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户责任田地租赁合同甲方:衡南县三塘镇杨梅村肖楼梍组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甲方经村委会及肖楼梍组全体村民同意,将承包衡南县三塘镇杨梅村肖楼梍组集体耕地 亩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责任田地的用途为种养。 二、年限租赁期限为壹拾伍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五年根据社会行情协调租金。 三、责任田地租金事项(总田亩 亩) 租用责任田地价格为每亩_元年,总计 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十五个工作日交给甲方,租赁期间村组不再增加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
2、定时期十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收取租金。2、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有义务提供各项基础服务(水、电、路)。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权。甲方和本组其他个人不得在租赁田亩面积内耕种其它农作物。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另行将该地块租赁给其它公司及个体,不得因组里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每年 份十五个工作日及时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水库水及道路基础公用设施。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合法联营、转租等行为
3、。 5、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该承包土地被依法流转或征用,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6、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7、经营公司的规定,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大户经营,农民受益由甲方集中流转稻田承包给乙方搞种养。8、乙方在该地块租赁期满时,乙方如未续租时,乙方必须按该田地原样恢复原样。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的。 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但国家对该地块租赁补偿、设施补偿及生产经营补偿由乙方享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