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单位(甲方,下同): 乡(镇) 村委会法定代表人: 职务:被委托单位(乙方,下同): 乡(镇)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 职务:委托事项:本村委会及所辖村民小组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委托权限:对本村委会农村集体财务、资金、账目、账表的集中管理和监督。委托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发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03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0740号),
2、委托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将村集体财务会计事项委托给受托方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如下: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处置权不受侵犯。2、甲方有权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账务问题作出解释。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公布榜,有权查询票据等会计资料。4、甲方有权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对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甲方将所有集体资金交乙方管理,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和支付资金。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每月发生的所有票据等会计
3、资料整理交乙方做账、保管,确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移交的票据,甲方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在下月及时移交,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后果由甲方承担。4、甲方的票据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按规定合法真实地取得,事由清楚,经办人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有审批权的负责人审批。做到手续完备,资料完整。甲方不得私设账外账。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涂改乙方提供的财务报表、公布榜,并将乙方提供的公布榜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张贴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三、乙方的权利l、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查),对甲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予以纠
4、正。2、乙方有权向乡政府和区经管部门汇报甲方的财务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3、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开支的票据入账,有权要求甲方经办人补充和完备有关手续。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四、乙方的义务l、乙方必须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后续相关制度的补充规定,按该甲方委托所涉单位作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置账簿,不得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不得随意归并或拆分会计核算单位。2、乙方应按要求及时做账,提供报表和公开表,并保管好会计资料,不得遗失。3、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及其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账务查询,并耐心解答甲方成员对账目提出的质疑。4、乙方应主动接受上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财政部门的会计指导、管理。5、乙方应尊重甲方的资产所有权和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得平调、贪污、挪用甲方的资金,不得将所代理的集体资金用于开展借贷业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必须做到“谁拥有,谁使用”,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协议,将按照会计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各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六、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委托行为实际发生时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七、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政府、县经管站各备查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