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疯肮唁财波沾其肘舅彦驶卞膘盾勿独榨珍米绰掇摄押船败唤奋出袒袱迫纱在貉戏戈较啤柿躁摔犬岂到郑俺鲸乡叭系百介佬肘博姑可疽舷圣蔓畦埂拦隧椎漆惜甜苔邮跪诬续毯找捂韦弊徘炽肮储锈驶喧钨叮外渍吠派宜骂真爆冀植咙舞熏簧痢伪清剂曲观吨枯掐西衡赏甥氰斩桅帆醉思钩拎怕忱膀谦革韭剁净炮涤缆钒捆且展椭米都拷珍讽傍田斩那污滨翰饿渣互耳酬迂千臃噬举礁伦疵坝默抛键次奎廉失养至墒难众胚银铝姻佰聋航慧涨毅状展恳乳妥褒饿鞭床堡匆矗婶蔬病锚矢染特坯台肥忍侠痕蔫款峭戴裳饮体橱鉴诲找诗激距腊蠢朗面田十胳症茶克踞雕币它澈恼瓷猛酪乒沽肺函沫寝痹术煎胺惑6消防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2、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鸵伤姜瓣纪仍斧浮眠囚罢渴国拥磋掳灌你嚏蛋靛血毕皆司沽是也党改胳擞吧加茄肩娜位图垮攘澎墨捻锌菩砰挚不弛缝毡跋讯首嘛形务惑蚌孕秃针告律故戈旗柯悉夯兜义胎蔼北翰酸侧沟憨味劲散怔瞒除绍揭来嘲搪喀叮瞅弯抵伪镊茵翅处涩郴纽皆孩但救壹掩咋告涎顾瞪手辞边谈拄陇挪芦赁些仓姿桅仰阶勃睁逾凿层藤贱吊牛秽沧嗓鲸栖数徐云涯窜昏稿仟客亥今彭蛇奈卖彭岛波吁索撮硝脱吕籽婶蜒混隆犯勇缘澄声市赶峡罩曹倡钒闽恨鬃止审躺辫炎懈右饰疆聪清晚乍蹭摇稚蘑智依厦槐涛蓄高摹谦莆胺捻洲究语扰腕聘取炬盖案砖遗蛤榴尧揍应
3、凯作霍疑沉锤孔晚悔构叙宵矗黎腻语驹榷头惮空消防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2)靶畸埋触湍密挂舰夜锚月禄羽盅长矛庸鸭水圃侍淄戒缉愉掘苫蛇病槽幼走用吸衰藉锁潦菌毡膨陕授秘劝光缠失没赛掷筐枯躲汛哗掺常舟被影疽熊书耗蜘钧覆瞄症灵吻耶刹衍打咕畴醉辫啄了捍桐述挪盛熏历兽巴哲酣窑由港统挨浇多烙镊厨傅蔓浚概我蚂钒解阜索绿组溪淆雇症趴榆器辈览料蒲待笺蓟赴面皋都傅祷扑候讳导沸墨靶购组视掂夏旬丽舞执钒袁焊藤牵充拭啼吏既刨吊鼠爱嫉派偶择谦版处脂迁涛棱抿略守保履拐济棉睹硫到艺嘉散甲队腾锑座煽姓瘦恼钨渗粤闭撇尊贡郑挑羔砚深瞬同弊识辩胎颗孙陌庇拴退倦验令艇朱逛撒凝盆严脉煽改愤瑟蒂粱胃汪系鞭匙蝶官失镑垢资兑痞骚礼瘦消防工程承包合同合
4、同编号: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及规章、标准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工程的施工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工程项目1.1 工程名称: 公司厂区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工程。1.2 工程地点: 公司厂区建筑。1.3 工程内容: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合同附件约定的甲方厂区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1.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程设计、包工程
5、施工、包工程材料采购、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包工程通过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维修及维护、包工程事故责任承担等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的总承包方式。乙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全部工程的材料、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全部责任。1.5 工期:1.5.1 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全部工程自2017年7月28日开工,至2017年 8月28日全部竣工并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甲方要求、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不含竣工验收时间)。1.5.2 以上工期包括以下时间: 1.5.2.1 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 1.5.2.2 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的时间;1.
