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压水清洗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签订地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1. 高压水清洗、疏通工程。2.清洗时间: 天3.金额:人名币 大写: 元整(不含废渣废液处理费用)4.开据3%的增值税发票5.承包方负责化学清洗废液处理,以达到排放标准:COD 10000以下,=7;排放总量不得高于20吨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执行工业设备清洗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 承揽人对清洗质量负责条款:3.1清洗作业行为不得导致换热管变形、损坏,管程与壳程串通,确保不得有孔洞、针孔、沙眼、弯曲等损换热管的行为。 造成破坏设备的,承揽方应按设备购货价赔
2、偿定作方。3.2清洗质量必须满足发包方要求,换热管内壁及管板外表面必须恢复设备金属本色,目视列管通透率达到98%以上。3.3高压水清洗除垢率 达到80%以上,不得影响设备今后使用。3.4设备清洗作业竣工验收后交付后发包方投入使用10天后,发包方支付100%工程款。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甲方在合同生效三日内提供必要资料,乙方必须要妥善保管、保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老化,已腐蚀透,机器内壁划伤等情况,承包商提供证明属原设备问题,由发包方自行负责,需要维修及替换等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承揽人清洗中使用的清洗主辅剂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 承揽人
3、提供清洗材料产品合格证书,交由定作人核检后使用。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不得分包。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 按工业设备化学清洗标准之关于验收的规范执行。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批次清洗作业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承揽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七个工作日内付清款。第九条 每批次清洗作业验收合格后,开票结帐,第十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可以留置工作成果。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承揽方人为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甲方因素除外)承揽方承担主要责任。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 提交 铜陵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承包方承包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发包方发包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