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苗木采购合同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为进一步助推果木产业发展,根据甲方要求并经协商特签订协议,以资双方共同履行。1.乙方向甲方购买 苗木 株,单价为每株 元,合计(大写): ,甲方必须赶在 年 月 日供齐所有苗木。2.甲方提供的苗木为3-6年生 品种,纯度98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3.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付给甲方30的苗木预定金,余额待苗木供完以后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乙方所需数量变更应与甲方协商更改。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能按时供货于乙方,定金3倍(即日)退还。4.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5.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