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设计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设计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承担及遵守执行:第一条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的 室内装修工程设计(以下简称“设计”),概况如下: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工程类别: 室内装修设计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第二条 、设计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1) 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现场情况及甲方所提供的原建筑图纸,乙方负责室内装修设计工程的设计,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并通过甲方(建设方)审批认可的施工图纸(水电施工图、平面图、天花图、各区域空间
2、的立面图、施工大样图)。2) 乙方不参与施工组织和各施工工种协调工作。但需负责施工图纸答疑,解决施工图纸与施工现场之间存在的问题。第三条 设计及其它服务费用1) 本合同的总设计费为人民币 整。2) 设计费用不包括现场施工管理。如甲方需要乙方参与现场施工管理工作,费用另议。3) 不含整理编制工程预、决算、竣工图费用。如甲方需要乙方整理编制工程预、决算、竣工图,费用另议。4) 在设计过程中乙方应甲方之邀赴异地考察的旅差费、食宿费由甲方负担,具体按甲方规定的员工旅差待遇执行。5) 总设计费中不含税及甲方认为需扣减的任何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税金按国家规定计取,由甲方另行支付)。第四条 设计服务费用的结
3、算及支付1) 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整作为定金(RM¥ 元)。乙方收到定金次日起 天内完成总体平面方案设计。2) 水电施工图完成(设计周期 天)交付甲方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整 (RM¥ 元)。3) 全部施工图完成(设计周期 天)交付甲方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余款 元 整(RM¥ 元)。第伍条 责任范围1) 在设计进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设计要求、投资概算、原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含消防)图纸等所有的相关文件资料(电子板)。乙方须到现场核对实际尺寸及了解相关情况。2) 甲方应按本委托设计合同第四条按时按量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3) 乙方
4、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装修施工详图六套(A3图)。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设计图,应符合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设计的规定、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第六条 其它事项1) 乙方完成每阶段设计后须交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应于三天内签字确认),当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局部修改意见,或要求局部变更设计、或局部修改设计内容,乙方应及时修改(变更修改不超过三次)。2) 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设计图纸、或其设计图纸不符合国家有关室内装饰设计的规定,乙方应负责修改、返工;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 甲方在施工中对设计图纸需要调整或修改设计,必须经乙方认可,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
5、产生的任何后果及责任。4) 所有经甲方签证之方案、设计,与本委托设计合同具同等约束力。甲方在确认方案、设计后,或因所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因所提交的资料作重大修改,或因对规模、条件、空间及功能方面有任何重大调整及改变,甲方应向乙方增付设计费,且设计期限相应顺延。同时,乙方依据变更前甲方已同意的方案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按相应收费标准支付设计费。5)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如果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未完成工作量,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总设计费的 %。但由于甲方原因而使乙方不能按合同期限依时完成工作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 若工
6、程因甲方(含施工方)自身的原因,而非乙方专业责任原因,施工缓慢超越此合同的有效期限(以甲方与建设方或施工方所签订的原始施工合同竣工时间为标准),而乙方需要于此期限后延续工作,则甲方应先支付设计费用余款,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延续工作所需的附加服务费,直至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7) 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乙方已完成设计部分的费用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比例双倍计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8) 乙方为本委托设计合同所设计的图纸的知识产权、版权归乙方所有,只供甲方作为本委托设计合同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或做其他用途。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
7、权向甲方索赔。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项目设计资料、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9)施工开始后,甲方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在设计方面的技术要求,若承包方(施工方)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10) 如情况发生变化,设计合同条款需要变更,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补充协议,则变更成立,相应的变更前原有条款作废,以变更后的条款为准。11) 除甲乙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外,甲乙双方职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费用。12) 在合同的执行期间,无论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应以互相谅解,协商解决为原则。如协商无效,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 未尽事宜经协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委托设计合同书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乙方履行完本委托设计合同书规定的设计任务,甲方支付完毕设计费后,本委托设计合同书即告终止。甲方(委托方): (盖章) 乙方(设计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日 期: 20 年 月 日 日 期: 20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