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 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采购人: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目录第1条 定义和解释.31.1 定义.31.2 解释.5第2条项目概况.72.1 项目概况.72.2 项目投资.82.3 运作模式.82.4 项目投融资结构.82.5 回报机制.92.6 合作期限.102.7 投资建设范围变更.10第3条声明和保证.113.1 甲方的声明.113.2 乙方的声明.113.3 不限制甲方的权利.123.4 乙方履约保函.12第4条 合同生效条件.164.1 合同生效条件.164.2 合同生效日期
2、.16第5条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175.1 甲方的一般权利.175.2 甲方的一般义务.195.3 乙方的一般权利.215.4 乙方的一般义务.22第6条项目经营权.276.1 经营权的授予.276.2 合作期的延长.276.3 经营权的担保及转让.276.4 项目经营期满后的处理.28第7条 项目前期工作和融资交割.297.1 本项目前期工作及前期费用.297.2 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期限的延长.307.3 融资交割.30第8条项目建设用地.328.1征地拆迁.32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8.2 土地使用.328.3 甲方对项目场地的出入权.338.
3、4 有关土地状况的资料.338.5 土地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33第9条 设计变更.349.1 项目立项.349.2 勘察设计.349.3 设计优化.34第10条项目建设.3610.1 建设责任.3610.2 建设期限.3610.3 建设期履约保函.3810.4 监理单位.3910.5 工程协调和管理.3910.6 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4010.7 质量控制.4110.8 保通措施、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4210.9 工程变更与造价控制.4210.10 建设期评估.4310.11 竣工验收.4310.12 审计.4510.13 文件管理.4510.14 职员与劳工.
4、4610.15 开工和延误.4710.16 暂停和复工.4810.17 建设的放弃和甲方的介入.4910.18 文物保护.5010.19 项目协调.5010.20 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5010.21 资金管理.5110.22 现场数据.5210.23 关联合同.52第11条 项目运营维护管理.5311.1 运营维护期.5311.2 乙方运营维护服务范围.5311.3 乙方运营维护服务的实施.5411.4 运营维护服务基本要求.5411.5 运营维护手册.5511.6 运营维护质量标准.5611.7 检查及日常评估.5611.8 运营维护服务不达标的违约责任.5811.9 乙方违约情况下的临时
5、接管.58II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11.10 非乙方违约情况下的临时接管.5911.11 中期评估.59第12条保险.6012.1 保险内容.6012.2 未购买保险时的要求.6012.3 购买保险后的要求.60第13条 政府付费.6113.1 政府付费的构成.6113.2 可用性付费.6213.3 绩效运维付费.6613.4 乙方政府付费的抵扣.6813.5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化.69第14条付款和开票.7014.1 付款和开票.7014.2 逾期付款.7014.3 税收.7014.4 货币.71第15条 项目设施的移交.7215.1
6、 建设工程项目运维设施的移交日.7215.2 移交范围.7215.3 移交委员会和移交程序.7315.4 最后恢复性检修.7315.5 零配件和备品备件.7415.6 担保、保修、保险和技术的转让.7415.7 项目运营维护关联合同.7515.8 移交标准与缺陷修复.7615.9 移交维修期.7615.10 移交费用.7715.11 移交效力.7715.12 移走乙方的其他无关物品.7815.13 乙方履约保函的解除.78第16条不可抗力.7916.1 不可抗力事件.7916.2 免于履行.7916.3 适用于乙方的例外情况.7916.4 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8016.5 费用及时间表的
7、修改.8016.6 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8016.7 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81III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PPP项目合同第17条政府监督和介入.8217.1 甲方的监督权.8217.2 甲方的介入权.8217.3 临时接管.83第18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8518.1 合同变更.8518.2 合同解除.85第19条转让和担保.9019.1 甲方的转让.9019.2 乙方的转让.90第20条补偿.9220.1 一般补偿.9220.2 违约赔偿.93第21条 争议的解决.9421.1 协商解决.9421.2 其他解决方式.94第22条 其他条款.9522.1 协
8、议附件.9522.2 完整的协议.9522.3 可分割性.9522.4 保密.9522.5 合作义务和预先警告通知.9522.6 通知与送达.9622.7 协议文本.9722.8 未尽事宜.9722.9 生效.97附件一本项目工程统计表.99附件二建设期履约保函格式.103附件三运营期履约保函格式.105附件四移交维修保函格式.107附件五绩效考核标准.109附件六 本项目调价机制.116附件七承诺函.118IV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一年月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签署:甲方: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乙方:郑州中建金科道路基础设施有限公司鉴
9、于:1、为提升郑州金水科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从 而提高园区的招商引资能力、加速园区内产业聚集、推进产城融合,满足郑州市 城市发展对市政基础设施的需求,创新机制,多渠道争取资金,为郑州市的市政 基础设施事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市政公用行业运行效率,郑州市 金水区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郑州金水科教园 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2、根据2017年12月1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文件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 府关于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金政【2017】80号文)
10、,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已经同意实施本项目并批准了 本项目实施方案。3、根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本项目实施方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 政府已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 的安排。即由甲方作为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本项目由社 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 司“)按照90%:10%的比例出资设立项目公司。4、甲方于2018年1月22日发布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并于2018年2月11日组 织了资格预审评审。2018年5月4日发售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甲方根据投标人须 知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社会资
