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作协议编号:GM201510001游戏魅游戏推广 合作协议联运合作协议编号:GM201510003二零一五年十月甲 方:合肥启云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合肥市黄山路时代数码港19层联系人: 电 话:电子邮箱:乙 方: 联系地址:联系人:电 话:电子邮箱:甲方、乙方在下文中可单独称为“一方”或合称为“双方”。鉴于:1.甲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和存续的企业,为中国领先的游戏创作平台和游戏门户互联网服务公司,能通过自身的在线运营平台向终端用户提供游戏的运营推广及其相关服务;2. 乙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和存续的企业,对手机游戏拥有著作权或合法授权,拥有先进的游戏产品研发技
2、术和维护技术,并在游戏研发及维护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3.双方根据各自专长特长,愿意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整合双方资源优势,共同开拓游戏娱乐服务市场,实现合作共赢。有鉴于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协议如下:1定义与解释合作平台甲方拥有所有权或有合法授权运营的移动应用推广运营下载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向手机用户提供应用下载服务的PC端、手机端、网站端等的产品及相关各项服务的平台。合作游戏由乙方提供的其拥有知识产权的或有合法授权的(并拥有转授权权利)的、通过本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给予甲方适当授权运营推广权的游戏产品,详见本协议项下游戏授权书。推广资源甲方为合作
3、游戏在合作平台上提供的推广/展示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展示Banner、游戏专区展示位等支付渠道终端用户在合作游戏中进行消费时可用的付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信运营商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短信代码与手机充值卡等)与第三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财付通、银联支付等),具体采用何种支付渠道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认。支付渠道费用从终端用户在合作游戏消费总额中扣除的支付渠道费用消费总额终端用户在合作游戏中进行的消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道具、装备、游戏币等增值服务或激活游戏、购买完整的游戏权限等所付出的金额总和可分配收益终端用户在合作游戏内发生的消费总额在扣除支付渠道费用及坏账之后的收益额终端用户通过合作平台
4、下载并使用合作游戏的游戏移动客户端用户更新对合作游戏进行的更新、升级、增强、纠错、添加BUG补丁或其他修正游戏数据终端用户与合作游戏相关的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游戏人物角色注册信息、角色/召唤兽/道具/坐骑等的美术形象(脸形/身体等) 和特征(级别/经验值/技能等), 物品箱、游戏装备等虚拟道具以及其它任何与终端用户相关的数据用户数据 除游戏数据外,所有与终端用户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终端用户登录合作游戏所使用/注册的账号信息、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信用卡、地址、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身份信息、终端用户的消费/支付信息及/或其它终端用户的信息关联公司直接或者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
5、间接控制某特定人,或受某特定人控制,或处于与某特定人共同控制之下的社团、公司、合伙组织(无论有限、无限或其它方式)或任何其它实体或组织。工作日 指除了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法定工作日2合作内容2.1合作内容甲方利用合作平台及其他宣传推广优势,按照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宣传推广及运营合作游戏,并对因甲方宣传、推广带来的终端用户在合作游戏内产生的可分配收益按本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分成。2.2合作期限【 】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均含当日)。合约期满如续约,双方应签订续约协议。2.3合作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3分成比例和支付3.1分成比例:
6、甲乙双方按以下比例就可分配收益进行分成:可分配收益的分成(单位:人民币)比例为甲方:乙方=50%:50%注意事项:1、可分配收益=消费总额 *(1-渠道费率-税率)- 坏账。2、渠道费率为: 3 %3、如甲方为一般纳税人,且向乙方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则收入分成不扣减税费;如甲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是一般纳税人但是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且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则收入分成中扣减的税率为3.36%;如甲方向乙方提供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收入分成中扣减的税率为6.72%。4、根据合作游戏运营的具体情况,双方可在协议期限内再次协商调整上述分成比例及(或)渠道费率。就
7、变更的分成比例及(或)渠道费率及相应的执行起始日期,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共同确认为准。3.2结算方式双方约定结算周期为1 个月(即按公历自然月计算,每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天24时整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根据合作游戏清单约定的规则(或双方依据3.1条变更分成比例及(或)渠道费率的情况),在每个自然月第【10】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结算周期的结算数据。如甲方对结算数据、结算金额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的详细依据及复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复核后双方数据一致则进行结算,否则:(1)如双方各自的统计数据误差不超
8、过5%(以甲方数据为基础),则仍按照甲方提交的结算数据结算;(2)如双方各自统计数据的误差超过5%(以甲方数据为基础),则双方应先对无争议的部分进行结算。对双方数据的差值部分(即争议部分)双方在进行再次的数据复核,协商解决方案后进行结算。3.3支付3.3.1对确认无误的结算数据,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正确、完整并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各支付渠道支付的款项后,将对应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中。乙方如逾期支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3.2甲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3.3.3乙方的增值税开票信息:公
