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 别 告 知一、本合同是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行为。二、本合同应由合同各方当事人通过网上租赁登记系统签订。租赁房屋持有权属证书的,合同中所签订的租赁房屋的信息与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实现即时关联,输入权属证书编号后,权利人名称、房屋座落和建筑面积等房屋信息将从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自动调取。如房屋存在被查封、冻结、权属存在争议和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系统将不支持打印;如房屋产权
2、存在共有、已设定抵押或已经通过本系统签订过租赁合同,合同的签订同样受到限制,须按照系统提示经各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继续操作。租赁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因该房屋尚未在青岛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房屋的有关信息需有各方当事人确认后手动填入。同时,承租人应对房屋的权属状况进行慎重核实。三、合同各方当事人通过网上操签订本合同后,应及时到青岛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当发生重复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四、本合同由租赁各方签订合同时自行设置合同密码,该密码用于网签合同的查询、变更和解除,请注意牢记和保密。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居间成交版)出租人(甲方):
3、承租人(乙方):居间人(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持有 (系统选项:房地产权属证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1、产证证号: (持有房地产权证书,需录入证号;无房地产权证书的,该栏将直接显示“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2、权 利 人: (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3、房屋座落: (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4、建筑面积: (系统自动关联或手动录入)平方米5、实际出租面积:(系统选项:建
4、筑面积;使用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第二条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系统选项:住宅;商业;办公;仓库;厂房;其它用途)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
5、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3、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租金标准: 元/ (系统选项:年;半年;季;月;周;日)。房屋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各期租金及支付日期: 。第五条 保证金和相关费用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整(¥: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充抵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
6、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或煤制气、通信、供暖、空调、有线电视、物业服务费、_、_等全部使用费用由_(系统选项: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系统选项:_甲方;乙方)自行承担。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_(系统选项:甲方;乙方)承担。第六条 居间服务1、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
7、银行汇款)。其中,甲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 (系统选项: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3、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第七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2、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在乙方书面催告
8、后逾期仍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在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系统选项: :甲方;乙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第八条 转租租赁期内,甲方(系统选项: 不允许;允许)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本合同
9、甲方确认不同意转租的,乙方不得转租。转租时乙方应该再次进行网上签约并办理登记备案。第九条 违约责任1、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租金 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如实载明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共有的事实,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还乙方剩余天数的房屋租金,并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损失。4、乙方违反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造成损失时,可要求乙方赔偿损失。5、租赁期间
10、,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退还乙方剩余天数房屋租金的50%,同时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倍支付违约金:(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日内仍未交付的;(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乙方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房屋的;(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月的;(7)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
11、常使用该房屋的;(8)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存在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安装有损房屋的设备等行为的;(9)_。7、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 免责条件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将保证金和实际使用房屋天数以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4、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
12、定抵押,租赁期限内被依法处分的。6、_。因上述原因产生的房屋补偿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规定享有。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1、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或抵押该房屋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在抵押合同中载明该房屋已出租的事实。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2、本合同自 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3、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备案自动失效;租赁期内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
13、终止登记备案手续。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6、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向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满十五日后,即视为该邮寄的法律文书已送达对方。7、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份。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_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补 充 条 款(补充条款应该在以下空白入输入并与合同其他内容一起打印)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
14、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电 话: 电 话: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年月日 年月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
15、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
16、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
17、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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