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苗木运输合同苗木运输合同购苗方:(甲方)运苗方: (乙方)为了完成好 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运输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条款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苗木数量初步定为万株,分批运输,每次运输数量和地点双方临时协商而定,运输费用以实际运输数量结算。二、运输苗木单价以公开招投标价格为准,每株元。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要求乙方按照协商的时间和地点把货物按时运输到目的地。2、要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苗木无短缺、无损坏。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4、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苗木安全送达目的地后,有权向甲方收取运费。2、乙方在运输
2、过程中保证苗木无短缺、无损坏,如有短缺或损坏,应以实际价格赔偿,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3、乙方在向甲方收取运费时,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票据。五、违约责任:若未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任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具体承办人:具体承办人:2013年 11 月 1日篇二:整车货物运输合同整车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事宜,
3、依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1.1 货物的起运地点: 北京,承运线路: 云南香格里拉 ,具体范围见附件一,到达地点以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上所指定地点为准(甲方另行通知除外)。1.2 乙方提供的运输方式:_陆运_,运输工具:_汽车_。1.3 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及服务要求等内容以甲方提供的“送货单据”为准,送货单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送货单据的格式、内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第二条:甲方责任及义务2.1 甲方承诺保证所托运货物是属于国家许可运输的货物。2.2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品类、数量、体积、重量以及送货地点、电话、联系人等资料。2.3 甲方承诺货物按照国家有
4、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准的应遵循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2.4 甲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2.5 甲方承诺免费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指导和培训。第三条:乙方责任及义务3.1 乙方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其及其承运车辆、驾驶员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并办理承运车辆及货物的保险。3.2 乙方承诺在提货时向甲方提供其委派人的授权委托书,服务过程中仔细检查和清点所承运货物的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据相符,并与甲方进行确认和交接。3.3 乙方承诺将承运的货物准时、准确、安全、完整地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约定时间(见附件一)内将货物的签收回单返还给甲
5、方。3.4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每日将货物的在途信息报给甲方,并随时接受甲方的问询,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3.5 乙方承诺其及其承运司机不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所委托承运的货物。3.6 乙方承诺不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不向甲方的客户收取费用。3.7 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直接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合作。第四条:运输工具及装载4.1 乙方所安排的承运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4.2 乙方所安排的承运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车况良好、车厢清洁、配有防火、防雨、防盗等安全设施。 。第五条:价格及结算方式5.1 费用的结算价格为:附件一5.2 结算方法
6、为:预付50%的运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卸车前结清剩余50%的运费第六条:违约责任6.1 甲方违反2.1和2.4条款或乙方违反3.1条款,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关损失。6.2 乙方违反5.2条款,违约方从逾期之日起对于未按时支付的款项将支付给守约方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第七条:货物所有权及运输风险7.1 在服务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所拥有,乙方不具有货物的所有权。7.2 乙方自与甲方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由乙方承担货物的风险。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8.1 不可抗力事件为:地震、台风、山洪暴发、战争。8.2 因不可抗力影响履行合同时,一方
7、应在24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和有效证明文件与对方协商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免对方的损失。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不积极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乙方承担。第九条:保密性9.1 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属商业机密,双方予以保密。9.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漏合同内容,如发生泄密事件,保密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泄密方的法律责任。第十条:文本及时效10.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
8、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合同有效期内,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约定解约事件或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得终止合同。第十二条:纠纷及其诉讼12.1 如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它附件一:运输结算价格表甲方: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签署日期:签署日期:联系人: 联系人:附件一:运输结算表备注:1、 以上价格为合同期的合作价格。2、 全部货物为门对门服务,在途时间以发车时间起计算。3、合同期内出现送货城镇未列入结算价格表内的,按其所属行政区域(地级市)的价格计费。4、里程以人
9、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高速公路及城乡公路网地图集-详查版为准(书号:isbn7-11405339-8),地图集中未注明的以甲方资源采购管理部认定的里程为准。甲方: 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备注:此表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约定,作为合同的附件,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篇三:公路货物整车运输合同公路货物整车运输合同托运方:华蓝建筑工程公司承运方:福州公司根据国家公路货物整车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路货物整车运输合同条款如下,并承诺严格遵守。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款第二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
10、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三塘砖厂货物到达地点:玉洞市场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2014年3月20日货物运到期限:2014年3月28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货物随坏率不得超过0.5%,超过的按照货物原价赔偿。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托运时由托运方负责装卸,收货时由收货方负责装卸。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收货方当面清点、验收货物,有不符合标准,合同规定的有理由拒收以及要求赔偿,一旦确认收货,事后不得追溯。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托运方付给承运方定金10000元。货物运输确认收货后,支付剩余金额,同时
11、凭开具的运输发票给付运费;以现金或银行汇票结算。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如需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
12、杂费。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点地点后有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
13、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2收货人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第十条:违约责任一、托运方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10%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损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承运方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违约金按照货物价值10% 承运方如将货物错
14、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托运方: 托运方:代表人: 代表人: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2014 年 3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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