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土地租赁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 甲方将河滩黄金梨园和新高梨园约50亩租给乙方,租赁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38年1月1日,租金为75000元/年,租金每年的1月1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清算。2、 如果土地国家征收赔偿与乙方无关。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当年的投资款。3、 租赁期间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1元/度,每月按时缴纳。4、 乙方自行管理自行销售与甲方无关。(天灾人祸与甲方无关)5、 乙方租赁只允许种树,不允许做与种树无关的事情。6、 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有违约,则赔偿对方双倍年租金。7、 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