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砂承包协议书发包方:士元砂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龙正清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现把龙游县士元砂场的二艘挖砂船承包给乙方采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一、承包范围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采砂点采砂,甲方配备挖砂船2艘、运输船8艘(其中落仓机6艘,编号为106#、107#、108#、109#、110#、111#,挂浆机2艘,编号为1#、2#)、,码头上料带2条,乙方负责把砂石料运送到码头上,后序工作由甲方机械搬运。二、 费用承担码头皮带输送机所用的电费由甲方承担,输送机的修理费、人工工资和采砂船、运输船的修理费、柴油费、人工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三、 考核标准1、零配件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
2、购、自行付款,甲方不负连带责任。2、采砂用的柴油由甲方提供,按每升7元计算,结算时扣回。四、承包价格和考核办法1、甲方付给乙方的砂石价格按7.50元/m3计算。2、采砂量以甲方指派开电人员统计船数为依据,船载方量经双方核定后计量。3、春节期间放假和洪水造成停产,期间乙方需派员值班,值班工资由乙方自负。4、因甲方原因造成停产,当月停产3天以上的,所超天数,甲方按每天1800元付给乙方。五、付款方式:当月乙方的承包款,甲方以现金方式在次月15日前付给乙方。六、承包期限: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止。七、其他事宜:1、乙方所有人员须如实报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员工意外保险,遇有工伤事故,一切费用甲方承担95%,乙方承担5%。2、乙方所有人员就餐费用由乙方自负。3、运输船有少部分船底出现腐烂,经双方确认需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设备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八、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