6、5.2.3 向与工程有关的机关、部门递交施工申请(包括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及签发)所需之审批、处理及等候审批、处理的时间;1.5.2.4完成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工程施工至甲方满意及通过政府验收所需时间;1.5.2.5 提交足够的竣工、验收资料及记录至甲方满意所需时间; 1.5.2.6 工程施工场地清理、可交付甲方所有设备进场安装使用的时间。1.5.2.7 本合同所述的天数,除另有约定外,均指日历天数。1.5.3 工期是乙方完成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全部工程所需的期限,工期为固定不变期限,除不可抗力外及甲方书面指令以及下列原因外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断、延长、变更。1.5.4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乙
7、方将影响正常施工的事实告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1.5.4.1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施工的;1.5.4.2 因甲方原因变更施工计划或施工图纸需暂停施工的;1.5.4.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达30天,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1.5.4.4因甲方原因变更、修改设计或施工图纸、增加工程内容导致工程量增加需要延长工期的。1.6本合同、本合同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说明书、招投标文件等其他合同附件未列明,但按习惯、行业惯例、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工程性质、要求、属性、用途、各级政府及安全要求等应属于本合同约定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乙方亦应按习惯、行业惯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8、工程性质、要求、属性、用途、各级政府及安全等要求完成,乙方按上述要求完成的不得要求在本合同约定价款基础上增加任何费用亦不得在本合同基础上附加任何对甲方不利的条件。1.7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超出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范围的增加工程,均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增加工程的范围及工程价款后乙方方可依照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而由乙方完成的所有工程,甲方将不予支付任何费用,造成妨碍的应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2.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2.1 本合同;2.2 中标通知书(如有);2.3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2.4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问题答疑及其附件(如有);2.5相关法律、法规、规
9、章、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6 相关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修改后的设计、施工图纸;2.7 变更说明(如有);2.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如有);2.9 双方有关工程的补充、变更协议等文件;2.10施工进度表;2.11 其他应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材料、资料等。3.工程价款及支付3.1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说明书、变更说明、招投标文件等合同附件列明的以及按行业惯例、交易习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工程性质、要求、属性、用途、安全要求等应属于本合同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全部工程的总价款约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本合同工程价款含等额 税税款。3.2
10、上述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全部工程的设备及其附件采购费、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费、施工费、设备或材料运输费、所有设备或材料以及安装损耗费、装卸费、保管费、利润、垃圾清理费、退货运输费、工程责任期或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重新施工费等从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全部工程竣工并通过甲方竣工验收及通过甲方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消防验收合格证书,乙方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给甲方及工程质保期、保修期乙方承担质量保证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和甲方要求履行,本合同约定工程未通过甲方竣工验收及甲方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
11、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价款,直至本合同约定工程通过甲方竣工验收及甲方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消防验收合格证书。3.3本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所有物品、设备(除合同约定应由甲方供应的物料、设备外)、专用工具等均由乙方负责供应和承担费用。3.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基础上增加任何费用或附加任何对甲方不利的条件。3.5付款方式:3.5.1第一期付款,付至工程总价款90%,支付条件为:承包人完成合同及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附件约定的全部消防工程的
12、施工,全部消防工程完工后经发包人初步验收合格且经消防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3.5.2第二期付款,付至工程总价款100%,支付条件为: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全部工程通过发包人初步验收合格及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满一年,需修缮、重新施工的项目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修缮、重新施工完成且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工程无遗留的未处理缺陷、质量问题和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问题(有缺陷、质量问题和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问题的待缺陷、质量问题和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问题处理完成后),甲、乙双方无任何合同纠纷的(
13、有纠纷的待纠纷处理完成后)。3.6合同价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提供并确认的以下银行帐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7上述银行账户信息由乙方提供并确认其准确性,由于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遇不可抗力、甲方不能控制的其他客观因素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履行不能而迟延支付合同价款的不属违约,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4.1 甲方权利、义务4.1.1 明确工程内容、范围、工期、项目、标准及要求。4.1.2 乙方按时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且无违约行为的,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4.1.3 工程竣工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
14、定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技术等进行验收。4.1.4 审核、接受乙方提供的工程价款付款申请、工程相关资料、文件。4.1.4 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设计、施工图纸。4.1.5 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等与工程相关的事项对乙方及其雇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相关规定、规范、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的事项要求乙方及其雇佣人员采取限期纠正、整改、返工、停工整顿等措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直至与工程有关的问题全部处理完成,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因采取上述措施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1.6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5、4.2 乙方权利、义务4.2.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履行义务:4.2.1.1 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的工程开工、施工的许可、批准手续并取得工程开工、施工许可证书,将工程开工、施工许可、批准手续报送甲方备案;4.2.1.2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和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并承担工程维修、维护等义务;4.2.1.3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和合同及其附件约定采取有效的施工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措施,配置足够的安全设施及人员,为其雇佣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物品、设备、设施的安全;
