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补充协议托运方(甲方):开票方(乙方):承运方(丙方):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关于乙方承运甲方 的货物运输合同,为明确三方责任,就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甲方与乙方签署货物运输合同,仅限于乙方为丙方代理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时使用。二、货物运输合同中确定的运输货物,实际承运方为丙方,乙方仅为丙方开具相关货物运输发票结算使用,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责任均由丙方完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货物运输合同中确定的运输货物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和社会、法律责任均由丙方完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五、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甲方与乙方所签署货物运输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货物运输合同中条款与本协议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托运方(甲方): 代表人:开票方(乙方): 代表人:承运方(丙方):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