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2011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抓领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常委会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常委会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确定了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和纪检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讨
2、论制定了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坚持“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常委会主要领导与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相关工委办、工委办与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委办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委办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既明确了分工,靠实了责任,又形成了工作合力,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抓教育,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坚持把抓学习作为加强干部廉政思想教育,提高廉洁从政意识的基础性举措,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全面加强。一是继续坚持机关周一、周五集体学习制度,采取
3、机关干部职工轮流辅导讲座等方式,有重点地学习党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业务知识。年内,共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0余部,增强了党员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落实政策、廉洁勤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结合创先争优和“讲规矩、守纪律、转作风、抓落实”专项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了对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了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及党纪条规,学习了廉政准则、荣辱观及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大家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了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筑
4、牢了抵制腐败的防线。 三、抓管理,落实廉政建设措施结合常委会机关廉政建设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有重点地落实了四项举措: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人大常委会作为民意机关,民主议事、集体决策是履行法定职责的最基本要求。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常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免,都采取召开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的方式,共同审议讨论,集体研究决策。同时,事先汇报县委,征求县委意见,取得县委的同意和支持,切实做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常委会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流思想,互通信息,团结协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2、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5、。按照打紧扣细、节俭办事的原则,全面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实行副职管财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务审批权限;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努力做到依法依规管财、民主公开理财,努力打造阳光财务;严格财务支出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招待费支出管理,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的接待,按照县上关于接待工作的具体规定执行,对常委会其他领导确需安排的接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严格招待标准。 3、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坚持从车辆的配备、调派、燃修费管理等各个环节着手,细化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全面加强管理,严控了车辆费用支出,确保了常委会正常工作用车。 4、严格落实干部任免制度。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干部管理使用要求,不断细化完善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方位严格把关,努力提高人事任免质量。同时,为了加强对任命干部任后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年内,常委会首次采取工作评议的办法,对政府两个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使任前监督和任后监督、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