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雕塑合同不锈钢龙雕塑购置合同购买单位(甲方):出卖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参建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不锈钢龙雕塑制作、安装。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全部工作内容;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所发生的费用不论增减,在结算时均按实调整。4、质量等级:合格。5、合同工期:2009年 11月15日完工二、质量标准及要
2、求:不锈钢板:型号:201;厚度:1.5;油漆:氟碳漆(金黄色)。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形式及相关质量标准施工。严禁出现返锈,脱漆现象。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项目竣工后以此价款结算。2、合同签订小样制作完成后付合同价款的30%,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6%;余额4%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四、合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1、甲方:(1)、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2)、甲方指派(电话:)为现场监督工程师,监督工程质量并负责协调处理施工期间乙方在工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2、乙方:(1)、保证具备履约资质和必备的产品资料。(2)、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完全
3、符合合同约定。(3)、配合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负责对总包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五、保修范围及责任:1、合同约定的所有项目均在保修范围内。2、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引起索赔或发生投诉而影响甲方声誉,乙方履行维修义务并负担相应的索赔。3、保修期限: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2、工程竣工时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则所有返工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竣工后,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发生的返工费用及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3品比对,若与样品不同则视为乙方偷换材料,每发现乙方偷换一种材料,结算时本合同内所有分包项目的单价在合同单价基础上下浮20,并以此累计。4、若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承
4、担甲方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5、乙方应在规定工期内完工,每拖一天则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力因素造成施工进展缓慢或不能按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乙方已完工的项目不予结算,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负。7、乙方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肢解再分包,如发生此情况,属违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七、其他约定: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后生效。建设单位材料合同履行责任人会签建设单位(甲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盖章) 供货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
5、人: 年 月 日(盖章)篇二:雕塑合同招远国际雕塑文化公园滨海区块部分雕塑合同发包人:烟台嘉信国艺城市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承包人:济南合同内容发包人:烟台嘉信国艺城市环境艺术有限公司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招远国际雕塑文化公园滨海区块雕塑项目雕塑项目工程地点:招远辛庄国际雕塑文化公园滨海区块二、工程承包范围及相应造价(雕塑具体尺寸、材质及工艺要求等详见附表)(包括雕塑制作、立体小稿、安装、调试、配合及相关资料、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维修等)
6、:1、海之舞雕塑,万元。2、关公像雕塑,万元。3、雕塑,万元。4、雕塑,万元。5、雕塑,万元。6、雕塑,万元。三、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月日前全部完工。四、合同价款(含税)本合同总价为:¥.00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五、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按阶段支付:1、自合同签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5万元作为“雕塑”预付款。2、每组雕塑成品制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该组雕塑造价的60%。3、每组雕塑成品安装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组雕塑造价的95%。4、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总价的100%。5、所有付款均按合同约定无息结算,每笔款项支付后三日内乙方
7、均须向甲方开具该笔款的有效等额发票,第4阶段5%的保证金发票应在第3阶段款项支付时一并开具。六、工程验收及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定为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工程雕塑尺寸材质及工艺技术说明(详见附表)、曲阳不锈钢雕塑工程质量行业标准及以甲方提供的效果图、小样为依据;因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在日常质量检查验收时,甲方有权组织工艺大师、美院老师等专业人员对各项工程进行随机检查指导,乙方应积极配合,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立即无条件返工,并且工期不得顺延。各阶段工程完工(小稿、选料、雕刻、运输、安装、调整),乙方及时通知甲方
8、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七、保质期限及相关要求1、雕塑制作安装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乙方对所承建的工程负责保修,属人为天灾造成的损坏,乙方应派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材料质量、施工工艺或安装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相应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2、雕塑制作安装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后,乙方可以继续负责工程的维护工作,维护费用由甲方支付。3、本工程所有雕塑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不得盗用,否则甲方有权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八、违约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误,每日按工程总价的1%扣除。乙方须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督
9、检查,严禁违规操作,一经发现每次处以乙方一万元罚款,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相关规定,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力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本工程分包,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程检查和指导,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九、工程量增加、变更及要求根据场地空间等实际情况,为增加艺术效果,营造空间氛围,部分雕塑会有临时变更尺寸要求。施工中甲方有权临时对雕塑进行局部调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不
10、在本合同范围内,应另行协商计价。十、 补充条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提供雕塑详细基础施工图及尺寸,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立体小稿于工程结束前及时提供给甲方存档。所有雕塑材料进场须有合格证明,否则甲方不予认可;质保期内发生非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查验出示维修方案,经双方商议后尽快解决;本协议为保密文件,甲乙双方均不得向无关单位透露相关信息,因乙方泄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雕塑制作完成后,乙方组织运输、卸车及吊装费,甲方仅承担卸车及吊装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若在运输、卸车及吊装过程中雕塑发生损
