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空调销售安装合同(正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协议:
第一条 设计方案
依据制冷行业标准有关规定设计
第二条 附属材料
本项目选用附件量依据《工程预算书》中的附属材料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 空调设备表
中央空调工程清华同方设备报价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清华同方地源热泵机组
HSSWR-16(S)E
台
1
17865
17865
清华同方
2
清华同方暗藏普通型风机盘管
2、FP-10
台
1
963
963
清华同方
3
清华同方暗藏普通型风机盘管
FP-85
台
2
900
1800
清华同方
4
清华同方暗藏普通型风机盘管
FP-68
台
4
863
3452
清华同方
5
清华同方暗藏普通型风机盘管
FP-51
台
3
809
2428
清华同方
2、合同总金额
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合同总额(小写):¥ 元整
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合同总额(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
3、2日内即付合同总额 %即¥ 元;
2、 空调设备到现场即付合同总额 %即¥ 元;
3、 室外打井完成后即付合同总额 %即¥ 元;
4、 室内安装调试合格后即付合同总额 %即¥ 元;
5、工程变更费用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 工程范围
1.、乙方负责地源热泵室外打井换热器施工;(不含施工用水用电费)
2、空调室内外机组的安装;
3、机组开机调试;
第六条 工期
1.工期为 天,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
4、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2.工期按照主机开机调试时间计算。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见附件3《工程变更记录》
3.1合同签订同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合同未生效;
3.2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它开工条件;
3.3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3.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3.5因电源未引到位影响调试验收的;
3.6因遇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5、
1.1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电;
1.2甲方负责提供室外电源到机房位置;室内电源到各屋风盘控制器位置;
1.3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
1.4甲方应与物业协商好乙方施工的有关问题,并应在进场施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1.5风盘及温控器安装位置在甲方、乙方和装修公司协商确定后,通知乙方;
1.6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临督;
1.7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保护好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
6、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2.2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会甲方使用;
2.3乙方需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2.4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应作好成品保护及甲方财产保护工作。
第八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见附件3《工程变更记录》
第九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 工程验收
1.1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
1.2竣工验收:空调隐蔽工程(水管保温等)完工(不包括风口安装)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调试验收。主机运行及风盘运行正常,水路运行正常,空调系统整体运行正常视为验收合格
7、
1.3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由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 保修
2.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空调主机、风机盘管设备保修期为十二个月。
2.2在保修期内因设备及工程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应须更换零件,费用由乙方负担。因甲方操作失误、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担。
2.3说明书、保修单及相关产品合格证书等在竣工验收时由乙方交甲方签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保修期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超出保修期的按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8、
2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合同款项时,乙方有权终止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保修期服务。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友好解决时,应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对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方生效。
1.
2.
3.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本合同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