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人): 地址:乙方(受托人):地址:为了确定甲、乙双方在办理委托代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1)审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情况;(2)准备上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资料;(3)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请求;(4)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并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代理人代理上述事务。代理人应在收齐有关资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并及时向登记机构提交文件,积极与审查员联络,自审查员收到申报材料起,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办理并取得授权通知书。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计算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务,乙方应指定本公司专职代理人进行代理,不得转交、移交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理人。乙方已指定的代理人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的,另行指定代理人前应征得甲方的同意。3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事项内容,向代理人提供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4.乙方需在甲方提供真实准确材料情况下,积极为甲方办理申请,并在上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通知书。5乙方在代理工作业务中所了解的内容,除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
3、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者泄密。否则要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本保密责任对乙方持续有效。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所交代理费不予退还。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免收代理费用的责任。7、甲方同意在签合同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著作权前期登记代理费共计: 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取得证书后3日内支付后期费用:780143元,(大写人民币:柒万捌仟零一百肆拾叁元整)。注:乙方为甲方办理软件著作权加急业务,另加费用。加急时间:上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下证。8乙方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恪守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完成甲方
4、委托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事项。9. 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代理甲方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止。10.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和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贵州金黔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帐号: 开户行: 地址:地址: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