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经营管理协议甲方:内蒙古鸿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小宾馆乙方:(承包者)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二人共同承包建设小宾馆餐饮部,并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经营者及租金承包者姓名:董继珍 高润平经营场地:建设小宾馆餐饮部(一楼大厅、厨房、二楼雅间、蒙餐及酒库)租金每月26000元。二、承包经营期及交费时间1、乙方承包经营期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28日,租期一年零八个月。2、乙方每月10日将本月租金26000元上交甲方,扣除甲方职工餐和招待费。3、乙方负责交纳租赁的营业税,城建、教育包括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等营业中产生的水、电及其它相关费用。4、乙方每月底交保证金3000
2、元,满3万元为止。包括职工培训基金。以上款作为保证金原材料。应付款和违约责任抵押,等协议到期后如数退还,如出现欠款和违约从中扣除。三、债权债务双方的债权债务以2007年5月1日为界,2007年5月1日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2007年5月1日之后承包期内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并各自承担所属期内的经济责任,库存原料每月支付30%扣完为止,库存酒水当月结清。四、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中的安全进行监督;每月应付款不能大于3万元。(2)甲方有权对乙方要求维护公司的名誉及合理使用、保养现有的施备、设施;(3)必须遵守公司的有关制度;财务每月进行监督经营状况。(4)甲
3、方负责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和取暖费。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承包期的经营活动;(2)乙方有权任免餐饮部各口的工作人员;(3)每月应按时交纳承包金;(4)承担承租期的餐饮部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管理责任;(5)有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守法经营,保证宾馆的正常运行。(6)承担一切的安全问题和经济刑事责任。五、财产管理协议1、对原有餐饮部的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在承包期乙方要管理使用好所有财产。到期后乙方应保证如数归还甲方,并保证所有财产能正常使用;2、如有丢失应给予赔偿,损坏应给予修复,不能修复给予赔偿;3、如有新增设备设施归购置方所有。六、违约责任1、承包期间双方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按承包金的3万元作为违约给付对方;2、如不能按时上缴房租,甲方可帮助乙方计划交租的方案及经营思路的指点,但房租不能超过10天,否则违约。七、本合同未尽事项及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上交人民法院解决或判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附两人的管理协议: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