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进度及协调协议书总承包工程承包人:(简称“总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_(简称“专业分包人”)鉴于_作为专业分包人,承接总承包人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之置地广场栢悦公馆4#楼总承包工程_分包工程。为控制进度管理,保证工期节点按时完成,加强总分包间管理协作,双方依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法规,遵循“优质优价”、公平、自愿原则,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依诚实信用原则共同信守。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项目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合同总工期:1.4 专业分包计划进场时间 二、管理目标与要求1. 专业分包人工期应于发包人提供合格井道及货到项目地点后
2、,及时上报满足总承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的各级进度计划。2. 专业分包人应于专业分包合同签订日起 10 日内,将前款安装周期及有关申报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总承包人备案;进场后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调试时间),并报总承包人审批。专业分包人应按前述周期、进度计划要求,配合工程实际进度及总包管理安排,合理组织自身工作。因专业分包人原因,致使总承包人总承包工程及其各部分、节点(包括其他承包人、总承包人各工程分包人所承包工程等)工期延误的,参照总承包人与发包人间总承包合同有关工期进度条款执行;同时专业分包人应按双方约定标准向总承包人支付违约处罚款项。3.目标责任由于专业分包人
3、原因,导致总承包人上述管理目标无法实现或失去已取得的荣誉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专业分包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双方职责1.总包人职责1.1针对专业分包人就专业分包工程所负责的,接洽各职能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协调。1.2向专业分包人提供各级进度计划、专业分包工程相关施工生产计划及总承包工程质量管理文件等,明确总工期、节点工期及施工工序要求;及时传达所接收工程指令中有关专业分包工程进度等之内容,确保指令迅速有效执行。1.3按总承包工程有关会议制度、安排,向专业分包人提供生产例会、进度问题协调会等专业分包工程进度管理相关会议通知及服务;对专业分包人要求举办的进度协调会,经确认合
4、理的,提供必要的组织、配合服务。1.4根据法定、约定的进度要求,积极与专业分包人协同开展有关工作及检查,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监督,并以此为依据对专业分包人就已完工程、进度请款等事宜提供的报告、申请进行签认、批注,作为发包人审核认可专业分包人有关报告、申请之必要依据。1.4.1专业分包工程进度及相关事宜符合法定、约定的标准、要求与总承包人有关管理要求的,总承包人应于收到专业分包人有关报告、申请之日起 7 日内予以认可。1.4.2专业分包工程进度不符法定、约定的标准、要求或总承包人有关管理要求的,或专业分包人对自身原因所致进度延误等,总承包人有权视情节于 7 日内对专业分包人有关报告、申请签署处理意
5、见或拒绝认可,并告知专业分包人。1.4.3总承包人不得因专业分包工程付款节点与总承包工程付款节点不同,而不予签认。1.5对专业分包人质量工作进行日常监督与不定期检查,提出需要整改、返工的质量问题,并与监理单位、发包人等协同确定质量问题责任划分与具体整改、返工安排。2.专业分包人职责2.1专业分包人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应按法律、法规及约定要求等,针对专业分包工程自行接洽各职能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备案,并负责相关沟通协调工作。2.2作为进度管理协作之基础,专业分包人应根据总承包工程进度,于专业分包工程各相关工序实施前 45 日,确认或提供专业分包工程所涉图纸与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预埋件图、留
6、洞图、深化图、综合管线图、综合布线图,电梯井道安装方式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说明等),于施工中及时提出必要的技术、配合要求,严格落实总承包工程进度管理目标。2.3根据总承包人有关会议安排与例会制度,按时出席进度节点有关各项会议。无故缺席的,缺席一般会议罚款 100 元/次;缺席例会一次罚款 200 元,连续缺席的第二次罚金加倍,第三次继续加倍,依此类推。2.4加强过程控制,及时向总承包人报送进度情况,接受总承包人有关检查。2.5专业分包人应该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时完成有关合同约定的配合工作,并报请总承包人有关事宜,合同约定不明的,以与总承包人协商确定之要求为准;有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各项工作的验收,
7、各类单证的提供,各类图纸与技术要求的提供、确认,各类物件、措施、标准、位置的提供、确认等;如因专业分包人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造成的有关费用、损失由专业分包人承担。2.6接受发包人、工程监理、总承包工程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工程进度事宜的协同监督,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已完工程的进度、付款等报告、申请报总承包人结合专业分包工程有关情况审核,未经总承包人审核确认的专业分包工程有关报告、申请将不被监理单位、工料测量师、发包人及国家审计认可。2.7对于专业分包工程已确定的计划、工序安排,专业分包人主张在安装周期等各项进度要求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的,必须报总承包人认可,以便统筹安排;未经告知及
8、认可擅自变更,影响在后工序或其他施工单位生产安排,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专业分包人承担。2.8后工序或其他施工单位生产安排,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3.工期延误专业分包人保证,专业分包工程进度符合专业分包工程合同、进度计划与总承包工程相应控制计划各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总工期、节点工期等。根据上述任一计划安排,专业分包工程工期出现延误的,专业分包人应承担总承包人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与费用,同时根据延误天数,按 80000 元/天之标准接受总承包人违约处罚。4.保证4.1专业分包人以其根据承诺书及双方有关协议,向总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本协议中一切义务、责任的履行、承担
9、提供保证。4.2专业分包人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经催告在总承包人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的,总承包人在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自专业分包人工程款中扣减相应款项,以落实专业分包人有关保证。4.3有关违约金支付安排,不免除专业分包人基于法律法规、专业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确认的任何费用、损失赔偿责任。4.4处罚款项、费用、损失、违约金等,均由专业分包人承担或连带承担,总承包人有权自专业分包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经扣除的,专业分包人应于当期进度结算前补足至原数额,未补足的总承包人有权自专业分包人工程款中扣减相应款项。4.5保证金不足承担有关责任的,专业分包人应于当期进度结算前以现款缴纳,或由总承包人自
10、专业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欠缴款项,保证金余额于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由总承包人返还专业分包人。四、其他事项1.本协议及有关合同项下应由专业分包人完成的进度、质量管理、整改等工作,因专业分包人原因未完成,经发包人书面要求,由总承包人代其完成的,相应产生的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支付予总承包人,未予缴纳的,总承包人有权于发包人、总承包人相应工程结算中扣除。2.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文件、专业分包合同文件、总承包管理方案中进度、质量管理相应条款执行。上述文件无规定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发生修订、变更的,适用时以修订、变更后内容为准,。3.本协议内容、要求与总承包人其他管理协议、方案、制度、细则等内容与要求有矛盾冲突的,冲突部分内容按以下规则解释处理:与其他协议冲突的,以生效日在后者为准,同时生效者,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与方案、制度、细则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4.本协议一式三份,总承包人二份,专业分包人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总承包人: 专业分包人: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项目经理: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