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市*(乡)镇村村民委员会(以实际土地发包方为准)乙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指农业项目公司)丙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指电站项目公司)鉴证方:*市*(乡)镇农村土体承包经营权服务中心(以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为准)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土地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签约资格及各方保证 1、甲方保证:(1)甲方系经上级批准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发包本合同第二条项下目标土地的完整资格。
2、(2)甲方发包目标土地,已按照法定程序征得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或者集体组织内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取得合法的民主决议、乡镇人民政府批文,并认可乙方、丙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符合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甲方发包目标土地,甲方村集体组织成员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放弃优先权。(谈判参考点:增加此优先权是为了保护公司的权利没有瑕疵。通俗的说,村委对外发包土地的,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具有优先承包权;承包方出租土地的,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已经公示,或者已经开始承包两个月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不予支持。)(4)目标土地在发包前没有设
3、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2、乙方保证:乙方系一家合法成立并专业从事农业开发与生产经营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3、丙方保证:丙方系一家合法成立并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与运营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4、鉴证方保证:(1)鉴证方系甲方所在辖区内的土地管理部门,同意甲方将目标土地发包给乙方;并已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鉴证和备案。(2)鉴证方保证甲方就本次土地发包行为所履行的程序、出具的决议文件等均合法有效。(3)鉴证方已全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同意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二、目标土地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4、1、目标土地座落于 市 (乡)镇 村;东起 ,西至 ,南起 ,北至 (具体以甲方、鉴证方共同盖章认可的土地红线图为准);面积共计 亩(以实际交付的土地数量为准)。2、乙方和丙方共同开发和建设光伏农业科技大棚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光伏农业科技大棚,将光伏电站和农业生产经营融为一体,实现了棚顶建设太阳能电站发电、棚下种植农作物的立体开发模式,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农业生产用途的前提下,提升土地综合利用价值,促进清洁能源与现代农业的发展。鉴此,甲方同意将目标土地发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种植及相关生产运营;并同意丙方利用光伏农业科技大棚棚顶及周边附属设施进行目标项目光伏太阳能电站的建设与运营,大棚资
5、产所有权由乙丙双方协商确定。3、甲方和鉴证方保证发包并交付给乙方的目标土地不包含基本农田。 (谈判参考点:上市律师要求必须保留,新开项目原则上要求不能有基本农田,如土地协议签订时,的确有基本农田,该条款在取得公司上市、融资及法务部门同意后,方可删除)三、承包期限1、甲乙丙三方约定,目标土地的承包期限为承包开始之日起30年,预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承包开始日期以乙方支付承包费之日为准。(谈判参考点:此处也可以交地之日为准,具体按业务实际谈判结果而定。2、甲方和鉴证方须保证乙方在上述承包期限内拥有目标土地合法的使用权和承包权。否则,甲方和鉴证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
6、限于乙方就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地上附着物损失、光伏及农业产业的利润损失等)。3、本合同约定(或法定)的承包期限到期后,甲方和鉴证方须保证乙方就目标土地具有优先的承包权或承租权。四、占地补偿金1、鉴于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丙方在项目未落地前,不实际使用目标土地,甲方同意乙方和丙方暂不支付土地承包费,作为补偿,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占地补偿金 万元,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开具收款收据。自占地补偿金支付之日起一年内乙方、丙方提出用地要求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目标土地,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因甲方原因无法按时交付土地,甲方退还乙
7、方已经支付的占地补偿金。2、自占地补偿金支付之日起一年内,乙方、丙方未书面提出用地要求,乙方应续缴占地补偿金,如未续缴占地补偿金,则本土地租赁合同终止,占地补偿金甲方无需返还乙方。(谈判参考点:建议占地补偿金数额为10-20万,一旦我方不承包土地,本土地合同终止,占地补偿金无需返还我方。如果我方提出用地要求,最优方案是占地补偿金冲抵首次承包费或退回我方,若业务争取不到,补偿金不用返还。若一年后未双方同意再占地一年,则另支付占地补偿金。3、甲方及鉴证方承诺,收到占地补偿金之日起,除青苗(不含多年生青苗)外,地块内不会产生新的地上地下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树木、鱼塘、建筑物、线杆、线缆、坟冢,如产生
8、,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费用。如出现新的上述地上地下附着物,造成乙方、丙方无法使用目标土地的,甲方同意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占地补偿金。五、土地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1、承包费用:(1)土地承包费的计算方式:甲、乙双方同意,目标土地的承包费按照每年 元/亩的价格进行计算。(应根据合同签署时各方协商的价格进行确认)(谈判参考点:如当地政府以农作物计价,则必须明确农作物的等级、定价的政府单位,例如,哪级政府部门出具的何种等级的小麦收购价格)(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和涉及的土地面积:(如有,应根据合同签署时各方协商的标准进行确认)(3)本条所述的所有承包费用均具有唯一性,由乙方承担;除本条第(1)款和第(2)
9、款所述土地承包费用外,乙方和丙方不再承担任何与土地相关的费用。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土地承包费用由乙方统一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与丙方之间有关使用或者补偿费用的承担和支付问题由乙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进行约定,甲方无权干涉。3、支付时间:(1)土地承包费:首次土地承包费自甲方交地之日起30日内支付,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土地承包费。(应根据合同签署时各方协商的支付时间进行确认)(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如有,应根据合同签署时各方协商的支付时间进行确认)4、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土地承包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后,应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土地承包费发票和补偿款发票。谈判要点
10、:租金收款方、土地出租方、收据提供方须保持一致,均为甲方。如不能,请业务协调收款方、出租方、付款方签订三方委托收款协议;如果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此处需删掉“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补偿费发票”。5、甲方承诺:将按时、足额的向目标土地上合法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或使用权人(如有)支付附着物补偿款等费用,并及时向乙方提交支付收据。如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上述费用或拒绝向乙方提供收据的,乙方有权选择延迟支付后续承包、补偿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甲方按约定内容完成支付并向乙方提供收据为止。同时,因上述款项问题导致目标土地合法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或使用权人(如有)与乙方或丙方产生纠纷,甲方应负责出面处理
