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 屋 买 卖 合 同卖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红星南小区_号楼_室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号)。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万元整(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
2、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乙方提前像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在银行初审合格后,向卖方证明银行同意放款给购房人,卖方可放心将房屋过户给购房人。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万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甲方在此期间配合乙方做贷款准备工作。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把房屋交付乙方前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气、有限电视费等相关费用结清。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
3、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如需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需甲方缴纳,其余部分由乙方缴纳。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应在90日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便于甲方落户。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交付房屋中随房出售物品包括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电话: 电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