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履行地点:承租人所在地 承租人(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 租赁物名称 数量 质量 规格 技术要求 配套设备 租金
2、 备注 准确的“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单价”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并由承租方书面确认。租金按**元/月或**元/台班填写。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暂定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准确的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租金按第 种方式结算。 1、以台班形式结算租金的,实际工作台班以承租人签字确认为准,具体结算方法为:
3、 。 2、以月租形式结算租金的,准确的租赁期限从承租人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算,至归还租赁物时为止,具体结算方法为:
4、 。实际租赁期限不足1个月的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 承担。 第三条 承租人工作 1、承租人应在租赁物进场前 日以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人详细的进场时间地点和其它具体细节。 2、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四条 出租人工作 1、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物的进场、保养等工作。 2、出租人驻承租人现场的工作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5、听从承租人的指挥和安排,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承租人有权通知出租人换人,出租人应立即派合格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工作,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出租人在承租人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设备外表标识,必须遵守承租人的有关规定。 5、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承租人的施工生产。 6、向承租人提供有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和负责办理机械检测和安全使用手续,提供机械相关资料以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7、出租人应为租赁物做财产保险。 8、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做好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应采取的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9、非承租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出租人负责,因出租人的操作人员造成机械故障
6、事故,由出租人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五条 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 1、租赁物配备操作手____名,其工资、食宿等由______负责承担。 2、租赁物在租赁期,由 应负责日常燃油及辅助材料,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 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出租人应编制在租赁物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保证有足够的配件库存,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配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便保证能够正常运转,满足承租人的需要。 5、出租人因机械故障停机,应在 小时内恢复使用,
7、如果超过 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天);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月租金;如果停机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逾期超过 天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租赁物或解除合同; 3、出租人不按期派人协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调试、安装,致使租
8、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租人除继续履行外,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4、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应按逾期支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租金的5%。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承租人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处理。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9、 。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主要适
10、用于机械设备租赁。 2、“履行地点”必须填写为“承租人住所地”,不应当填写为“工程项目所在地”或具体的地名。此约定是涉诉后确定案件管辖权的直接依据,对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填写为“出租人住所地”或具体的地名。 3、第二条“租赁期限”中一般不宜约定为具体的日期,也不宜约定“到期后续签合同”等类似条款。目前已发现因工期拖延,合同到期继续使用租赁物没有续签合同被索赔大额违约金的情况。准确的租赁期限应当以签收至归还租赁物时为准。“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中,空格中可以填写其他具体的租金结算方式,但此条不得再对任何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在第六条。 4、第六条“违约
11、责任”中,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只应向出租人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违约金,不得随意提高违约金支付标准,由于长时间拖欠出租人租金的情况比较普遍,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数额设定上限为5%。目前已多次发生由于约定“不按时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向出租人支付逾期金额0.5%(甚至5%)”,导致被索赔巨额违约金的案例。 5、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中,争议由“承租人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也可以修改为由“承租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约定为由“出租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类似条款。目前已经涉诉多数租赁合同纠纷案均是由于管辖法院被确定在对方所在地,对方当事人通过法院,动辄冻结、划拔款项,损失巨大。同时,也发现出租人在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中更改管辖约定,争夺管辖权的现象,应十分注意。 6、多次发现出租人在与我方签订合同时,以本单位有内部规定为由,强烈要求使用其提供的不公平的格式合同签约;或在其与外包队签约时,以外包队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没有履约能力为由,要求我方加盖公章或提供担保等,在使用各种方式诱使我方与之建立合同法律关系后故意造成欠付租金的事实,并突然起诉向我方索赔大额违约金。而外包队往往以我方为合同主体和诉讼主体,自己不承担责任为由,一走了之,应引起高度重视。 版本号:Zt17—200801—1203(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