11、本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最终确定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建投资基 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为中标人。1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5、根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本项目实施方案,在甲方依法确定本 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后,应先由甲方与社会资本方签订本项目之投资合作协议,在成立项目公司后,再由甲方与该项目公司按本合同之内容正式签署本项目之 PPP项目合同。6、甲方于2018年7月20日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 牵头人)、中建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签订了本项目之 投资合作协议。7、乙方作为前述
12、要求中的【本项目】之【项目公司】,已于2018年11月 28日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特此签署本合同,确 定由双方按以下约定之条款,通过采用PPP模式实施本项目:2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1条定义和解释1.1 定义1.1.1 在本合同中,下述术语具有如下含义:“本合同,指金水科教园区管委会(甲方)与项目公司(乙方)之间签订 的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合 同(含相关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合同之补充 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
13、文件均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 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项目/项目/项目 工程”指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暂定为20.13亿元(不含建设期利息),项目具体投 资额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为准。“项目公司”即乙方,指金科公司与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为实施投 融资、建设、运维、移交本项目而设立的企业法人。,补偿事件,指乙方按本合同有权获得补偿的任一事件。“不可抗力”指具有本合同第16条所规定的含义。“政府付费”指运营维护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可用性付费和绩效运维付 费,其中可用性付费为乙方完成项目工程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 后支付的费用,
14、绩效运维付费为项目工程完工后进入运营维护 期后因乙方提供运营维护而支付的费用。“法律变更”指本合同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 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政府行为”指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以外的公历日。“甲方的要求”指本合同中包括的对工程范围、技术标准、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说明以及根据本合同对其所作的任何3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变更和修正。“建设期”指开工日起至项目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的期间。“开工日”指项目工程开始
15、施工之日,具体日期以项目监理工程师发出的 开工令为准。“土地使用权”本合同所指乙方土地使用权是指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使用 本项目用地,并不说明乙方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工程”指各类为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以及修补任何缺陷所需要的全部 临时性工程(乙方的设备除外)。“批准”指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乙方或为乙方将要进行的任何有关本项 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书面许可、执照、同意或授权。“认定保险赔款”指乙方被要求获得并维持的保险所承保的事件发生时,如果乙 方遵守其在本合同项下获得并维持该等保险的义务就有权获得 的,但因乙方未遵守该等义务而无权获得的保险赔款。“融资文
16、件”指与项目建设的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2)与提供履约保函相关的文件。“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1)按照采购文件和融资文件的要求完成对乙方第一(1)笔 出资;(2)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且融资文件要 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 弃。“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 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生效日”指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合同之日期(以签字盖章为准),如 果双方签署日期不
17、一致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运营日”指本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的次日。4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招标文件”指在20 18年5月【4】日发布的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 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SC20 18-G-14 号)o“提前解约通知”指根据本合同第18.2.4.2.3条款发出的通知。“违约,指本合同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作为或不作为或 不可抗力等。“违约利率”指在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五(5)年期以上贷款 基准利率。“现场”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实施项
18、目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以及在本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 的任何场所。“项目设施”指在本项目约定范围内与本项目相关的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乙方投资的与本 项目相关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等。“移交日”指项目合作期结束后的第一(1)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 的乙方将项目设施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的其他日期。“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指:(a)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中国的任何司法或 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b)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其下辖政府职能部门;(c)郑州市人民政府及其下辖
