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能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细则1、目的 为了提高智能化工程施工质量,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提供给顾客一个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的合格工程项目,制订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海湾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从事的智能化工程施工及验收。3、职责3.1 人事部职责3.1.1 负责上岗人员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教育。3.1.2 负责宣传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实施的目的和意义。3.1.3 负责上岗人员遵章守纪教育,提倡爱岗敬业。3.1.4 负责上岗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3.2 研发中心3.2.1 提供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支持。3.3 项目经理3.3.1加强自身素质建设,端正工作态度,加强工作的责任心。3.
2、3.2 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3.3.3 对工程的施工与验收负责全方位监督和全面管理。3.3.4 在施工过程中,勇于创新、勇于用新工艺施工,提高施工质量和加快施工进度。3.3.5 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和整理各种资料和技术文件。3.3.6 应组织与协调工程项目的检测与整体验收等到事宜。3.4 质检员3.4.1 认真学习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加深理解,使其应用到实际的工程施工和验收当中。3.4.2 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监督、检验。3.4.3. 对施工过程中实行全面的质量监督和控制。3.5 档案员3.5.1 负责工程施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后的全部技术文件存档。
3、3.6 项目经理部3.6.1 负责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批。3.6.2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的技术指导。3.6.3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4、工作程序4.1 施工原则4.1.1 施工前应准备好设计说明书、系统图、平面施工图等技术文件。4.1.2 应准备好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安装图、接线图等设计文件。4.1.3 应按相应设计文件、标准、规范、标准安装图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手册。4.1.4 办理开始施工的有关手续(开工报告、监理程序)。4.1.5 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因现场原因确实需要变动施工,在未办妥变更手续前,不应变更施工。4.2 系统管路明敷(暗敷本细则不包括)4.2.1 管
4、路的支、吊架制作及安装。4.2.1.1 对制作支、吊架的材料制作前应矫正、平直、除锈处理;检查切口处不应有卷边、毛刺。4.2.1.2 角钢支、吊架制作4.2.1.2.1 根据管路的敷设数量及管径的大小程度,选择适宜的角钢规格。4.2.1.2.2 角钢支、吊架应焊接,应焊牢固;成型支、吊架应平直,比例适宜,尺寸准确。4.2.1.2.3 根据支、吊架的安装尺寸、管卡尺寸,应采用台钻,分别钻安装孔与管卡孔。4.2.1.2.4 支、吊架成型后,应防腐(刷防锈漆两遍)4.2.1.3 圆钢吊架制作4.2.1.3.1 单根圆钢吊架(固定在顶板上)圆钢两端局部热加工成扁钢,一端成直角,直角边固定顶报端,钻安装
5、孔,在长边钻卡孔,且应防腐。4.2.1.4 圆钢与角钢组合成吊架制作4.2.1.4.1 按4.2.1.3.1条加工成2根圆钢吊杆(长端应保持圆柱型)。4.2.1.4.2将吊杆的园柱端用板牙套丝,丝口长度应留有适宜的调节余量。4.2.1.4.3支撑架角钢截成要求尺寸,钻吊杆孔及管卡孔,并应防腐。4.2.1.5单根扁钢吊架制作(参“4.2.1.3”条)。4.2.1.6扁钢与角钢组合成吊架制作(参“4.2.1.4”条)。4.2.2支、吊架安装4.2.2.1吊架在顶板上固定如图一、图二、图三所示4.2.2.2吊架在梁侧面固定如图四、图五、图六所示4.2.2.3吊架沿柱侧面固定如图七、图八、图九所示4.
