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ONTRACT 合同号Contract No.: 签约日期Signing Date: 签约地点Signing Place: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Tel.: Fax: Tel.: Fax: 买卖双方依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按如下条款由买方购进卖方售出以下商品: 1.
2、DESCRIPTION OF GOODS & SPECIFICATIONS, QUANTITY, UNIT PRICE 品目号 Item No. 商品名称 Name of Commodity 型号 Model 数量 Quantity 单价 Unit Price 总价 Total Price 1 2 / / / / / 合同总价 TOTAL Price: 元 CIF 2. 原产地及制造厂商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S:
3、 3. 交货期限TIME OF DELIVERY: 合同生效后 天内。 4. 装运港和目的港PORT OF SHIPMENT&DESTINATION: 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 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 5. 付款方式TERMS OF PAYMENT: 6. 保险INSURANCE 海运保险由卖方负责. 7. 迟交货及违约金LATE DELIVERY AND PENALTY 7.1 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卖方未能按
4、照合同交货期交货,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违约金在议付时由付款银行或从履约保函中扣除,违约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 10 %,违约金按每七天货值的 1 %计算,不足七天的按七天计算。当扣款达到最高比例时,买方有权撤销本合同,但卖方仍要立即缴纳上述违约金和买方的直接损失。 7.2 如卖方误发和/或漏发合同中货物,或不能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此不能按时收款所产生的资金占压而引起的利息损失。损失按照自买方对卖方误发和/或漏发货物付款金额,乘以付款日期至收到卖方更正和/或补发货之日的天数,乘以银行贷款年利率6.8%除以360日计算。具体见下列公式: 买方利息损失IN
5、TEREST LOSS= A*(B-C)*6.8%/360 A=买方已付卖方货款 B=买方收到卖方更正和/或补发货物(含配件)或服务的日期 C=买方已付卖方货款日期 8. 检验与测试INSPECTION AND TESTS 8.1 在合同执行期间,经过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买方有权派出其检验员到卖方或制造商国家,在卖方检验员的协同下检验主要货物的生产过程和质量。卖方应向买方的检验员提供免费的工作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必要的技术说明和检测工具、检测仪器。 8.2 卖方应对在货物验收测试过程中没有出现或潜在的缺陷负责。 9. 质量保证WARRANTY OF QUALIT
6、Y 12.1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是崭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以最佳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的,与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各方面完全相符的货物。 12.2 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卖方同意在货物正确使用、恰当操作与维护的前提下,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时间从最终用户及其主管部门的代表签署最终验收证明之日起算。 12.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在质保期内发现的缺陷。接到上述通知后,卖方应在两(2)天内到达现场更换或修正缺陷的货物,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12.4 如果因卖方原因造成货试验收延迟的,上述质保期将相应延长。 10. 过错终止(
7、Termination for Default)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 知,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或买方同意的延缓期限内交运任何或全部货物 b)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卖方在上述两种之一的情况下,未能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一段时期内补救其过错. c) 如果买方依据第14款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尽管如此,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 关税和税
8、款(Taxes and Duties): 11.1 所有由中国政府依据中国现行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卖方国家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向卖方征收的、在执行本合同中与本合同有关的税款由卖方承担。. 11.2 所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与本合同有关的税款、关税和其它税款由卖方承担。. 11.3 所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由中国政府依据中国现行税法向买方征收的、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与本合同有关的税款、关税和其它税款由买方承担。 12.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12.1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时
9、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如:战争、火灾、地震、政策变化等。 12.3 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事故发生时立即传真告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相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用航空邮寄另一方为证。如果卖方为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且不可抗力事件持续60天以上,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或合同中未装运的部分。 13 争议的解决(Settlement of Disputes): 与此合同有关或在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协商解决 的合同争
10、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4 合同效力(Effectiveness of Contract): 本合同以文书就正本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若有冲突,以中文为准。本合同自买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买方THE BUYER: 卖方THE SELLER: SIGNATURE & SEAL: SIGNATURE & SEAL: 付款变更通知书 由辰扬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原因,现跟贵公司合作交易合同号为: 的货款汇入以下帐号: 公司(盖章): 签名: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