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乙方:(公司全称)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甲方双方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 甲方每年将一定量的团队业务及散客业务交给乙方接待。2、 乙方应是合法具备国际(出境或入境)或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接待单位。3、乙方应以优惠价接待甲方的旅游团队,并保证接团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和旅游客人在旅游当地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功,经旅游局审查且确实需要赔偿客人的,乙方应按旅游局规定赔偿客人
2、,且再赔偿金额的50%给甲方组团社。4、 乙方应与其指定各旅游商场签订合约,保证货品质量,货真价实,确保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不得硬性强迫客人购物及强迫客人参加自费活动。5、 乙方必须在出团前明确告诉甲方:指定旅游团队购物的场所及次数。6、 甲方应根据旅游业务合同配合乙方,安排旅游团队前往乙方指定的商场购物。7、 旅游者在旅游合同约定或者乙方指定的旅游商场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向旅游商场追究责任。8、 甲方接的散客(团队人数除外),在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宣传资料上,在同行价格之外,再返利20元/人。每月31日结算。9、 甲方向乙方付款的方式:a、散客在结算清单签章后,出团之前,甲方向乙方
3、支付机票费用,余下结算费用在客人回程后无质量问题,每个月月底(30或31号,2月份是28或29号)结清;b、团队在结算清单签章后,出团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机票费用,余下结算费用在客人回程后无质量问题结清; 10、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如果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双方没有提出疑义,合同自动延期一年,今后以此类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希望终止本协议书,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甲方受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受权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 3、旅行社责任保险单;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结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