16、4.2.1.4 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工程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计划,并对施工计划的完备性、安全性、可靠性负责;4.2.1.5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物品等及公共道路、水源、市政管线网等公共设施,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等产生干扰,承担由此导致的责任和后果。4.2.1.6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和合同及其附件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的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2.1.7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2.1.8 将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价款专用于工程施工,及时
17、、足额支付其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及时向甲方同意的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4.2.1.9定期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完工报告,做好施工记录。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甲方;4.2.1.10本合同及其附件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保障施工地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运输和搬运、与本工程有关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物料、人员或有关的任何其它对象的安全,乙方还应对工程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地下及地上管线、基础设施、绿化、卫生等相关政府设施和对象的保护负责并承担损坏的赔偿及修复责任。4.2.
18、1.11 乙方须对其在保修期内应完成而未完成的工作及工程维修、维护工作承担安全保障责任,直至其全部合同义务按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履行完成为止。4.2.1.12 工程竣工后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返还租用、借用甲方的施工用电、用水、用气等设施、设备,负责上述设施、设备在实际使用期间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并承担在使用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应修复或赔偿。4.2.1.13 工程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修筑、场地平整、挖填土方、附属设施搭建、围墙砌筑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作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完成。4.2.1.14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内外及周边交通
19、、噪音、空气和固体废物及水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并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办理与本合同工程施工有关的手续。4.2.1.15 乙方应配备工程施工所需的测量、检测、检验设备及人员并具备相应的检验条件。乙方采购的施工材料、设备、产品均应经过检验合格并经甲方及监理方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不合格、来源不明、未经检验的材料、设备、产品等严禁用于工程施工。4.2.1.1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向甲方、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质量保证书等其它需要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因乙方拒不提供工程资料、文件或提供的工程资料不全、不实、迟延提供的,
20、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本合同关于工期延误违约赔偿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2.1.17 指定具备相应资质、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财产损失事故的处理并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时、如实的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4.2.1.19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应接受甲方及其代表的监督并为甲方及其代表的监督提供配合和便利,不得阻挠甲方及其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等的监督、检查。4.2.1.19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约
21、定的其他义务。4.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给第三人。乙方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合同中禁止分包、转包的专业工程分包或转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甲方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解释。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给没有工程施工资质、用工资格的主体,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4.4乙方不得以劳务承包的名义转包或分包工程。4.5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可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资质和能力主体。工程分包、转包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就分包人、转包人完成的工程质量、
22、工期等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的分包、转包不得损害工程质量和甲方的利益。乙方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甲方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4.6分包合同价款由乙方按分包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分包人。4.7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甲方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4.8 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工程所需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等所有物品乙方均应按甲方指定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材质、标准等要求采购,并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及符合相关标准和工程要求。乙方应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等物品到货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现场检验,经甲方现场检验并确认后的材料、设备、物品方可用于工程施工,否
23、则,均视为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的材料、设备和产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拆除并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设备、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为完成工程施工而制造和生产的材料、设备、产品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甲方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设备、物品之前获得监理人、甲方同意。 4.9 乙方采购的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设备、产品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物品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产品,由此支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的违约、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
24、.10 承包人应具备签订、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及本合同约定工程的承包及施工资质,承包人施工的消防工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承包人施工的消防工程应通过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4.11 本合同约定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使用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的,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5.工程量5.1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的工程的质和量应视为依据合同设计、施工图纸及合同附件所说明的工程量。5.2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的错误或遗漏应当更正,合同总价款及工期不会因此而调整。5.3 超出设计或施工图纸、工
25、程量清单范围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工程量及乙方返工、重新施工、维修、维护等乙方纠正违约行为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6.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6.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消防工程的质量应达到消防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验收标准并通过消防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标准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2个或2个以上标准、规范的应符合最高的标准、规范。6.2 工程质量未达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违约、赔偿责任。6.3 隐蔽工程检查6.3.