6、2.2.4支架沿墙面固定如图十、图十一所示4.2.2.5支、吊架固定点最大允许距离(单位:米)(表1)管 径钢 管电 线 管水平或垂直水平或垂直G15-G201510G25-G322015G40-G502520G70-G100354.2.3管路敷设4.2.3.1敷设前管材应无变形、无裂痕;内部清洁无毛刺;管口应光滑无锐边,黑钢应除锈、防腐。4.2.3.2应采用专用钢管弯曲器,对钢管弯曲(冷工艺)、管弯曲角度不应小于90度。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痕和明显的弯扁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且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内电线、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单根管路的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4.2.3.3黑管之
7、间连接宜采用套管(其长度不应小于连接管外径的2.2倍)焊接。应焊牢,焊口应密封且防腐;镀锌管或薄壁管宜采用螺纹连接,且应用填料密封,并要做跨接地线以保证整个系统的电气连续性。4.2.3.4管和盒连接。管子入盒后,上好护口,盒的内外侧均应用锁母固牢,并应做跨接地线,从盒出口支管做几条地线。如图十二所示:4.2.3.5管通过沿墙伸缩缝时的管路敷设,应将通过伸缩缝的管在盒内留有适当的余量,在伸缩缝的另一侧应加接线盒,并做跨接地导线,如图十三所示4.2.3.6管路长度超过一定时,应在便于接线处增设接线盒4.2.3.6.1管路长度超过45米无弯曲时;4.2.3.6.2管路长度超过30米有1个弯曲时;4.
8、2.3.6.3管路长度超过20米有2个弯曲时;4.2.3.6.4管路长度超过12米有3个弯曲时;4.2.3.7接线盒与设备间的管路4.2.3.7.1所安设备直接安装在接线盒上,将设备底座用螺丝固定在接线盒上,应牢固。4.2.3.7.2所安设备与接线盒有一定距离,应采用金属软管延伸,并用锁母固定,且套上护口;固定设备一端根据现场情况,可选择加盒或者加垫板固定设备。并预留接地端(两端)其布线时将该段接地线做好不小于4mm2的铜芯绝缘线(若有要求),金属软管超过2米时,在出线盒150mm处应用卡子固定。4.2.3.8管路敷设4.2.3.8.1管路敷设顺序应是控制中心 管道井 分线箱 平面干管路 平面
9、分支管路 现场设备4.2.3.8.2管路固定参“4.2.2.1”至 “4.2.2.5”条。4.2.4管路的电气连续性测试4.2.4.1以层面为测试单位,在每一测试单位内,选择3个具有代表性的测试点。4.2.4.2用专用接地电阻测试仪,一端与大地连通,另一端与管路连接。4.2.4.3所测接地电阻应按联合接地电阻值考核,不应大于1欧姆。4.2.4.4应将测试结果记录、存档。4.3系统布线4.3.1现场管理者(项目经理)应掌握系统组成的基本原理,熟悉各设备的功能。4.3.2各设备的安装位置,按平面施工图及现场周围环境及设备的安装说明确定,安装高度按设备的说明确定,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
10、定。4.3.3管内穿线顺序应为控制中心 管道井 分线箱 平面干线 平面分支线 现场设备。4.3.4管内穿线4.3.4.1对所用的线在穿线前应检查,外观应合格,用卡尺测量线径应合格,用万用表测两端应导通,用500V兆欧表测量铜芯与外表皮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兆欧。4.3.4.2带线钢丝在管内牵引、送入应自如。4.3.4.3对管路两端管口应有护口等保护措施检查。4.3.4.4穿线时,管路两端,一端拉线,另一端配合送线,严禁生拉硬拽。4.3.4.5穿入同一管路内的线应是同系统、同电压等级、同种电流类别的导线。4.3.4.6所有的导线接头均应在接线盒内及分线箱内进行连接,严禁管内有接头或导线纽结。4.
11、3.4.7对于不需外引线的接线盒(过路盒),留有20-30mm的余量后用盖板封住。若须外引线的接线盒,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安装尺寸后,留有20-30mm的延伸线后,用盖板暂时封堵。4.3.4.8导线接头4.3.4.8.1导线间直接连接(2.5mm2以内),不应超过4根,用剥皮钳将导线头剥去,不得损伤铜芯,去污,将裸露部分拧绕在一起,并应焊锡,用防水胶布做防水,再用绝缘胶布做绝缘。4.3.4.8.2导线与线鼻子连接,导线头剥皮后,套上绝缘套管,将裸露导线插入线鼻子内,用压接钳压牢,并焊锡,等导线温度下降不烫手后将套管套好。4.3.4.8.3多根(4根以上)导线汇接,应采用接线端子及线鼻子按“4.3.
