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计代理委托协议书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会计代理事宜。经双方协商,特定本协议书,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完成代理事项。 2)对向乙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不真实或不及时而造成的违法、违章行为,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 4)按协议约定支付各项费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按时提供的收支及原始凭证票据进行帐务处理、记帐、算帐、结帐、编制会计报表等全套业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
2、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可根据代理事项的需要,查阅甲方有关帐簿,凭证和合同等有关资料,甲方应配合、协助,并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条件。 3)乙方可就代理中发现的问题向甲方提供建议,并作相应调整。 3、 代理服务费、期限和地点 1)甲方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用每年 元,代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协议到期时如甲方既未续订又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应增加支付乙方一定费用作补偿。2)乙方因需要所产生的账簿等必要的办公用品费用由甲方负责, 3)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会计代理委托协议书。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限于在长岭县城区内进行,超
3、出长岭县城区发生的差旅由甲方承担。 4、交费方式、合同生效: 1)代理服务费按年支付,乙方需出具正规的收费凭证。 2)本协议甲方交费后双方签字即生效。 5、协议终止 在履行协议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相关业务的。 2)不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 在履行协议期限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回。1)注销或解体。 2)授意乙方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解无效的。 3)甲方未及时提供或提供不真实资料等造成乙方代理失误的。 6、其他 代理会计期间,协议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解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效力同等,但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 年 月 日 受托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