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制梁板加工合同
定作人(甲方):浙江瓯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至宋埠公路1标
承揽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预制梁板加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承揽标的概况
1、 工程名称:平阳县昆宋公路工程1标桥梁预制工程
2、 工程地点:平阳县(距乙方预制场5公里)
3、 履行期限:自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
4、 工程内容:预制梁板的制作(包括:钢筋制作,砼浇筑、张拉压浆等工序。不包括预埋钢板,支座。)所有的原材料都由乙方自购。
第二
2、条:加工梁板数量及加工单价:梁板总方量约4590方,单价2873元/方,合计约1318.7070万元(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设计标号: C50
2、技术参数: 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并进行相关施工技术交底;
2、 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有监督检验的权利,但是不妨碍乙方正常工作;
3、 相关技术标准和施工图纸如有变动或变更时,甲方应及时出具联系单给乙方,如因甲方图纸变更通知不及时,乙方已按原图纸加工制作,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3、同时相应顺延工期;
4、 对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甲方应当书面给予答复。
5、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梁板吊装施工计划及顺序,以利于乙方按照该计划进行预制,以满足甲方安装需要。
第五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按期完成;
2、 如甲方要求,原材料重新送检或要求做静载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另甲乙双方签定检测补充协议)
3、 梁板出厂前,甲方对梁板进行检测,梁板合格后方可出厂。甲方放弃检测,视为梁板合格。甲方工程质量验收前因乙方原因梁板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整改或更换,直至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梁板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对有质量问题的梁板进行维修整改,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第六条:结算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 万元预付给乙方;浇出第一片梁时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 万元付给乙方;每完成一座桥梁预制,甲方在本月的十日前支付上月梁板厂量的80%给乙方,在该座桥梁架设之前,付清该座桥梁预制结余款,直至所有桥梁款结清。如因工程款未按合同及时支付,造成工期延长,材料价差产生或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等情况发生,甲方承担由其造成上网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其他事项:根据省厅浙交(2012)125号文件精神,反涉及到增加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
5、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平阳县人民法院判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甲方第一笔预付款到位后开始生效,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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