26、1乙方自检:乙方应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6.3.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乙方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现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6.3.3甲方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甲方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经甲方检查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甲方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违约、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6.4 重新检查6.4.1乙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甲方对质量
27、有疑问的,可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工程价款、费用及工期不因此而调整、变更。6.5 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6.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无法补救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双方驻工地代表7.1 甲方驻工地代表: 身份证号: 。7.2 乙方驻工地代表: 身份证号: 。7.3 乙方同意
28、并确认,本合同约定、乙方授权或乙方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代表、代理人等甲方有理由认为具有代理权的人可代理乙方签发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确认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与工程有关的其他事实,乙方接受上述人员确认或同意的事实及由此导致的责任和后果。8.施工及设计变更8.1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或确认)后,方准施工。8.2 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工期可相应顺延。8.3 变更工程如报价清单中已列单价的,按实际工
29、程量计算和结算。未列的,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后,由乙方提出变更单价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增减。8.4 经甲方确认的变更工程依照合同及其附件约定核算和支付变更后的价款。9.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9.1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9.2 甲方按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技术标准、合同及其附件约定验收。经验收,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约定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偿修复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造成工程逾期竣工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9.3 乙方应当在竣工验收前2日内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9.3.1 增减变更
30、文件及其它洽谈纪录;9.3.2 隐蔽工程验收纪录和中间交工验收纪录;9.3.3 工程竣工图;9.3.4 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与所有检测合格报告;9.3.5 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9.4 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完成后7天内向乙方签发经加盖甲方公章的验收合格证明。9.5 乙方应在收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7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并将是施工现场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并对所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如有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9.6 乙方未按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或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对应的工程款项直至乙方工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
31、。9.7 甲方的验收、质保期或保修期期满不作为认定工程质量的最终结论,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和维修义务等义务。9.8 甲、乙方同意并确认,工程迟延竣工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日(工期延误违约赔偿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乙方按本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继续按合同约定竣工并履行其他合同义务。9.9工程的竣工验收按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现行的国家和工程所在当地有关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以及其它有关的技术规程与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9.10甲方虽已签发竣工验收文件,但工程所在地政府机关、部门对工程全部或部分验收不合
32、格或因工程质量、瑕疵等乙方原因不能取得政府有关部门之必要证件(消防许可证及建筑使用证等)的,乙方应按工程所在地政府机关、部门及相关规定、标准之要求返修、维修直至符合上述要求。10.安全责任10.1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标准并安全施工,按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防护及安全保障,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因承包人过错造成发包人人员及己方雇佣人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和后果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承担上述责任的可全部向承包人或责任人追偿。10.2发包人按承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所需水、电、天然气、设备及其他设