19、政府职能部门;(d)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及其下辖政府职能部门。1.2 解释1.2.1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下述词语的释义如下:(a)“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b)“一方”按适用情况分别指甲方或乙方,包括其继承人和允许的被让与5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人或受让人;“双方”指甲方和乙方,包括其继承人和允许的被让与人或受让人;(c)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元”指人民币元;(d)“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e)若规定支付任何款项或提交任何书面材料之日不是工作日,则应在该 等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或提交;(f)任何条款、段、附表或附件
20、指本合同的条款、段、附表或附件;(g)任何合同或文件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合同或文件。1.2.2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作为对相应条款的解释。6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2条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本项目全称为“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2.1.2 项目基本情况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科教园区 107辅道-郑港大道-连霍高速合围区域,是郑州市路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 据工程可研,本项目规划分批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包括郑港辅路、凯文路、奥兰 路、兴达路等14
21、条东西向城市道路,道路总长合计约33.784km;二期项目包括辅 道东路、高速路、苑溪路、黄古路等18条南北向城市道路,道路总长合计约 41.547km(详见附件一本项目工程统计表)。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部分桥梁工程及相应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暂定为 20.13亿元(不含建设期利息),项目具体投资额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为准。2.1.3 本项目前期工作本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在本合同签署前由甲方或政府指定单位负责的本项目 部分建设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咨询、项目初步 设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施工图设
22、计、征地拆迁等,甲、乙双方确定在本 合同正式签署后,前期工作成果将移交给乙方。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约 定详见本合同第7条。2.1.4 乙方建设工程项目乙方建设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第2.1.2款规定的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扣除 第2.1.3款规定本项目前期工作。2.1.5 乙方运营维护项目7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PPP项目合同2.1.5.1 乙方运营维护项目的范围为:(a)乙方建设工程项目所含的除电力排管工程外的全部工程(以下统称为“建设工程项目运营维护设施”,运营维护内容详见本合同第11.2.1条);(b)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由乙方负责运营维护的项目设施。2.
23、1.5.2 乙方运营维护项目的详细内容见本合同第11条。2.2 项目投资2.2.1 本项目前期费用本项目前期咨询、规划、环评、可研、设计等费用,由金科公司先行垫付,待项目公司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据实核算,由项目公司将前期垫付款一次性返还 金科公司,并纳入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征地拆迁费已由金科公司支付,不计入项 目总投资。2.2.2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乙方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20.13亿元(不含建设期利息),此部 分资金根据甲、乙双方约定方式列入政府可用性付费核算。2.3 运作模式依据本项目实施方案,在合作期限内,由乙方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甲
24、方依照相关规定及本 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可用性付费和绩效运维付费;合作期满后,乙方将全部资产 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2.4 项目投融资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相关要求,本类项目应按照不小于20%的资本金要求。本项 目总投资约为20.13亿元,项目资本金按项目总投资的20%计算约为4.0 3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照股东协议约定的出资时间按时到账。8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PPP项目合同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肆亿零贰佰陆拾贰万(RMB:402,620,000),其出 资应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
25、社会资本方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不 得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项目投资总额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乙方 负责筹集,甲方应负责配合提供相应PPP项目合法性要件。2.5 回报机制本项目主要资产为市政道路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缺乏使用者付费机制,在 PPP合作模式中必须通过政府付费实现项目经济收益,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的投 资回报。此外通过对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基础设施进行适当维护可收取一定的绩 效运维付费。项目合作期间,政府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投资建设质量、运营服务 质量及对周边区域的影响情况,对乙方进行付费。2.5.1 可用性付费本项目可用性付费,主要是基于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法律及协议
26、规定 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而投入的资本性支出从而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 项目建设成本、融资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本项目的可用性付费期为8年,由甲方等额逐年支付,首期可用性付费于全 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年后的30日内支付给项目公司。第二期可用性付 费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的30日内支付给项目公司。此后各 期可用性付费的支付时间以此类推,具体支付时间可在当年内按照财政预算批复 时间调整。如非项目公司原因造成部分单个工程建设期超过2年,则先行支付已 验收合格项目的可用性付费,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可 用性付费期。单个项目可用性付费期仍为8年,合作期
