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间服务合同(出售/出租) 编号 委托人(甲方): 电话: 传真: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居间人(乙方):深圳市佰志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755-27232588 传真:0755-29758280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出租以下物业(下称“该物业”),甲方保证该
2、物业为自己所有或有权出售/出租的合法物业,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纠纷,且不能减免依约向乙方支付佣金或违约金的义务。 二、该物业位于 。该物业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物业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物业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 三、甲方承诺:经乙方所介绍客户(包括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的亲属、授权人、同事、合作伙伴、所在单位、关联单位)(以上统称“买方或承租方”,下同)成功购入/租入该物业的,无
3、论购入或租入的份额多少,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还是通过其它任何单位、人员购入或租入,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售价的 %或 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支付时间为买卖或租赁成交或者承租方进场之时。 四、甲方须邀请乙方参加与买方或承租方的谈判并见证签约;买方或承租方私下与甲方联系的,甲方须通知乙方前往参加谈判并见证签约。甲方违反上述义务之一的,甲方仍须向乙方依约支付佣金。 五、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协商解除后,乙方之前介绍的买方或承租方成交该物业,视为甲方扔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和平台,甲方必须向乙方依约支付佣金。 六、双方确认:《居间服务确认书
4、求购/求租)》作为本协议书附件,作为确定乙方所介绍客户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人民法院裁决。甲方确认:乙方已提醒自己注意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内容,并对各项条款内容进行了充分说明,甲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 八、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居间服务确认书(求购/求租) 附件二:甲方房产证复印件 附件三: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甲乙双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备注条款: 甲方(签章):
5、 乙方(签章):深圳市佰志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承办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6、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
7、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
8、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9、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
10、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