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合同编号: 公路零(整)担货物运输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2、乙方承运甲方货物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另签货运单和货物回执单确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并交付收货人。 2. 应准确载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内容或者指定的收货人,因甲方提供的收货人的资料错误、虚假等原因所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包括变更通知的内容)。准确提
3、供货物的名称、 性质、 重量、包装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运输的必要情况,不得托运国家禁运物品。 3.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乙方后启运。 4. 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按照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否则乙方有权不予运输。 5. 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特殊情况下(如货到付款等,但需在货运单注明),若导致乙方未能收款的情况,甲方需要给乙方结清运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
4、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如甲方未有在货运单上事先声明不可提前交付,否则乙方有权根据具体的情况安排运输而提前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2. 在未收到甲方变更要求之前,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提供的货运单上的资料直接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甲方若中途变更运输,需给乙方书面确认,否则乙方视为原有方式正常营运。书面确认后产生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 3.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支付运费。 4. 应按约定的或通常的运输路线,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并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5. 应保证甲方货物的安全,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 短少的,乙方应
5、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战争、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除外。 6.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不能在货物运达后及时收货的,乙方应将货物先进行免费妥善保管 天,待甲方书面通知后再行确定处理方案,超过免费保管时限的直接保管费用及其他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7. 应将甲方托运的货物按时送达收货人并按让收货人做好货物签收工作。承运甲方货物所获得、 接触、 知晓的甲方客户、 产品、 货物的名品、 规格、 价值以及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及其员工均应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公开或者用作有损甲方利益的用途。 四、货物验收 1. 乙方在甲方仓
6、库提货时可以采取外包装完好和抽检的形式进行验货,双方在回执单上签字后视为货物全部完好无损,如有破损应在回执单上注明。 2. 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采取相同的形式或其他形式进行验货,并有权利要求收货人进行签收或盖章,否则货物可不予交付。 五、运费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标准见附件中双方确认的价格,未规定区域,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后执行。 2. 结算周期: ,即每月 日前乙方给甲方开具运输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天内结算乙方的运费。 3. 结算凭证:以甲方要求返回的回执单作为结算依据,回执单必须有收货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甲方可不予结算。 4. 结算方式
7、电汇 5. 若油价上调或公路部门对道路收费进行调控,运输价格双方协商调整。 六、货物保险、保费 1. 货物运输保险包含在运输费用总额中,保险费率为声明货值的 ,出险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单证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2. 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乙方须按照甲方实际货物损失(以甲方提供的与客户签订的订单合同价格为准)对超过的货物件数进行全部赔偿(超过的货物件数按所有毁损产品的平均价格进行计算); 但如托运产品出现灭失、短少情况时,则乙方必须对所有灭失、短少的货物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在出现本条所述的情况时,具体处理步骤明确如下:. ① 乙方须在问题发
8、生1个工作日内遵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知悉详细状况,并对毁损的货物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照片要求必须能清楚识别产品的货号、毁损产品本身及外包装箱)。 ②如需由乙方承担的赔偿损失,乙方应在问题发生明确责任后3个工作日内负责赔偿完毕。 七、免责条款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指战争、风暴、地震、 洪水、公路塌方、塌桥、塌山;但是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8个小时内通知甲方不可抗力的发生,并最迟应在事件发生后 24小时内向甲方发送由事故发生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文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积极采取正确科学的方法进行紧急处理,以尽最大可能确保甲方
9、少受损失,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未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而给甲方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如期、足额支付运费的,按照未付的金额每逾期一天按 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尽到甲方义务所产生的一切直接后果由甲方负全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尽的乙方义务,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以及其他违反本合同义务的,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4. 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抵达收货人并通知收货人签收,每逾期一天按该票运费
10、 计算逾期违约金。 九、责任划分 1.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为甲方提供门对门、 站对站等服务,即乙方承担运输责任的区间为甲方仓库至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卸货处。自甲方将货物装上乙方运输工具起,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义务在收货人接收货物且对货物无异议时方履行完毕。 3.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货运单上的收货人的资料送货,因收货人的资料错误、虚假所导致的货物超时限保管费和运输费由甲方负责。 4. 甲方误发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误发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 因货运单与实际的内容不一致或不全,货物送达后所造成的超时限保管费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 6. 不经告
11、知甲方,乙方擅自转包第三方则被视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的责任或经济损失全权有乙方承担。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 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2.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义务及其他条款所规定义务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十一、其他 1. 双方应互相约定直接业务经办接口人,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签约之后,以前任何形式的契约合同全部作废。 4. 如双方其它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 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