12、4.8.2”条将每根导线做好后,并做短接导线。一个端子上不宜固定3个以上线鼻子,如图十四所示 该接线端子排若在接线盒内,应做防水、绝缘处理。在分线箱内,还应在导线上套上线号,并在端子排上标明用途,以及用扎带捆扎成束,顺序排放整齐。4.3.4.9在分线箱内交流电源线应有 “ ! ” 明显标志;接地线“ ”4.3.4.10系统接地4.3.4.10.1系统接地线应采用16mm2以上的铜芯绝缘导线。4.3.4.10.2两端做成线鼻子,套上保护管,沿墙角敷设,一端固定在主机柜的公用接地端上,另一端固定在室内的专用接地板上。4.3.4.10.3做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并测接地电阻,其阻值应符合: 接地板联合接地
13、,不应大于1欧姆 接地板专用接地,不应大于4欧姆4.3.4.10.4填写隐蔽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及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3.4.11系统供电线路4.3.4.11.1根据系统设备的总需求功率的2-3倍配线,敷设参照“4.3.4.10”条连接到配电箱上。4.3.4.11.2绝缘电阻测试,对系统内所有线间及对地间做绝缘测试,其阻值不应小于20兆欧。4.3.4.11.3填写隐蔽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及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3.4.12系统布线校对4.3.4.12.1各系统、各设备的线号标记要统筹安排,并应标明该线所连接设备的类型、用途。4.3.4.12.2系统校线顺序 户内设备 中间接点n个(n0整数) 现场控
14、制器 中心控制器4.3.4.12.3用万用表校线4.3.4.12.3.1先校户内设备至接点(接线盒或分线箱)端子,应事先确定各端子功能,认真校对。各功能端子应与现场确定的设备线号等标记一一对应。4.3.4.12.3.2中间无接点情况下,设备的各功能输出端与现场确定的设备线号等标记应一一对应。4.3.4.12.3.3中间接点至现场控制器的各功能端子间的连线应一一对应。4.3.4.12.3.4现场控制器与中心控制器间的的各功能端子间的连线应一一对应。若中间设分线箱,应再加一校线环节。4.3.4.12.3.5对“4.3.4.12.3.1”“4.3.4.12.3.4”条校线过程必须仔细认真,反复校准,
15、至少两遍。现场管理人员对校线点的抽查应不少于总校线点的30%,发现有一处不对,应100%检查。4.3.4.12.3.6在确认电源线、信号线以及信号所连接的设备正确无误后,才可加电。严禁存在侥幸思想。4.4系统设备安装4.4.1各种设备外表面应无划伤。4.4.2有条件可现场抽检,应100%合格。4.4.3按各种设备的安装说明安装,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4.4.4确定管路引出线准确后与设备的相应端子连接(连接采用线鼻子)。4.4.5每安上一个设备后,均应用万用表检测线间电阻,应符合要求。若有异常,马上排查。4.5系统加电试运行4.5.1在反复确定线间、线与地间无短路后,可将电源供
16、上。4.5.2若条件允许,可现场做一个临时供电配电箱,以确保系统安全。5、相关支持性文件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5.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992)5.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1992)5.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1996)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5.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
17、验收规范(GB50171-1992)5.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1996)5.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1992)5.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3-82)5.1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集(上、下册 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 2000年10月)5.13社会公共安全标准汇编(安全防范报警系统部分1)(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2000年5月第5次印刷)5.14社会公共安全标准汇编(安全防范报警系统部分2)(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1998年5月版 1998年7月第2次印刷)6、相关记录6.1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6.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6.3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表6.4调试报告6.5系统竣工表6.6操作人员培训记录表6.7施工日志17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