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场所消防安全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确保 经营部消防安全,明确消防工作中的责任,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达到以局部促整体,以整体保局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局面。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规定,特订立本消防安全责任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具体条文内容如下:目标:甲方保障天一广场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无故障。乙方保障本部门区域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全年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双方责任为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员工消防培训的工作,甲方有对乙方消防安全问题(限期以外的消防问题)的处罚权力,乙方予以配合。2、甲方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消防法
2、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比较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该制度具有对甲方管理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普遍性指导和约束作用,凡制度对口事项均应得到甲、乙双方严格贯彻执行。3、甲方建筑物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建筑物亦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甲方移交建筑物的同时应移交消防设施器材,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的消防设施、器材的范围为:规定由甲方使用及管理的区域。甲、乙双方或更多方使用的公共部分区域。(注:消防设施、器材是指用于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的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指示,火警探测器、火警按钮、火警电话、消火栓、喷淋、灭火器、消防控制中心等设施器材)。4、甲方安保部为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
3、理职能部门,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部应督促、指导乙方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按制度落实防火工作。应适时对乙方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检查。对发现的如消防器材短缺损坏、疏散通道堵塞、违章动火动电等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险患除现场制止指正外,安保部应开具书面整改通知书,通知乙方加以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给予处罚。对消防设施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些设施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维护工作。甲方负责消防设备的年度检测工作。5、当消防控制设备显示乙方区域报警时,甲方安保消防负责进行报警确认工作。当乙方一旦发生火灾情况时,甲方迅速启动火灾应急方案,义务消防队迅速赶至现场,协助乙方扑灭火灾。乙方责任1、乙方主要负责人为消防
4、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乙方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2、乙方应根据甲方消防安全制度的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不得与甲方制度有抵触。1)、组织员工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和开展消防安全活动,要求培训面达到98%以上。2)、乙方接收建筑物后,乙方就要对接收范围内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全面负责并使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况,一旦发生短缺、损坏、故障、堵塞等情况时要及时予以恢复正常,每年消防设施损坏、灭火器的灌粉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规定,应保障疏散通道的畅通、灭火设施器材正常完好、防火巡查及值班检查工作落实等安全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动用明火和增添电热设
5、备必须向甲方安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对甲方进行的检查和提出的整改均应主动配合认真落实。乙方可以就消防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建议、意见或要求。甲方应给予答复或进行商议。4)、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立即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引导客人疏散和投入灭火战斗。1、凡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 、在承租期凡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内容的,因乙方违反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它1、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消防法规精神,协商解决。2 、责任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3 、责任书经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负责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