考、借鉴;管理制度的设计,应有利于维护发明人 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激励发明创造,有利于知识产权的实施;对市场经 济主体之间在合作、交往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权益分享等事宜,要制定明确的规 定;指导
22、基层单位采取“突围”和“包围” 、自创和并购等各种策略,有效规避 他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指导企业实施好“走出去”战略; 在对高新技术企业、工程中心和技术研发机构的考核评定中,应当明确将知识产 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能力与水平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6.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和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分散的。应当尽快建立快速灵 活、合理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国内外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大幅度地提高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能力。一是要建立权威、高效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协调 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管理条块分割和部门之间不协调的问题,研究和制定国家
23、知 识产权总体战略、政策和对策措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沟通各部门之间的 信息;研究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对策;监督检查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按工业 产权划分管理职能,实行授权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目前,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 中出现了专利、商标和版权保护融为一体的趋势。借鉴国际经验,按工业产权分 类,实行专利审查和商标注册集中管理。与此同时,实行__审查授权和行政执法 相分离,分别由两个系统负责。三是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对有可能引发知识 产权争端,并对国家根本利益、经济安全产生重大影响以至严重威胁的动向,研 究对策,向有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发出预警报告。加强与行业协 会和企业的联系,建
24、立知识产权预警联络点,责成相应的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的国 际纠纷,加强对国内消费者和企业的保护。 7.大力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 制定特惠扶持政策, 支持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 促进其产业化, 着力解决产业技术空心化的问题; 对于政府投资且在一定期限内未实施的休眠专 利,要制定相应办法,促进其转让和实施;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 合作研究, 在合理分享权益的基础上, 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向企业转移; 支持和鼓励以专利创业,依靠专利技术发展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 。 另外,要加快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服务体系建设,针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的主要行业和领域,构建不同专业和领域的专利信息库,形成大规模、高质量、 专业化的专利信息资源库群;建立专利信息专家咨询系统和专利战略分析系统, 开发面向公众的通用检索系统,为公众提供高效的专利信息服务。同时,还要加 强知识产权型人才的培养, 重点培养一批精通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实务技能的高 级人才;培养一支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专门队伍;培养一支宏大的知 识产权创造、实施及从事中介服务的人才队伍。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建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