11、;如因此给乙方或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谈判参考点:尽量保留,可以依据谈判情况删除,该部分内容当时增加主要是为了防止因当地政府不及时把款项支付给土地所有人,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额外阻力)六、甲方与鉴证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和鉴证方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和丙方的正常生产与经营,不得提前收回目标土地。2、甲方和鉴证方负责对本合同及相关事项向相关部门报请批准,并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办理并交付乙方、丙方;3、甲方负责召开村民会议并按照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会议决议。4、甲方和鉴证方应当为目标项目争取政策支持与扶持,为乙方和丙方建设运营提供应有的支持
12、和配合,上级给予政策扶持应优先给予乙方和丙方。5、甲方和鉴证方为目标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水、电、路、通信等予以配合和支持。6、目标土地的青苗补偿、迁坟、鱼塘、线杆、线缆、管道、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国防电缆、电网塔基、线杆)等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全部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征收拆除事项由甲方负责,费用由 承担。甲方应按时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目标土地交付给乙方和丙方。(谈判参考点:清理工作需耗费大量的精力,且可能产生诸多阻力,因此建议全部地上地下附着物的清理工作由政府方负责,费用方面根据谈判情况,政府方承担最佳,政府方不承担或只承担一部分,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7、甲方和鉴证方应配合乙方和丙方办理所需建设用地
13、及设施农用地的申请和报批工作。8、甲方和鉴证方保证向乙方交付使用的土地无尚未解决完毕的争议,如存在尚未解决完毕的争议或在交付使用前存在,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该争议所产生的后果;如因此给乙方或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因执行本合同引起与村民的纠纷,甲方和鉴证方应及时处理,不得因此给乙方和丙方的正常工作造成影响。10、甲方和鉴证方应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村民、治安等一切和本合同有关方面的关系。11、甲方和鉴证方保证公路至项目地之间的路径不因乙丙方施工建设和运维产生纠纷。七、乙方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享有目标土地的合法使用权、转租权、自主生产经营
14、使用权及各自产品的处置收益权,且乙方将目标土地转租给乙方的关联方无需经甲方的同意;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和丙方各自依合法手续建设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种植的农作物等由乙方和丙方分别所有,乙方和丙方可以自行支配或处分,产生的收益归乙方和丙方分别所有,甲方无权干涉。(谈判参考点:保留转租权的真实原因是,融资与银行的合作基础模式是农业公司租地,项目公司与农业公司签订协议使用土地。作为该模式的基础,自持项目的土地协议内必须明确拥有转租权。业务人员需依据与当地政府谈判的情况,判断是否透露保留转租权的真实原因)2、乙方和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目标土地的用途,不在农业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光伏电站及其相关配
15、套设施除外)。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目标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接受甲方和鉴证方的合理监督。4、乙方和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当地农民就业。5、目标土地如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的(或国家调整相应土地政策的),乙方和丙方有权依法获得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投资的种植物、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全部投资的补偿;如有关部门将该补偿款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补偿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给乙方和丙方。6、甲乙丙三方确认,如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或丙方中任何一方不再承包目标土地或不再从事(停止)原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则另一方可继续享有目标土地的承包权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并负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八、违
16、约责任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每延期一天,应当按照乙方和丙方各自投资总额的 向乙方和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因延期交付土地给乙方和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2、非因乙方和丙方过错,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或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或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给乙方或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或丙方因生产经营给目标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后,破坏土地的责任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4、在占地补偿金支付之日起一年内除乙方书面同意或本合同终止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将土地发包或以租赁等形式流转给他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占地补偿金数
17、额的双倍返还乙方。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都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人员、股权状况变动的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严重毁损目标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目标土地的,相关补偿款按本合同约定分配。2、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其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继续承包的,乙方应将目标土地退还给
18、甲方,合同到期时由乙方投资建设的地上、地下设施由甲方按照届时的实际评估价值给予乙方补偿;如乙方继续承包经营,则乙方享有优先的承包权。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发生合同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提交目标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就本合同部分条款发生争议并进行诉讼的,无争议条款继续履行。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平等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鉴证方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生效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后成立并生效。签订后甲方负责报鉴证方鉴证、备案。(本页无正文,为土地承包合同的签署页)甲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鉴证方:年 月 日附件一:甲方及鉴证方盖章的土地红线图附件二:加盖甲方公章的村民会议决议(含村民签名表)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含村民代表签名表)附件三:乡镇人民政府批文(上述附件必须齐备,但合同中无需体现,融资要求,本页无需盖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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