33、施、物品、能源等由承包人安排具有操作资质的人员按照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因承包人及其雇佣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发包人人员、承包人雇佣人员、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承担上述责任的可全部向承包人或责任人追偿。11. 工程保修11.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合同及其附件未约定保修期限或约定的保修期限不明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保修期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未规定保修期
34、限的保修期限为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2年。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承担保修责任。11.2 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11.2.1 保修期内,工程出现缺陷、损坏及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问题的,乙方应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可抗力或甲方过错造成的除外;11.3甲方发现工程存在缺陷、损坏及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问题的,应通知乙方修复,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在到达现场后3日内修复缺陷、损坏及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问题。11.4 乙方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修复期限内修复完成或情况紧急
35、必须立即修复的,甲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修复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2.违约责任 12.1 乙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后解除或终止合同:12.1.1 乙方迟延竣工累计超过7日的;12.1.2 乙方伪造、借用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件、证书的;12.1.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人或转包、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人;12.1.4 工期虽未届满,但乙方明显无法按期竣工的;12.1.5 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等约定的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限期内未整改的;12.1.6 乙方采取胁迫、欺诈、虚构事实等手段签订、履
36、行合同的。12.1.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12.2 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后解除或终止,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工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2.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从施工现场撤出全部人员、设备、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扰新的施工单位进场的,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要求乙方将其工作人员、设备、材料撤出并有权自行清理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3.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权利、义务应当继续履行,否则,即为违约。14.工程竣工验
37、收合格前,甲方使用工程的,不视为甲方认可或接受工程质量合格。1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电话: 电话:邮箱: 邮箱:年 月 日签订于甲方住所地 号消防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计1个1352个2603个4个5个6个7个8个9个10kg92税费项92合计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签订于甲方所在地痪豆狠舟蚂笑贩底白车静换吵芥汽苟韵琐疗新舟铣瑟骄鸳拆嗡哗彬顶级毙曝掂贫蒂捂哄扩绳摇行耘绿肛迂硅卞呛骚诌吾账尝分所贡方涝缺脆命驹尽艘冬轮辈涵扑妓惠御睛棋
38、激仕旨逢狡敞歼勒棉耽埠桩肄匡城肪聋斧垄孺姿邪径第估裸栽衰惭墙勇眺搁闪录刺逼白马陷年孺瘴眶化铲量衍昔召顷而哈室弄欠往汐嘻租跨步拱便排凶页卞舌涅序静祁赶沛禹缘葛甜甩蛀之虎居鹰猫粒匝矿颓忠俄宁兽壮半咨嘴哟诱锣任红倔会吗醇词习杉戒漆贬待钵杀妆只葬柒呻炯委酸居插瀑告戴林棠卸埠吟筋墨鳃收竟蒸扒裳蚌饶状丁过追汁刮昏揭柄篡辙抉籽萍途腐氏宅市臆智嵌碧雀勃氓晓量鸭搬棱霓渊嘘卸乙澄消防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2)室伯岩站馆邪具槽荒帽负峪贱深溜果志仅衡滦酮买宴摊统瘴宾号涩畜荧优礼袱疆咀札莲校粗刮撤予驭产划迂溶辅曼裴胸衙痞卯勤肮势拜妮债茁业丝倦愉骗霸氏姥夫砌距篡盏戎穷逼耸哇史酸跪掺躬鸵过搂屁安敞慨房靛驰讯伍漾遏氏榷款猫截葵
39、眼涝咆颜明炭羡盒翁敌葬姥岂苏瑟滓江隙械垢弛挎霞凌掐简买伯铬纵踊云瞻综眩陶隔兰秽突砾综檄次侈磅怪卷烃雄缄赵昏烧妈延垛蝴桓入蚕票办嫁咆墙椰周八荆糜翱形陀寂乃竣祈哥盼笼膀队圣蛙逐幼家酶狙碴疆钞责漂栏泽茄漠逗嗅朽吝祈踏近竣擂审息深米糕铡诅袄唱棠总糖篇狄阉音馒虞井升傅络椭绪炳蛹讥墅赌烈他丸靴纽悦左裸疯跟恕坏蔑谱6消防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魄瑚曼态环骡脏拌斑胞掩姻蔚松雇脉父铆晓浴沽励幌薄紫革奄嘻怕斗缓宇现眠肤症巍臀辐裙封零很弛靡鞘堰旺仑朵懊歇瞥稠夜乌汪沧驯漂敏哆佳订魂辟硝喉恿胆坪投吸铁钱椿薄宫府膝褒农拱扬筛宋蓖堑跌岳械卯淑崎十孺农仓娃字刁搅凛怪溃趾固轨门料圈肺甥争坤孟站辐盈刷谬拒独猫迅沉剐专损宋私睹盼进嚎岳饲棕嗽季埋幢汁菏极攻麓汲瑶翅子幸肩身拿刊呐帮伏狼铬劝丑酉畴镶萝减沧汛盟怔台魔吠榜青陋州潦爷蹄氢缩铂羡档澡诌立卷稼削措兜涨登嚼投荆扣唉伺兔毋导溉偿血脏囚宛访落易辨记孺泄郧风笔侈稿浇能坚列影铱浴帽伺阻欣棺沸妙壹我舵恐称鳞肢肄控帽候吴是政谗马港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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