9、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地址: 电话: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3.3.4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有关之任何税款。4双方权利和义务4.1甲方权利和义务4.1.1甲方应保证其有能力、资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从事本协议中所约定的合作,并且该合作符合乙方的经营范围。4.1.2甲方应利用合作平台及其他市场资源为合作游戏进行积极的广告宣传和推广服务,并保证其合作平台的稳定性及安全性,保证合作游戏在合作平台能被终端用户正常浏览及点击、下载、运行。4.1.3甲方负责提供与合作平台相关的热线咨询及网上咨询的客户服务。4.1.4甲方负责乙方自身推广体系的建立、运营及积极有效的对合作游戏进行推广运营,引
10、导用户下载并使用合作游戏。4.1.5甲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a.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制作任何合作游戏的衍生产品;b.发布虚假的合作游戏信息,或其制作/使用/发布的推广材料、营销方式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带有淫秽、色情、暴力、迷信及危害国家安全等的违法或不健康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c.用合作游戏单方面牟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在合作区域外及/或合作平台外运营合作游戏等);d.对授权商标、合作游戏的名称做任何改动;e.注册与乙方和/或乙方关联公司商号、企业标识或合作游戏有关的的任何商标;f.对合作游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破解、修改、更名、增加、删除、分割、反编译等在内的一切未经甲方事先授权的行为;g.
11、保证不在合作平台发布合作游戏的盗版或破解版程序以及其他侵犯合作游戏权益的产品以及在合作平台提供侵犯乙方和/或乙方关联公司权益的任何产品等,若属于第三方发布情况,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删除;h.在未得到乙方允许情况下,擅自将合作游戏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在合作游戏内进行其他商业操作。4.2乙方权利和义务4.2.1乙方将提供合作游戏在合作平台推广运营所必须的服务器和带宽,并且完成所需服务器软件的安装、调试和维护。4.2.2合作期间,如甲方须就合作游戏进行专区制作、宣传推广的,乙方应当在合法范围内严格提供的有关合作游戏的图文资料或图素资料,以供甲方制作相关推广资料。4.2.3乙方应当自行负责提供与合作游戏
12、本身相关的客户服务,主要为有关合作游戏的游戏内容、游戏规则等的客户服务。4.2.4乙方负责且只有乙方有权维护合作游戏的内容及对合作游戏进行更新。4.2.5 乙方拥有对合作游戏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与内容的最终决定权与最终修改权。4.2.6有关合作游戏的游戏计费及与计费有关的一切规则均由乙方自行制定。4.2.7乙方作为付款方,负责双方合作游戏中的收入数据统计。4.1.8乙方应向甲方开通可查询合作游戏消费总额的后台、通道。5保密条款5.1“专有信息”指一方的董事、职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在本合同签署之前或之后,直接或间接从另一方或其顾问处获知的有关另一方的任何性质的信息(包括商务、财务、管理、法律及其他
13、信息);此等信息可以是以任何方式披露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电子传输方式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商业性质的信息、标语口号、版权物品、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技术、技术诀窍、知识产权、数据、营销企划、摘要、报告及邮件列表等,还包括所有基于上述信息而制作的分析报告、清单、研究报告和类似文件,以及一方或其董事、职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制作的含有或反映上述信息或以其为基础的所有文件和资料。5.2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得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5.3双方对相互之间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14、。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乙方可依照证券交易委员会条例或要求提交与该合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文件、报告,或以新闻发布会及其他方式对投资者对该合作进行披露。5.4政府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证券交易所等根据法律的授权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一方提供与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时,该方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拟披露或已披露的信息的性质、种类和内容,以便另一方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防止可能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因该方未及时有效通知另一方所导致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由该方承担。5.5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至披露方向社会公开信息之日为止。5.6本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失效。6知识产权6.1甲方
15、承诺不改变现有的甲方知识产权现状,这些现状包括合作产品内容的其他知识产权全部归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产品所接触到的相关游戏软件项目所享有的著作权。并且,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乙方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注版权标记,对乙方的这种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予以妥善标识。6.2乙方保证对本合中涉及的合作游戏的软件客户端程序拥有完整、合法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表现相关软件产品字样的图片、标记之上附带的著作权,以及对于相关软件产品及相关互联网址等所可能派生的商号、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6.2合作游戏的用户数据和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制作的推广材料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6.3本