11、坏情况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误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签字后不得中途停工或退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承包工程款;如果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法履行对工期质量的承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相应损失甲方不予承担。十一、合同及争议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篇三:不锈钢造型施工合同奥邦2#与3#楼、4#与5#楼之间跨街不锈钢造型施工合同书发包人(甲方):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国际商城一期2#
12、与3#楼、4#5#楼跨街不锈钢造型 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2#与3#楼之间、4#与5#楼之间的不锈钢跨街造型工程施工 过程(见施工图)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本工程自2012年8月15日开工,于2012年9月15日竣工。 6工程质量:合格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暂定:每个4.35万元整(详见报价清单,即为合同总价;若是合同预算外的材料增减,按实结算。)8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应上交10000元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两周内无息退还。第二条 甲方责任1工程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
13、电接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施工所发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支付。2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1份。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 乙方责任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相关事宜。3严格执行施工规
14、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算。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5施工当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乙方提供有效外墙装饰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等资料。8乙方在该两个不锈钢跨街造型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该两个跨街造型的使用安全;若因在安装与使用过程中(包含10级台风在内)存在安全隐患,并且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
15、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负责及时无偿返工;如果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强烈地震、10级以上强台风)不属乙方责任范围。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
16、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承担相应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顺延。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与付款办法1按合同附件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无论市场行情如何变化,价格不再调整。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先做好结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以及验收报告,甲方将组织相关人员按当时合同及规范进行验收。3 付款办法: 不锈钢主
17、材全部进场付合同总价的20% 主体安装结束付合同总价的20% 整个造型全部安装完毕具备验收付合同总价的20% 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后60天内,付合同总价的35% 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合格并结算之日起的一年后14日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第七条 材料进场的约定1由乙方采购部分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若由于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2 所有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的合格证,提交甲方及监理备案。3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8、。4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严禁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八条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本工程质量必须遵照现行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约定,若有不符必须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2乙方在工程施工当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3、使用电焊或明火作业时,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管理,否则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 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施工,高空作业人员应
19、扎好安全绳、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并负责对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管理,严格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施工当中发生一切工伤事故的赔偿、医疗费及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任何人身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十条 机械操作安全责任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当中,对各种机械(含材料吊机、脚手架等)的安全操作,应指定熟练操作工操作,否则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负。任何责任及损失与甲方无关。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责任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在合同期当中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肇事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任何交通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 由于乙方原因,逾
20、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违约金。 2 工程成品在未移交甲方之前,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4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三条工程其他约定1. 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听从甲方指挥。2乙方在施工当中,应与其他各施工队做好文明礼让,相互团结、相互协调施工。3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搞好卫生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卫生工作,工程结束后将场地清理干净,将垃圾送指定地点
21、存放。4施工当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所有工地的材(废)料任何人或单位不得擅自带出大门,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工程款不予结算。5若乙方工期、质量、现场配合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中途终止合同,直接将剩余工程量转给其他工程队施工。6本工程价款已包含税利及所有费用在内,乙方必须提供工程发票结账。 7在施工当中,乙方不可将工程中途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从中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十四条争议或纠纷处理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工程保修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或甲方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保修期为2年。第十六条附则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3. 附件:双方认可的报价清单,报价清单为结算单价依据。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2012年 月日 2012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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