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用于乙方使用,乙方承担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格林C区A栋15号(商服)。房屋租赁期定贰年,从2012-12-25起至2014年12月25日截止。乙方每年11月25日前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玖万元整。房屋租赁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在合同时间内搬离租赁房需在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乙方用电话通知方式交纳续租金。第二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
2、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单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交纳以下费用:水、电、闭路、网络、电话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第三条:房屋修缮与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以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如因使用不当造成事故或人生伤害的由乙方自负。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1、 未经甲方书面或口头同意,转借、转租、装修、承租房屋。2、 损坏承租房屋或设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赔偿的。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住房租赁用途。4、 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险物品或
3、进行违法活动以居住的房去经营。5、 合同到期内提前一个月,没有交纳下次房租费,视为不租,合同无效。甲方有权租给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房、看房。6、 逾期未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种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7、 甲方出租其他的房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8、 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第五条:房屋交付与收回的验收1、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水、电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当场提出解决方法。2、 乙方在租房期间水、电损坏,由乙方承担配件维修费用。3、 乙方应于房屋期满后,将承租房屋以及附
4、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应保证房屋以及设施、水、电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垃圾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第七条:免责条件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迁,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2、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的计算,多退少补。3、 不可抗拒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第八条:乙方需要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补充条款内容。补充条款内容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在租房期间内自己不住,甲方不退房租费,乙方交房交钥匙时,不拖欠水、电费,甲方退还全部信誉保证金。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截止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