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XXX”销售顾问合作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的位于绍兴柯桥“XXXXX”项目 (以下称:本项目)销售顾问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利于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合作方式1、 甲方同意乙方以销售顾问的方式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合作销售本项目。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营销策划、案场人员补充、案场体系建设、外拓建议及执行等部分。2、 在本协议期内(即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同时执行该项目营销策划,为甲方销售执行提供
2、营销参考。3、 案场人员补充: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驻 1 名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和营销能力的销售总监和 1 名具备较强工作经验的策划总监,负责对本项目各销售节点提供营销建议。同期,乙方指派 1 名项目专案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组建“XXXX”新销售团队,案场新团队由甲方统一管理。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另配备 1 名项目文案专员、 1 名项目平面设计具体跟踪、联系、对接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备注:该两位人员不驻场)。4、 案场体系建设:甲方在执行案场管理的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接待流程、销售流程、考核制度等,同时,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乙方每月对甲方新销售团队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综合培训
3、,以及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5、 外拓建议及执行: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要求开展外拓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市场情势制定外拓方案(包括外拓形式、内容、规模、人员、费用预算等),报甲方同意后开展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现有销售团队需对其工作进行配合。6、 甲、乙双方将2014年销售额3亿作为统一的合作目标(2015年销售指标6亿元,2016年销售指标3亿元),对全年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行销售资源的整合,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在项目销售工作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投入,与甲方共同实现销售目标。第二条:销售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
4、 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2、 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时间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供乙方制订营销计划作为参考。3、 甲方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定金合同审核盖章,并收取诚意金、定金、房款等一切款项,及开具收据、银行按揭送审、房管备案、变更等工作。4、 甲方有权制订每期销售房源的销售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建议进行最终执行。5、 甲方有权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在内的案场新销售团队成员进行考核、测评。6、 甲方负责项目对外推广所需宣传广告、销售物
5、料等的发布和制作,承担推荐会、开盘等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外拓工作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场地、物料、人员等开支。7、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外拓方案进行审核,外拓工作结束后有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有义务支付经其认可的相关外拓费用。8、 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指定人 XXXX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其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9、 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销售顾问合作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开。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 在合作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销售顾问工作,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快速顺利开展。2、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
6、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3、 乙方有义务每周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分析及下一步销售计划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甲方各类营销、销售执行的调整与落实。4、 乙方对案场新销售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和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以提高销售团队的综合能力。5、 乙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取得销售顾问费用及销售提成,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的工资、社保、住宿费用。6、 乙方在开展外拓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外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外拓形式、规模、内容、人员及相关费用预算。各期外拓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效果报告及费用决算。对外宣传推广时,DM、
7、短信、报广、横幅、项目统一说词、销售政策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必须经甲方审该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7、 策划工作方面,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布置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各类推广载体、销售物料进行提供。乙方应提供合理意见、建议,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8、 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项目总监 XXXX 负责与甲方对接相关工作。9、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约定口径向购房者介绍本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其他销售文件对外宣传,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购房者提供超出甲方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之外的书面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相关费用
8、及支付方式(一)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销售资源,收取相关费用,其中费用形式分为销售顾问基本月费、销售额提成两部分。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按照每月X万元的标准收取。2、销售提成:该费用根据项目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乙方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未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3、车位销售提成:车位销售提成按照500元/个计算佣金。(二)结算时间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于乙方服务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2、销售提成:每月销售回款实际金额按照相应销售提成比例经核算后,于次月10日前
9、进行支付。第六条:合同的终止1、 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届时,乙方除仍可收取已售房屋代理佣金外,不得要求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2、 如甲方未能完成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并给予10天的修正期,若修正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届时,甲方仍须支付于代理期间乙方应得之销售代理佣金。该笔款项支付的期限不得迟于乙方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7个工作日。第七条: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迟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迟延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甲方认可的销售额提成。2、 乙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产生一切责任。3、 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请诉讼。第八条:其它约定1、 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2、 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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