27、至最后一个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后8年止。2.5.2 绩效运维付费本项目年度绩效运维付费是指项目公司为道路基础设施提供运营维护所收 取的费用,政府每半年按照考核结果支付一次绩效运维付费,每次支付的费用为 年度费用标准的1/2。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 9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年内,施工单位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缺陷的相关费用,非工程质量缺陷的 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一年后甲方按标准支付绩效运维费。绩效运维付费的支付程序为绩效考核部门在规定的时点参照对乙方进行绩 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附相关计算明细及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的
28、证明)在考核完 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报甲方,由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绩效 运维付费,资金从郑州市金水区财政预算中安排。2.6 合作期限2.6.1 本项目合作期限设置为1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2年,运营维护期为8年。如单个项目建设期超过2年,则先行支付已验收合格项目的可用性付费,尚未竣 工验收的项目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可用性付费期,单个项目可用性付费 期仍为8年,合作期至最后一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8年止。如在2年建设期内 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项目,则自该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开 始计算绩效运维付费,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本合同约定每半年支付一次绩效 运维付费。2
29、.6.2 本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被提前解除时,届时本项目的 合作期限于本合同解除之日自动终止。2.7 投资建设范围变更本项目因政府项目规划或其他相关因素导致项目投资建设范围发生变更的,则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变更投资额不超过10%,政府 方不因上述变更承担违约责任10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3条声明和保证3.1 甲方的声明3.1.1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本合同生效日:(1)甲方已获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授权;(2)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和能力。3.1.2 如果甲方在本合同第3.1.1
30、款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做出之时在实质方 面不属实,如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仍未能在合理期间予以更正,则乙方有权 单方解除本合同。3.2 乙方的声明3.2.1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本合同生效日:(1)乙方已经依法成立,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和能力,以及 融资法定条件的法人资格;乙方的经营范围适应本项目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 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部分桥梁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维护的需要;(2)乙方已经取得了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内部、外部的授权和 许可,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乙方对本合同的签署 以及履行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乙方
31、 与第三方之间的约定或承诺,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3)乙方的注册资本为(大写)【壹亿】元整(RMB 10 0,0 0 0,0 0 0 1),政府方股东为【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大写)【壹 仟万】元整(RMB 10,0 0 0,0 0 0),出资比例为【10%;中标社会资本股东 为【中标社会资本】,出资金额为(大写)【玖仟万】元整(RMB90,000,000】),出资比例为【90%】;(4)联合体成员按股东协议约定出资;(5)乙方已完成了本项目的尽职调查,了解了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意无 条件接受本项目已完成的技术资料、已签署的合同及相关文件;11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
32、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PPP项目合同(6)乙方已经为本合同的履行准备了足够的资金、配备了相应技术、管理 人员和先进的设备,将从财务、设备、技术力量等一切可能与本合同的履行有关 的方面确保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7)乙方股东已经就其所签署的附件所列之其他承诺取得了许可(见“附件 七”);3.2.2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第321款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做出之时在实质方 面不属实,如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仍未能在合理期间予以更正,甲方有权单 方解除本合同。3.3 不限制甲方的权利本合同不限制甲方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权利,甲方有权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对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投资、融资、建设、
33、运营和维护进行监 管。3.4 乙方履约保函3.4.1 乙方履约保函类型及金额3.4.1.1 乙方建设期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有效期限为该保函开 立日至乙方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运营保函按约定提交之日。3.4.1.2 乙方运营维护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500万元,有效期限为乙方建设 工程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至本项目合作期满且移交维修保函按约定 提交之日。3.4.1.3 乙方移交维修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有效期限为第2.6条 规定的本PPP项目合作期满之日至期满移交后12个月届满。3.4.2 乙方履约保函的开具3.4.2.1 本合同生效日之日起七(7)个工
34、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照“附 件二的格式出具的以甲方作为受益人并经甲方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乙方建设 工程项目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 12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PPP项目合同义务。该保函在乙方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10日内,且乙方运营 维护保函提交后退还。3A.2.2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 提交按照“附件三的格式出具的以甲方作为受益人并经甲方认可的金融机构出 具的乙方运营维护项目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履行本合 同项下的各项义务。该保函在项目运营期结束后
