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 证件号码: 乙方(承租方):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处分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出租房屋坐落于 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 幢(套、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二、租赁期限2-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2、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满前 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三、租赁用途3-1、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3-2、乙方不得
2、擅自改变租赁房屋使用用途。若需改变,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四、房屋的交付和返还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收到首次租金之日起 _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起 日内将租赁房屋返还甲方。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5-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5-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六、其他费用6-1、租赁期间下列费用中的 项由甲方支付; 项由乙方支付:房屋租赁税、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其他 。 6-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租赁保证金,为房屋装潢、附属
3、设施、家电及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的担保。租赁期届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且不欠有关费用,则甲方应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七、修缮责任7-1、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于出租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安全使用标准。乙方应保证正常使用房屋,不得故意损坏房屋及其内部设施。7-2、乙方在房屋使用中,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或者发生妨碍安全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如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可由乙方自行修缮,修缮费用按下列约定处理:乙方可用修缮费抵消租金; 。 7-3、因乙方使
4、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7-4、使用中乙方需要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租赁期届满,乙方所增加的设施和装修的剩余价值按下列约定处理: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维持现状,增加的附属设施、装修的剩余价值归甲方所有; 。 7-5、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八、转租的约定8-1、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若需转租,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终止日期。九、合同终止9-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1) 因
5、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2) 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的。9-2、一方因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十、违约责任10-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结构及设备的;(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4)连续拖欠租金 月以上的;(5) 。10-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
6、提供房屋;(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致使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3) 。10-3、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 天按月租金 %,承担违约责任。10-4、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本合同6-1条的约定交纳有关费用,导致逾期交纳而增加费用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10-5、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月租金 %的违约金。10-6、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大写) 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十一、其他条款11-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合同登记机关提请调解;也可以按以下约定: 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1-2、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11-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首次租金支付之日起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