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班组施工合同 NO:SJ-011发包人(全称):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马泽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一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国西部(贵阳)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研发基地一期外装工程 1.2.工程地点:贵阳市高新区兴黔路1.3.工程内容:一期外装铝合金百叶喷氟碳漆(两底两面)1.4.承包范围:1、2号楼及西群楼铝合金百叶喷氟碳漆1.5.承包方式:单包工 1.6.合同工期:15天 1.6.1开工日期:2012年3月21日1.6.2完工
2、日期:2012年4月5日1.7.质量标准:按甲方认可的样板。1.8.合同价款:单包工总包价:贰万贰千元整(22000.00元)。 1.9.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价款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竣工验收完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2.发包人工作 2.1.为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材料。 2.2.发包人未能履行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3. 承包人工作 3.1.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工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
3、,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3.3.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及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否则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完场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5.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管理要求。 3.6.承包人未能履行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4.合同价款5.1本合同采用单包工(铝合金百叶面喷两底两面氟碳漆)方式确定,总包价:贰万贰千元正(22000.00元)。5.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2 年 3 月 21 日 合同订立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兴黔路。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6.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包人: 承包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