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价款1.合同标的:(详见附表清单)2.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 人民币大写: 。3.产品价格依据国家人防办和江西省人防办相关价格规定。4.合同价款一经确立,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调整。因工程客观需要导致设计变更原因而造成设备增减部分,按合同(本省信息)价结算。5.若本工程无设计变更,设备量无增减,则无需办理设备结算。本合同价视为设备结算价,甲方
2、必须按合同条款支付设备款给乙方。第二条 合同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20%的设备备料款,计人民币:¥ 元。2.门框及其它预埋件进场安装完毕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40%的进度款,计人民币:¥ 元。3.门扇及其它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30%的进度款,计人民币:¥ 元。4.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10%,计人民币:¥ 元。第三条 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乙方安排门框及其它预埋件的生产,生产工期为 天。门扇进场安装日期由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正式进场通知后,在30天内进场安装门扇,工期为 天,并配合
3、甲方工程进度施工。2.若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条件或施工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进场施工。第四条 图纸变更和修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字,并报当地人防办审批后有效。修改、变更后的施工图应由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增加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五条 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1及时向乙方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人防工程施工图1套和有关资料。1.2由于工程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办理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图纸手续,并经工程所在地人防办审定后,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1.3提供相关必备条件:电源接头、塔吊、固定支撑管等。1.4负责协调乙方和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确保工期顺利进行。1.5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的标高和轴线、孔口中心线。1.6组织对人防防护设备工程进行预检和正式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设备款。2.乙方责任2.1严格按国家人防办、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生产、安装人防防护设备。2.2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2.3协助甲方办理人防防护设备工程的验收资料备案工作,提供合同范围内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产品合格证。2.4按总承包商编制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安排。2.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防防护设备工程无法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第六条 工程验收1.防护
5、设备竣工验收,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2.人防门框及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毕后,由乙方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封模浇筑混凝土。3.乙方认为人防防护设备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准备竣工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按约定时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向当地人防办申请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第七条 保修期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维护保养说明手册一份和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一份。2.保修期从通过人防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3.保修期内乙方应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确保维修
6、的时间和质量。4.保修范围:属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它缺陷均属保修范围。第八条 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2.如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停止工程施工,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3.因甲方提前封模或松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预埋件固定支撑管造成人防门框和设备预埋件无法进行隐蔽验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的损坏和被盗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支付。4.乙方因生产、安装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负责无偿保修或返工。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
7、,按合同价款万分之 付给甲方违约金。第九条 合同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选择 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诉讼。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附则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乙方送省民防协会、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工程所在地人防办备案各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开 户 行: 开 户 行: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合同产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小计安装费运输费其他费用合计合同价(人民币大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