35、10日内,且乙方移交维修保函提 交后退还。3.4.2.3 本项目合作期结束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按 照“附件四的格式出具的以甲方作为受益人并经甲方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乙 方移交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 务。移交维修保函以移交后一年期维护保修需求为依据,担保至期满移交后12 个月届满。342.4如乙方未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开具项目履约保函,每逾期一天,乙方 应按相应乙方履约保函应载之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五年期贷款基准 利率上浮百分之50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乙方实际开具项目履约保 函之日或甲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违约金不超过履约
36、保函金额的10%。如乙方逾期 超过15天仍未全额开具该乙方履约保函则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 同。3.4.3乙方履约保函的效力3.4.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三类履约保函在自第一份开立日起至乙方运营 维护项目期满移交后12个月届满之日期间内不间断的持续有效。3.432对于 第3.4.1款规定的三类乙方履约保函,乙方均可以开立多份生效 日首尾相连的履约保函,但每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每份履约保 函(下称旧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三十(30)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份金 额符合第3.4.1款规定的用以替换旧履约保函的新履约保函,新履约保函自旧履 约保函有效期届满日次日起生效。3
37、43.3在合 作期限正常终止的情况下,最后一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至乙13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方运营维护项目设施移交后的12个月届满之日。3.4.3.4 本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而被提前解除,从而导致合 作期限提前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一份新移交维护保函,其中金额为3000 万元,有效期限为开立日至本合同解除之日起满12个月之日。乙方此前已开具的 相关旧履约保函继续有效至该保函确定有效期满之日。3.4.3.5 如果乙方未按照上述规定及时更换保函或者延长最后一份旧履约保 函的有效期,甲方有权全额提取旧履约保函或最后一份履约保函的全部金额,并
38、 视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3.4.4 乙方履约保函的提取3.4.4.1 除非本合同另有特殊约定,如果发生因乙方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 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予补正,或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提取乙方履约保函的全部或部分金额。3A.4.2如果乙方未按照第3.4.5款的规定按时补充乙方履约保函的金额,甲 方有权提取乙方履约保函届时所剩余的全部金额。3.443如果乙方未按照第3.4.3.1款至第3.434款规定采取措施以保障乙方 履约保函效力的连续性,甲方有权提取乙方履约保函的金额,并视具体情况自行 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3.4.4.4 甲方在根据前述条款提取
39、乙方履约保函中的任何金额之前,应向乙 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告知甲方提取的理由和拟提取的金额。3.4.4.5 甲方行使提取乙方履约保函的权利不损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 权利,并且不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责任。3.4.5 恢复履约保函的金额若甲方在合作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取乙方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乙方 应在乙方履约保函被提取之日起的30日内出具新履约保函,将履约保函金额补 充至第3.4.1款中规定的金额,并向甲方出示其已经恢复履约保函金额的证明。否则,甲方有权参照第3.4.2A款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4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3.4.6 乙方
40、履约保函的解除在各份乙方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提取完由 该份乙方履约保函担保的所有款项,并清偿完该份乙方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 前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同意解除该份乙方履约保函 届时未提取的余额。15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4.1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之生效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4.1.1 本合同经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1.2 本合同经乙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1.3 本合同须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书面批准。4.2 合同生效日期4.2.1 本合同生效
41、起始日期为:指本合同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16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第5条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5.1 甲方的一般权利5.1.1 在遵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对乙方 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1.2 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总协调、督办。5.1.3 在建设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范围和标准进行 变更。5.1.4 甲方有权对本项目中乙方融资
42、情况、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及支付使用情 况、乙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以及乙方运营维护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 行抽查、检查、了解、监督。5.1.5 设备、材料的采购依法应当招标的,乙方应予以招标,甲方有权对此 进行监督。5.1.6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和设备供应商的资质、重 要人员进行审核,以及建议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总承包商、分包商和不胜任工 作的相关人员予以更换。5.1.7 甲方有权在乙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内要求乙方提交建设相关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文件、建设进度和质量控制报告等)并对项目设施的建 设进行监督,如发现存在乙方违约情况,有权根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5.1
