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朝阳坤天公司经济业务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对外经营活动和经济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经济业务、公司商誉和资金运行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以公司或公司部门名义对外发生经营活动的业务,应当签订经济业务合同。第三条 订立经济业务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经济业务合同含销售产品订单,购买商品、材料或广告宣传、接受服务、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等方面的合同。第五条 除即
2、时清结者外,经济业务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经济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第七条 本公司由董事长或执行总经理授权,由业务部门负责签订具体业务合同,由办公室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经济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第二章 经济业务合同的订立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该订立经济业务合同。第九条 订立经济业务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业务合同。第十条 除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经营副总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书面或口头授权委
3、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业务合同。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业务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单项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业务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单项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办公室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业务合同: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3.需要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4.有封样要求的;5.经济业务不能一次性结清的;第十四条 经济业务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
4、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公司商誉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经济业务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第十七条 每一经济业务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董事
5、长或总经理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办公室、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签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非常规业务合同应该送交公司法务顾问签署意见。第十九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对经济业务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第二十一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业务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
6、外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第二十二条 重要的单份经济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第二十三条 经济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部门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经济业务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第二十四条 经济业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业务部门、办公室、财务部等具体业务部门分存,其中原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第二十五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第二十六条 经济业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和办公室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页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第
7、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依据经济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第三十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部门审核付款。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
8、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第四章 经济业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业务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办公室、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生效。第三十四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第三十五条 有关业务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经济业务合同的通知或意向后,必须在24小时内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第三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
9、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第三十八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第五章 相关责任第三十九条 经济业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凭证,属于公司商业机密,有关部门、人员均应严格保守合同秘密。如有泄露公司将根据情节问责或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第四十条 业务部门、办公室、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办公室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
10、同编号整理,由办公室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第四十二条 公司定期对经济业务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业务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范围。第六章 追究与问责第四十三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经济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经济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第四十四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全部经济业务合同的签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以上的经济业务意向合同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实施。朝阳坤天有机酵素菌肥有限公司2012年11月15日-精品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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