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叶专业合作社烟农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烟叶专业合作社烟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定此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服务中心是*&烟叶专业合作社下属机构,服从*&烟叶专业合作社的统一管理。第三条 本服务中心承担*烟草分公司烟叶生产技术服务外包业务。第四条 本服务中心实行财务单列,其收入主要来源于烟叶生产技术服务业务外包费。第五条 本服务中心接受烟草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和监督,接受烟农(成员)的监督。二、岗位职责第六条 机构设置。本服务中心设总部办公室,下设5个服务点,分别为*、*、*、*、*服务点。第七条 岗位设置。本服务中心岗位设置为:主任
2、1人、副主任5人、内勤兼出纳1人、烟农辅导员19人。人员岗位列表如下:第八条 岗位职责。(一)共同职责。1组织烟叶生产。做好政策宣传、土地流转、烟田翻耕工作,落实种植任务;2落实烟叶生产技术及时到位。负责技术指导、培训、推广工作,不断提高烟叶生产质量;3负责管理合作社专业化育苗、机耕、运输、植保、烘烤、分级等工作;4协助烟站签订烟叶种植合同;5负责配送烟用物质;6承担烟叶收购相关辅助工作。(二)主任职责。1主持全盘工作;2对服务点的工作进行考核。(三)副主任职责。1主持服务点日常工作;2对烟农辅导员进行考核管理;3负责服务点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的管理;4负责驻村培植工作。(四)内勤兼出纳职责。
3、1负责全社资料、信息、数据的收集、发放、汇总、上报、管理;2负责购买社保事项;3负责业务结账,资金管理,工资发放,财会账本等工作;4负责办税、年检年审事项;5负责后勤服务工作。(五)烟农辅导员职责。1负责辖区内烟叶生产服务工作;2负责辖区内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的管理;3服从合作社考核管理,服从烟草部门考核监督;4履行共同职责。三、薪酬管理第九条 工资发放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力争人平工资有增加。第十条 工资计算方式。员工年工资由基本工资、计量工资、社保统筹组成。(一)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组成。岗位工资由原服务公司发放的基本工资、收购补差、下乡补助、年终奖金、节日礼金之和按9个月发
4、放;工龄工资依据历史划分3个档次,分别为每月450元、340元、260元。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不得超过员工应发工资的2倍。第十一条 计量工资。与辖区烟面积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以服务点为单位核算,服务点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造册报合作社审批后发放到人。计量工资不分岗位,一视同人,但管理人员不得少于管辖区域人平计量工资。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单位统筹。2013年按照每月2010元的基数购买五险,单位每人年缴费为7718元。四、出勤管理第十三条 考勤制度(一)出勤要求。月出勤20天以上,原则上要求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各服务点可根据烟叶生产农事情况作适当调整。(二)考勤。副主任负责烟农辅导员考勤工作。烟农
5、辅导员在上午8:00-8:30到服务点签到,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报告副主任以表签到。(三)查岗。主任、副主任随机对烟农辅导员进行出勤查岗,如人员不在岗作旷工处理。(四)考勤表是发放基本工资的依据。第十四条 请假制度。员工确需请假应实行书面假条,2天内由副主任审批,4天内由主任审批,4天以上由理事会研究决定。五、绩效考核第十五条 考核职责。主任、内勤岗位人员负责本服务中心阶段考核;副主任负责辖区阶段考核。第十六条 考核内容。依据烟草部门对外包业务要求进行考核。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利用。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计量工资、烟农辅导员聘用的依据。六、安全管理第十八条 交通安全。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
6、驶,因交通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第十九条 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七、处罚措施第二十条 旷工处罚。以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考核,旷工2天以内者,按每天罚款200元标准处罚,旷工2天以上者,按每天罚款300元标准处罚,连续旷工5天以上者,由合作社理事会研究处理。第二十一条 责任追究。(一)本服务中心员工如因技术指导失误或工作失职对烟农、烟草部门、合作社造成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二)本服务中心员工如违反合作社章程,工作玩忽职守,营私舞弊者视情节作罚款(罚金200元至3000元)或解聘处罚。(三)本服务中心员工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由司法部门依法判处。 *&烟叶专业合作社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