43、.8 甲方有权在本项目运营维护期内要求乙方提交运营维护记录并对项 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委托中介机构对安全质量进行评估,并 有权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发现乙方存在违约情况,有权根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理。5.1.9 甲方有权组织委托中介机构,对乙方的投资、建设、运维、管理、安 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评估,并有权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17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PPP项目合同众监督。5.1.10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并接管本PPP项 目的建设施工工作以及乙方对本PPP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5.1
44、.11 甲方有权组织进行工程技术评定,乙方应根据绩效考核和技术评定 的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设施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未能及时修复的,甲方 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修复的费用在乙方的履约保函中提取或在当期政府 付费中扣除。5.1.12 在项目合作期内,当本项目根据规划需要对项目进行改扩建时,甲 方有权自行进行改扩建,也可以指定乙方或第三方进行,乙方享有改扩建的优 先权,改扩建后的资产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建设质量标准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要 求的前提下,继续由乙方负责运营维护,建设维护的费用标准和范围由双方另 行协商。5.1.13 在项目合作期内,甲方拥有本项目范围内全部项目资产的最终处置 权,未经甲方同
45、意,乙方不得对本项目资产进行除正常运营维护外的任何调整、变更等处理处置以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5.1.14 在发生约定的违约或紧急事件时,甲方有权临时介入项目。在乙方 严重违约时,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相关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5.1.15 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 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获得赔偿。5.1.16 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进行年度财务审 计,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审计应在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乙方应在审 计完成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签字的审计报告。5.1.17 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合作期限期满
46、时,甲方有权无偿取得乙 方运营维护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权益。5.1.18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有权提前收回项目建设运营权,提前终止本合同。18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5.1.19 甲方有权享有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其它权利。5.1.20 甲方有权从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和中标社会资本方的 项目投融资行为进行监管:(1)中标社会资本方对乙方的出资额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2)乙方筹措资金是否及时到位。(3)中标社会资本方是否抽逃项目资本金。(4)乙方是否挪用、挤占、截留建设资金。(5)乙方是否严格执行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
47、存储管理的规定。(6)乙方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应由其支付的其他款项。(7)是否建立健全财务机构,财务制度是否规范。(8)是否存在违反与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行为。5.1.21 其他甲、乙双方确定的甲方权利。5.2 甲方的一般义务5.2.1 甲方应始终遵守所有的适用法律和本合同的约定。5.2.2 除适用法律或本合同有特殊约定外,甲方应保持乙方的权利在整个项 目合作期内始终有效,维护本项目经营权的完整性,项目合作期内不得无故将 本项目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终止,或者以任何方式减少经营权的内容或妨碍运 营维护权的行使。5.2.3 甲方应确保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取得了必要的
48、行政审批手续,确保本项 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合法有效,为本项目的建设创造必 备的施工条件。5.2.4 甲方协调相关方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向乙方提供项目工程建设用地。5.2.5 在乙方提出适当的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从有关 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续延项目所需的应由乙方办理的一切许可、执照和批准。19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PPP项目合同若因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原因,部分批准无法以乙方的名义取得,甲、乙双方 同意以甲方的名义申请并取得相关批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列入项目投资 建设成本。但届时以甲方的名义申请并取得相关批准时,不影响乙方在本项目
49、 建设中的法律地位、责任或权利义务。5.2.6 甲方应负责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 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 安排等。5.2.7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而编制的 补充定额办理申报和审批工作。5.2.8 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约定办理乙方可用性付费和绩效运维付费的审 核及支付手续。5.2.9 甲方应协助落实乙方享受郑州市同期PPP项目的优惠政策,协调各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项目建 设及运营维护的顺利实施。5.2.10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13条规定确认的金额支付
50、可用性付费和绩效运维 付费。5.2.11 甲方仅承担由于项目投资总额变化而按本合同调整政府付费的责 任,除甲方原因导致投资总额变化外,其余由于投资总额变化而产生的其他任 何责任不由甲方承担。5.2.12 在本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条件成立后,甲方应按第18条的约定向乙 方支付提前终止补偿金。5.2.13 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调价机制及时提出调价申请,甲方应按照本合 同的约定对可用性付费和绩效运维付费进行调整。5.2.1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与工程相关各方以及当地群众的关系,为 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5.2.15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接收项目及相关资料。20郑州金水科教园区107辅道以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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