16、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失效。7违约条款7.1如果一方(非违约方)声明另一方(违约方)有违约行为并提供违约事实的证明,证明该违约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则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有权在不终止本协议的前提下,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7.2违约方应当在非违约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事实30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作补救的,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在本协议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后,本条款仍将继续有效。7.3如果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对一方的违约及违约责任另有明确规定,并且该条款的规定与本条的规定不同,则本条不适用于该条所规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8不
17、可抗力8.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雷击、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本协议下不可抗力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a)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b)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乙方不能提供本合同项下之销售服务或甲方无法完成其商品之消费服务;c)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d)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8.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迟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但
18、并不因此而调整本协议项下的价格条款。8.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可能的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五天内向对方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书面文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不能或延迟履行协议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应立即通知对方。8.4如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理由估计不可抗力事件将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9协议事项变更本协议即使在协议期限内,也可通过双方相互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方生效。10终止条款10.1以下情况出现
19、,则合同终止: 10.1.1合同合作期到期; 10.1.2甲乙双方经商议后决定终止协议;10.1.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a)一方解散、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十四个自然日内该程序仍未被撤销;或一方主体发生变更,且没有继承人的;b)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转让本协议项下全部或任何的权利义务;c)另一方在到期日无法偿还债务,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宣告破产,债务到期(除欺诈性债务外),任何一方的债权人已经接管了其经营权或者其主要资产。10.2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分成款的结算。10.3为
20、优化用户感受,在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可采取措施将终端用户引导至合作游戏的乙方官方版本或其他渠道的授权运营版本中,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完成用户的引导工作。11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11.1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11.2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11.3在诉讼进行期间,除诉讼事项外,本合同仍应继续履行,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2其他12.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21、力。12.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享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同时,补充协议中与本协议有冲突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内容为准。12.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双方之间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书就,按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协议首页所载的对方的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处。如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更,则变更方应自变更之日的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变更方承担。(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甲 方:合肥启云软件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时 间: 年 月 日 乙 方: 授权代表: 时 间: 年 月 日 游戏运营授权书授权方: 被授权方:合肥启
22、云软件有限公司鉴于授权方与被授权方于【2015】年【10】月已签订了游戏魅网站合作协议(协议编号:GM2015100001 ,以下简称“本协议”)。为本协议中的合作更好开展,授权方特向被授权方授权如下内容:1.以下列表中所示为授权方自主研发或有合法运营权的手机游戏,授权方合法拥有以下列表中所有游戏的版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上述权利的合法授权。授权方合法拥有手机游戏自身运营权及转授权运营权。2.授权方授权被授权方在其自有平台及其拥有合法授权运营的合作渠道提供以下列表中手机游戏的推广、展示。3.授权方保证授权给被授权方除版权代理发行权之外,还应包括手机游戏的名称商标权及其他相关推广资料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以下列表中手机游戏版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全部由授权方承担,若造成被授权方损失,则授权方应承担一切责任。4.被授权方所获得授权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年【】月【】日。5.列表中游戏如下所示:游戏名称游戏类型游戏简介 授权公司: (盖章) 授权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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