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_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 _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一、租赁门面描述: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重庆市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该门面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租赁房屋用途: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如经过甲方同意,改变了门面的原有结构,乙方负责在租赁期满时恢复原貌。三、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为
2、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止。四、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租金:第一年(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每月租金为¥11649 元人民币,全年缴纳12个月。第二年(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每月租金为¥12814元人民币,全年缴纳12个月。保证金:乙方应于2022年6月30日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即人民币¥23298元;合同期满时,出租方于承租方付清租用期间的一切费用后5日内退回租赁保证金给承租方。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
3、)给任何第3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2、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和甲方进行协商处理 。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5日内搬离。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造成的房屋结构破坏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和承担。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气、卫生费、物业管理费、装修的垃圾处理费、装修押金、债务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乙方
4、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八、续租: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与甲方提出申请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金按照市场价协商,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出租。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5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10元/平方米向甲方
5、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十、转租、转让和交换: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或转让房屋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承租期间不将该房屋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30天以上的。(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4) 从事非法经营
6、及违法犯罪活动的。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30天以上的。(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3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3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30天的。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1、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按应交总额的千分之5每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1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
7、该房屋占用使用费。十三、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
8、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
9、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
10、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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